国家服务调配与地区性社会生态的演变

——评彭慕兰著《腹地的构建——华北内地的国家、社会和经济(1853-1937)》

作 者:

作者简介:
马俊亚,副教授。南京大学中华民国史研究中心 210093

原文出处:
历史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05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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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腹地的构建——华北内地的国家、社会和经济(1853-1937)》(The Making of a Hinterland:State,Society,and Economy in Inland North China,1853-1937)一书系由彭慕兰(Kenneth Pomeranz)在美国耶鲁大学的博士学位论文修改而成,1993年由加利福尼亚大学出版社出版,次年获费正清史学研究奖。作为中文版的译者,本人现对该书作一评介。(注:该书中译本将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近期出版。)

      一

      作者把大运河与黄河交汇附近的山东、河南、河北非沿海的部分地区作为解剖对象(作者把这一地区命名为“黄运”),(注:按彭氏在该书“附录A”中的分类,黄运北部(鲁西北)地区包括:聊城、堂邑、茌平、清平、莘县、冠县、馆陶、高唐、恩县、临清、武城、夏津、邱县、德州、平原、禹城、朝城、观城。黄运南部(鲁西南)地区包括:滋阳、汶上、济宁、金乡、嘉祥、鱼台、菏泽、曹县、单县、城武、定陶、巨野、郓城、鄄城、东阿、平阴。)运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和南京大学图书馆以及山东省图书馆、中国国家图书馆、中国社会科学院图书馆、耶鲁大学斯特林图书馆、哥伦比亚大学斯达尔东亚图书馆、哈佛—燕京图书馆、美国国会图书馆、密西根大学本特利历史图书馆、加州大学洛杉矶校区和纽约公共图书馆收藏的许多第一手资料,探索了自晚清以来国家政策的转型与国家对不同地区服务的重新配置,及其给华北内地的社会、经济和生态变迁所造成的影响,并阐述了当地的金融、农作、交通、税收和来自底层的反抗,进而对中国现代史的“重大问题”进行了全新的评价。这是运用“经济人类学”(economic anthropology)和“经济社会学”(economic sociology)来分析中国国家服务等问题的典范之作。(注:就笔者所知,早在20世纪70年代初,西方学者就开始系统地运用“经济人类学”和“经济社会学”来分析中国稀有商品及服务的生产、分配和消费等同题。详见W.E.Willmott,Economic Organization in Chinese Society,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72,"Introduction".)

      如同新近出版的《大分流:欧洲、中国及现代世界经济的发展》(注:Kenneth Pomeranz,The Great Divergence:Europe,China,and the Making of the Modern World Economy,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0;中文版译名为《大分流:欧洲、中国及现代世界经济的发展》,史建云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对19世纪以前欧洲中心论的反驳一样,彭慕兰在《腹地的构建》中对那些似已视为“真理”的质疑和颠覆往往令人震撼。(注:笔者认为,《大分流》一书体现了作者对以往中国经济史研究中某些非主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例如,作者在引言中强调只能把中国与整个欧洲进行对比,认为18世纪以前西欧在资本积累和经济制度两方面都没有决定性的优势。这些论点在20世纪30年代初出版的托尼的著作中就可见到。托尼写道,研究中国时,应该把中国和整个欧洲作比较,而不应把中国和某一个欧洲国家进行对比;以往视为中国经济生活独特标志的传统,实际上不是中国特有的征状,而是欧洲和中国在一个文明阶段所共有的;快速的经济变化、持续的经济增长并不是西方的全部历史,只不过是近四个世纪的事;在将近1000年的时间里,西方与中国一样,农民和织布等手工业者并没有什么改变(详见R.H.Tawney,Land and Labour in China,London:George Allen & LTD,1932,chapter 1)。相比而言,《腹地的构建》则更多地体现了作者的“原创性”。)

