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市镇”与江南市镇研究范式的再认识

——以浙江乌青镇个案研究为基础

作 者:

作者简介:
包伟民,黄海燕,浙江大学 310027

原文出处:
中国经济史研究

内容提要:

作者以浙江乌青镇为个案,对“专业市镇”与江南市镇研究范式作了角度独特地评论,在翔实史料的基础上认为:蚕桑业固然是乌青镇农村经济中粮食作物之外最为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若说其占据绝对主导地位,进而规定了市镇经济的“专业性”,则有夸大之嫌。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05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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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在江南市镇研究领域中,关于“专业市镇”的学术范式日见引人注目。其基本内容指明清以来,在人地关系紧张等因素的影响下,专业化的经济作物区兴起,该地区经济作物种植比例一般认为达到了60—70%。随着种植业的专业化,农村地区商品交换需求扩大,专业化的交换中心即市镇应运而生。这种经济结构一直延续到了近代以后。范式的归纳,对于特定研究领域有着相当的指导意义。但范式的强化,有时也不免带来矫枉过正的弊病。本文以被学术界普遍认作蚕桑业市镇的乌青镇为例,来讨论专业市镇这一学术范式的科学性。文章首先界定了乌青的乡脚范围,然后对其乡脚范围的农业经济结构作了深入分析,认为其蚕桑的比例达到三成,可视为上限。其次,对“存于农村经济之上”的市镇及市镇经济的专业性,也作了进一步验证,试图说明乌青镇作为一个农村地区的商业中心,经济结构是比较全面的,它实际上扮演着两方面的角色:本地区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集散地,与本地区农民生产、生活资料采购批零兼营的商业中心。其中蚕桑业固然是本地区农村经济中在粮食作物之外最为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若说它占据着绝对主导地位,进而规定了市镇经济的“专业性”,则恐怕有夸大之嫌。乌青镇的例子说明,“专业市镇”的学术范式由于比较准确地反映了江南经济发展过程中最有特色的内容,因而有其内在的合理性。可是随着范式的强化,以及学者在应用这一范式过程中的一些误解,也不可避免地产生了“矫枉过正”的弊病:一是过分强调市镇经济的专业性,而忽视了其作为农村地区一般性商业聚落的特性;二是由于范式强化的影响,不少学者常常努力地将他们的研究对象纳入某一特定专业市镇的类型,以致在有关江南市镇的研究中,出现明显的“泛专业化”的现象。

      一、“专业市镇”范式的确立及其影响

      近年来,关于江南市镇的研究,已经蔚为大观,形成了一个重要的学术研究领域。任放的新作《20世纪明清市镇经济研究》,(注:文载《历史研究》2001年第5期,第168—182页。)比较全面地总结了近百年中国学术界关于明清市镇经济研究的学术史,其主要内容,就是关于江南市镇的研究。任放指出:傅衣凌先生于1964年发表的《明清时代江南市镇经济的分析》,(注:文载《历史教学》1964年第5期,后收入傅衣凌:《明清社会经济史论文集》,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奠定了迄今为止以江南市镇为研究主攻方向的学术格局”。傅文第一次完整使用了三个关键词:明清时代、江南、市镇经济,“严格匡定了明清市镇经济研究的叙事结构和学术话语,并提供了必要的文本范式”。其归纳很是准确,但可略作补充:傅先生在此文中还提出了另外一个基本概念——专业市镇,也为后来研究的深入起了指导作用。傅先生指出:明清时期江南市镇的成长,“在一定程度上是依据于当时社会生产,即商业、手工业、商品生产、货币流通等方面的发展情况,并成为全国性国内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如乌青、南浔、濮院、盛泽等地,“即和丝织业有密切的关系”。“有些市镇和棉布业的发达也有关系,如枫泾……等市镇即是”。他认为:“象这一类新兴的专业市镇,在江南地区是很多的。”(注:傅衣凌前揭书,第230—231页。)

      十余年后,台湾学者刘石吉即以“专业市镇”为核心概念,刊布了其成名作《明清时代江南地区的专业市镇》。(注:此文分上、中、下三篇,连载于《食货月刊》复刊第8卷之6、7、8三期(1976年)。后收入刘石吉:《明清时代江南市镇研究》论文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刘石吉描述了明清时期江南地区农业结构变迁“都已发展至高度的专业化”的情况,确立了农业生产专业化与本地区城镇化过程中的“各种专业性市镇应运而生”之间的逻辑联系,并提出了明清江南市镇的丝业及丝织业、棉业及棉织业、米业等基本专业类别。

      此后不久,江南市镇经济研究在中国大陆进入任放所说的“繁盛阶段”,“专业市镇”这一概念几乎为所有涉及这一研究领域的学者所接受,并在他们的论著中被强化,最终作为一个学术范式而得到确立。概括这一范式,可包括如下几方面内容:

      其一、自明清以来,江南地区在人地矛盾等背景因素的促进之下,农业经济结构产生变迁,以棉花与蚕桑为代表的经济作物由于劳动收益明显高于传统的粮食作物,种植的比重日渐扩大,以至出现专业化的趋势,从而在某些地域形成具有特色的经济作物区。一般认为清代松江府及太仓州所属各县是棉业区的中心,越往西部,则棉花种植越少。在这些地区棉花种植的比例,刘石吉前文已根据史料,推定“平均则达百分之六、七十以上”。蚕桑业集中在苏州府及杭嘉湖地区,刘石吉认为它已成为这一带民众的“主要生计”。(注:刘石吉前揭书,第2、70、16、33页。)此后有关学者的研究,进一步提出了粮、桑之间的种植比例:“十分之七栽桑、十分之三种粮”。(注:樊树志:《明清江南市镇探微》(复旦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25页。包伟民数年前所主编的《江南市镇及其近代命运》(知识出版社1998年版)一书,也采纳了这一说法,参见此书第56—62页。)其它各类经济作物发展的情况,也有不少讨论。

      其二、随着农业经济专业化,江南农村商品交换的需求扩大,作为农村交换中心的市镇“应运而生”;而且,由于农业经济的专业化特性,各地市镇也相应地具有了各自的专业特性。(注:可参见樊树志:《明清江南市镇探微》,第126页;陈学文:《明清时期杭嘉湖市镇史研究》(群言出版社1993年版),第81页;王卫平:《明清时期江南城市史研究》(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08页等。)

      其三、市镇的专业类别在学者们的笔下日趋多样化。在刘石吉所提出的丝业及丝织业、棉业及棉织业、米业等专业类别之外,樊树志在其论著中进一步将江南市镇经济细分为十余种类型,增添了交通业、盐业、编织业、竹木山货业、冶铸业、窖业、刺绣业、烟叶业、制笔业、制车业、榨油业等专业类别;陈学文根据他对明清浙江嘉兴府市镇的研究,提出了十三种专业类别,除上述之外,新增的如有建筑器材与日用品业、五金用品业、油漆工艺与玩具生产业、生姜销售地、盐业生产地、海港兼外贸港口等等。(注:樊树志前揭书,第248—261页;陈学文:《嘉兴地区市镇经济的发展》,收录于陈氏:《中国封建晚期的商品经济》(湖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其他学者在各自的论著中所提出的分类,虽或不如樊、陈两氏那么齐全,但都努力将研究对象纳入一定的专业类别,则是一致的。(注:例如乐承耀等:《明清时期宁波府市镇的发展》(《浙江学刊》1994年第3期,第34—39页),即将宁波的市镇,划分为丝织业、绵织业、造纸织席业、渔业、竹木山货业等专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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