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中国家族企业制度创新

作 者:

作者简介:
作者单位:陈永志,郑若娟,厦门大学经济学院。(福建 厦门 361005)

原文出处:
经济学家

内容提要:

家族企业历史悠久,至今依然是国内外最广泛的企业组织形式。本文以中国的家族企业制度为对象,客观分析在中国特定的条件下,家族企业制度存在的合理性及效率,研究家族企业制度创新的需求诱致与供给制约,进而探讨家族企业制度创新的路径选择与环境改进。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民营经济
复印期号:2005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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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家族企业制度安排的必然性与合理性

      就中国的现状而言,家族企业普遍存在于个体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以及混合所有制等经济形式之中,甚至许多上市公司、集团公司、控股公司等组织形式也具有不同程度的家族色彩。家族企业制度之所以依然受到青睐,说明这种制度安排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然性。

      第一,特有的社会网络资源形成了强大的凝聚力。以“家”为重心的儒家文化是我国家族化企业的文化基础,血缘关系一直是社会关系的核心,以此延伸为泛家族的社会网络。在创业时期,这种以血缘、亲缘和地缘所构成的泛家族网络,能够迅速整合特定的网络资源,在很短的时期内获得竞争优势。而且这种从家族利益出发的社会网络,具有强大的凝聚力,能较快地完成原始资本的积累。这也是许多人选择家族企业制度的最初动机。

      第二,单一的产权结构形成了有效的激励机制。由于融资机制不完善,许多家族企业创业资金的来源相对单一,绝大多数是自有资本,投资主体来自于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建立起来的特殊网络组织,形成了以单一产权为特征的产权结构。即使是扩大再生产,企业的资金投入也绝大部分依靠自身积累,社会资本只占很少的部分,甚至是上市公司中也存在这种现象,因此,企业的股权结构相对简单明了。一般说来,规模小的家族企业,产权越集中,结构越单一,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合一,责、权、利统一,从而形成了激励和约束家族成员的最有效机制。许多研究表明,最好的、最原始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是来自于产权的激励和约束。

      第三,扁平、简单的组织结构提高了运作效率。谈及中国家族企业组织结构的形成,人们倾向于用费孝通的“差序格局”理论来加以说明。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提出:中国乡土社会是一个差序格局的社会,利用亲属的伦常去组合社群、经营各种事业。这种差序格局的社会,是由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网络。自己处于这个网络的中心,和别人联系成的社会关系像丢石头形成同心圆的水波一般,一圈圈推出去,越推越远,越远越薄。越往外推,关系的紧密程度和信任程度是递减的。(注:参见费孝通.费孝通选集[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8.93—100.)于是,差序导向成为家族企业的组织特征,形成了由核心层、中间层、外围层、最外围层组成的家族企业组织结构。核心层由一个或少数几个领导人组成企业管理的核心,环状向外推及,依据亲缘关系及以“忠诚”为核心的道德秩序,在企业内形成由上而下、高度集权、层层传递的组织架构。但与垂直型、网络型的组织结构相比,家族企业组织结构相对扁平,核心层高度集权,管理环节较为简单。在这种组织结构中,由于决策者与管理者均为家人,企业的目标较为集中;由于管理环节减少,管理层次间的矛盾相对减少,内部信息沟通顺畅、准确度高;家长制的权威领导,使公司决策迅速,执行有力;而家族整体利益对家族成员本身具有特殊的诱惑力,自觉地帮助企业的经营效率趋向最大化。

      第四,亲缘间的高信任度降低了交易成本。在新制度经济学派看来,企业是由各种要素的所有者缔约的一系列契约的联合体。不同的契约安排,有着不同的交易费用。企业通过减少契约的数量节约交易费用,用费用较低的企业内交易代替费用较高的市场交易。因此,企业的存在是由于它比其他的经济组织(如市场)更能够节约交易费用。家族企业显然因为包含着家族关系而具有自己的特色。不同于法律上的契约,家族关系是一种非正式组织资源,它利用传统家族制度和伦理道德规范代替法律或经济行为规范。由于家族成员之间的契约关系更多的是与生俱来的、心理的、默认的关系,彼此间的信任及了解的程度远高于其它非家族成员,从而使家族企业成员之间的心理契约成本负担较低。按照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在委托—代理链条中,由于契约的不完备性和信息的不对称使败德行为和机会主义的发生不可避免,而且这种现象与行为不仅发生在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委代关系上,还发生在企业内的各层关系中。相应地,委托代理成本也必定存在于企业组织的各个层次上。而家族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统一,企业内家族成员按亲疏关系在不同管理层次上的分布,可以大大节约包括激励和监督成本在内的委托代理成本,因此,家族企业的总交易成本在一定时期相对于其它类型的企业要低得多。

      二、家族企业制度创新的需求诱致

      如上所述,当家族成员间的忠诚信任作为一种节约交易成本的资源进入企业时,产权家族化增强了激励动力,家族伦理约束节约了企业的监督成本,共同目标提高了企业决策与执行速度,此时,家族企业是个有效率的经济组织。但是,一旦企业发展所必须的要素资源得不到满足,家族制的交易成本高于其它制度形式时,家族企业就突破了其适应性边界,即越过了这种企业制度能最佳促进该企业发展的规模极限。正是下列内在因素的局限性决定了家族企业制度适应边界的有限性,也由此带来了制度创新的需求诱致。

      第一,企业资本社会化程度低,限制生产要素的最优配置

      企业的发展需要各种各样稀缺的生产要素,不同的发展阶段,对生产要素需求的类别和数量也不同。企业要提高效益,必须对生产要素进行最优配置和组合。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生产要素的内涵和地位是不断变化的,而当前主要的生产要素包括资本、人力、技术、信息、管理等,许多学者也称之为各类相应的资本。实践证明,企业的发展过程实际上也是企业资本的社会化过程,是企业资本与社会资本日益融合的过程。然而,如前所述,在家族企业中,其财务资本主要依靠自我投入、自我积累的聚集机制来实现自我扩张。这种以家族为中心构筑的封闭系统难以提供企业进一步发展所需的巨额财源。除此之外,信息资本、技术资本的非社会化现象也十分突出,所有这些,已经成为制约家族企业优化资源配置、发展壮大的重要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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