      多年来,重商主义思想似乎主导着中国的大政方针、发展战略与学术评价。凡是与外国产业具有竞争性、能够抑制外国资本的扩张、给国家增加财政收入、提高国民生产总值的产业(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大机器工业),均被视为“新式”、“进步”或“资本主义”的性质,是国家或一个地区发展水平的标志;从事这些行业的群体,也被视为新兴阶级或阶层。而经营传统产业的群体(如土地所有者、钱庄主、典当主等),则被视为“封建”、“落后”的阶级或阶层。只要“新式”产业得到发展,不论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包括环境破坏、传统经济结构的崩溃、社会福利的下降,等等)也似乎在所不惜。实际上,这种政策和观念不免偏颇,并具有相当的危害性。只到近来我们才明白:新式产业对所有地区并不都是福音。自晚清中央政府采信“自强”逻辑以来,在一百多年间很少有人对自强逻辑本身的偏颇进行反思,更不用说去研究这个逻辑在近一个半世纪里给中国社会所造成的深重负面影响了。

      彭慕兰指出,由于采信自强逻辑,政府重视的是那些有助于维护其政治独立(并且通常有助于政府部门维持其权力)的产业,而不是那些在经济方面最大程度地改善百姓福利的项目,其特征是不惜一切代价提高国家的(有时是省政府的)贸易顺差及通货储备。(第138页)在列强的炮口之下被强加了巨大债务的中国(并且这些债务又频繁地被用来进一步践踏中国的主权),其经济上的自强被定义为提高贸易顺差并不令人费解。令人费解的是,这种逻辑即使经历了朝代更替和社会制度的多次变革也丝毫没有受到任何质疑和根本的改变。

      国家转向自强逻辑后,国事的焦点在于维持对富有竞争力的地区的控制、现代化建设及从总体上减少威胁国家主权的债务。到20世纪,由于亏空进一步增大,国家的注意力更集中于“发达”地区,而非“落伍”地区。这种转向实际上是国家对其服务进行重新配置,在被视为核心的沿海地区,国家改善并增加了诸如治理水灾、维持公共秩序、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服务,但在被视为边缘的腹地,则减少了服务。

      从书中可以推导出,不论是清政府,还是南京国民政府,其失败的根本原因都不是因为“自强”方面做得不好,也不是“国家结构不能适应层出不穷的危机”或“制度不足”及“政策安排缺位”,(注:关于国家结构不能适应危机的观点,见Mary Backus Rankin,Elite Activism and Political Trans formation in China:Zhejiang Provinve,1865-1911,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86,pp.204,299,300-306.近代中国制度不足的论述,见刘佛丁:《制度变迁与中国近代的工业化》,张伟保、黎华标主编:《近代中国经济史研讨会1999〔年〕论文集》,香港:新亚研究所,1999年,第25页。政策安排缺位的论点,见王玉茹:《中国近代政府行为特征及其对中国工业化的影响》,《近代中国经济史研讨会1999〔年〕论文集》,第38-40页。)而是在于忽略了传统的使命。陈翰笙先生早就指出:“19世纪中叶以来工业资本的侵入,尤其是最近金融资本的侵入,已经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工业化。”(注:陈翰笙:《中国的农村研究》,《陈翰笙集》,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第33页。)饶济凡(Gilbert Rozman)等学者指出,20世纪以前的中国,生产和交换方式中带有许多的现代因素。(注:Gilbert Rozman,The Modernization of China,New York:Free Press,1973,pp.107-108.)最近的研究表明,清季和国民政府时期一般现代产业的发展非常之快,在经济发达地区,甚至成功地推动了农业和工业中协同增效的变革(如推广棉花、改变蚕种等)。(注:详见马俊亚:《混合与发展——江南地区传统社会经济的现代演变(1900-1950)》第1章,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到20世纪30年代前期,国家在关税、税收、货币、财政等方面的改革也相当成功。笔者认为,抗战前的江南地区形成了许多具有规模效应的资本集团,这些资本集团完全具有与外资相竞争的能力。(注:详见马俊亚:《规模经济与区域发展——近代江南地区企业经济现代化研究》,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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