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京市乡镇债权债务的总体状况 2004年南京市对78个乡镇(含郊县涉农街道)的债权债务组织了一次全面清理,由乡镇对政府各部门单位的债权债务进行逐笔清理登记、统计汇总,初步摸清了乡镇债权债务家底。 (一)乡镇债权状况 经过清理,截至2003年末,全市共有乡镇政府债权7.52亿元,平均每个乡镇964万元。如表1所示。 表1 乡镇债权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合计 形成时间 2年以内 2年—5年 5年以上 乡镇债权总额 75243.5 22603.8 11823.1 40816.6 1、企业欠款 32619.0 11841.1 3433.8 17344.2 2、合作基金会债权 2070.7135.5 1935.2 3、供销社社员股金债权 6.2 6.2 4、部门单位欠款 26282.6 7459.9 5874.8 12947.9 5、个人欠款 4968.3 1208.0 1056.7 2703.6 6、其他 9296.7 2094.8 1322.3 5879.6 其中:税费尾欠 3044.0 453.4 431.1 2159.5 1.从债权形成的时间上看,5年以上的达到4.08亿元,超过总额一半,占乡镇债权的54.25%;2-5年的有1.18亿元,占总额的15.71%;2年以内的有2.26亿元,占乡镇债权的30.04%。 2.从债权结构上看,企业欠款3.26亿元,占43.35%;部门单位欠款2.63亿元,占34.93%;个人欠款4968万元,占6.6%;农业税、乡统筹尾欠3044万元,占4.05%;遗留的合作基金会债权2071万元,占2.75%;其他占8.32%。 通过分析,南京市目前债权状况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陈欠债权多,回收难度大。由于5年以上的债权比重过大,超过整个债权的50%,加上难以回收的税费尾欠和合作基金会债权,乡镇债权的清理回收将非常困难;二是新增债权有继续增加的趋势。从统计资料看,2002、2003两年内新增的乡镇债权比1999-2001三年乡镇债权总额增加了近一倍,特别是企业欠款近两年新增数达到前三年增加数的3.45倍,使得乡镇债权呈现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二)乡镇债务状况 经初步统计,截至2003年末,全市乡镇共有政府债务17亿元,平均每个乡镇2179万元。如表2所示。 表2 乡镇债务种类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合计 形成时间 2年以内 2年—5年 5年以上 乡镇债务总额 170032.1 73365.6 40851.0 55815.5 1、贷款 33804.9 6944.0 11874.4 14986.5 2、财政借款14567.6 4398.7 2840.8 7328.1 其中:财政周转金 5830.9 0.00.0 5830.9 欠县及县以上财政往来款 6478.7 4168.1 1747.8 562.8 3、欠单位款64050.3 30463.3 11712.5 21874.5 4、欠个人款17148.3 10751.3 2929.0 3468.0 5、欠村组款项 3349.7 1521.7 1068.3 759.7 6、欠发工资及机构改革成本 777.0534.1 126.6 116.3 7、其他来源36334.3 18752.5 10299.4 7282.4 1.按债务形成的时间划分:5年以上的陈欠债务为5.58亿元,占乡镇债务总额的32.83%;2年以内的新增债务为7.34亿元,占43.15%;2-5年的债务为4.08亿元,占24.03%。 2.按债务的种类划分:(1)金融机构贷款3.38亿元,占乡镇债务的19.88%,其中主要是国内金融机构贷款;(2)上级财政各类借款1.46亿元,占8.57%,主要是财政周转金借款和欠上级往来款;(3)欠单位款6.41亿元,占37.67%;(4)欠个人款,1.71亿元,占10.09%;欠村组款3350万元,占1.97%;(5)其他,欠交养老保险金、拖欠工程款及其他往来款等3.63亿元,占21.83%。 3.按债务的用途划分:(1)用于兴办企业的有3.58亿元,占21.08%;(2)用于工业园区建设的有2.15亿元,占12.64%;(3)用于农业项目的有1亿元,占5.89%;(4)用于公共设施及社会公益事业项目的有5.16亿元,占30.33%;(5)用于人员工资的有2287万元,占1.35%;(6)用于兑付合作基金会欠款的有1397万元,占0.82%;(7)用于其他用途的占27.89%,如表3所示。 表3 乡镇债务用途情况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