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壁垒与民营企业的成长

——吉利集团案例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江伟,浙江大学经济学院; 史晋川,浙江大学民营经济研究中心。

原文出处:
管理世界

内容提要:

本文详细刻画了在中国转型经济的特定体制环境中吉利集团的成长与进入壁垒之间的关系。研究结论表明,转型经济中民营企业逐步成长的路径特征是民营企业持续回应和消解进入壁垒的结果。在均衡状态下,管制性壁垒对经济性壁垒存在部分替代效应。转型经济中政府对特定行业的管制,在提高民营企业管制性进入壁垒的同时,显著弱化了市场性进入壁垒。这种管制性壁垒对市场性壁垒的替代效应也导致了转型经济时期民营企业家在均衡状态下“政治企业家能力”对“一般企业家能力”的部分替代,这构成了转型经济中有关民营企业的企业家能力的独特内容。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民营经济
复印期号:2005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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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经常可以观察到的一种经济现象是:转型经济中民营企业的成长总是与不断地面临和消解各种进入壁垒相联系。转型经济中的产业进入壁垒不仅源自一般市场环境中的竞争压力,更重要的是来自于转型经济中政府对特定行业的管制(注:已有针对中国民营企业成长的研究大多以乡镇企业(TVEs)作为研究对象,强调企业产权安排转变在转型经济中的重要性。但是,对产权重要性的强调造成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其他诸多有价值的分析视角。)。有关进入壁垒的理论文献历来重视市场性的进入壁垒,即使强调管制性进入壁垒的芝加哥学派,其研究也仅是建立在乎稳发展的市场经济环境的基础之上。并且,由于定义与理论基础的不同,这两种关于进入壁垒的研究文献基本上是独立展开的(注:以梅森—贝恩范式为基础的哈佛学派强调“市场结构—行为—绩效”之间的单向经济关系。芝加哥学派在剔除了哈佛学派确认的形成进入壁垒的若干因素的同时,强调政府管制对于进入壁垒的重要性。并且,两者对“进入壁垒”的定义及各自的理论基础也不相同,如芝加哥学派的研究多基于对平稳发展的市场经济的考察,提出产业组织问题还是应该通过完全竞争理论而不是垄断竞争理论来加以说明(牛晓帆,2004)。)。而包括中国在内的转型经济中民营企业的成长为研究市场性与管制性进入壁垒的相互关系及两者的总和效应提供了绝好的观察样本。本文以中国一个土生土长的民营企业——吉利集团的成长为例,在剔除产权安排转变因素的前提下,深入探讨转型经济中的民营企业与进入壁垒之间的回应与消解的一般关系,从而为研究转型经济中民营企业的成长提供一个新的理论视角(注:Naughton(1994)认为,在转型经济中,中国案例表明“进入”是转型过程中的关键因素。“进入”创造了竞争并推动了市场发展,导致国家控制和垄断的下降。)。

      一、吉利集团的发展历程

      吉利集团创立伊始,就是一家典型意义上的民营企业,其后虽进入(退出)多个行业,企业的产权安排却一直未变。从1986年创业时的22人,发展到目前拥有8000名员工,固定资产39亿元,以汽车生产行业为主,覆盖家用轿车、摩托车、建筑装潢材料、高等教育、度假旅游及房地产业,跨行业跨地区的拥有自营进出口权的大型现代化股份制企业集团。吉利集团的成长总是与不断面临和消解各种进入壁垒相联系,其近20年的发展历程可大致归纳为3个阶段。

      第一阶段:初遇壁垒,被迫退出。1984年,吉利集团的创始人李书福用经营照相馆所得的2000元钱开办了黄岩县制冷元件厂(吉利集团的前身),生产电冰箱配件。1989年,该厂年产值超过1亿元时,国家实行行业限制,进行电冰箱行业的定点生产,黄岩县制冷元件厂未能进入国家的定点生产企业名录,被迫退出制冷行业。并且,受当时全国性政治风波的影响,考虑到自身企业的产权性质,李书福于同年将企业无偿赠送给当地政府。

      第二阶段:再遇壁垒,借道进入。1991年,李书福回到台州创立了吉利建筑装饰材料厂,生产出中国第一块镁铝曲板和铝塑板。以国美名字命名的建材为企业积累了巨大的资本,直到今天仍是吉利集团的主要利润来源之一。1994年,吉利决定进入摩托车生产行业。但当时国家对摩托车生产实行行业管制,“吉利”自身不能进行摩托车生产。不同于1989年全面退出制冷行业,李书福这次成功与嘉陵摩托厂合资,借助对方的生产许可证,在台州生产嘉吉牌摩托车,并成功地开发出第一辆国产豪华型踏板式摩托车。到1998年,“吉利”摩托车产量达35万辆,行销国内市场,还出口22个国家(地区)。建材和摩托车生产提供了源源不断的资金流。

      第三阶段:挑战壁垒,战略转型。1997年,吉利集团涉足汽车制造业,投资5亿元人民币,在浙江台州开始经济型、家庭型汽车的研制与开发。到1999年,虽然仍未获得汽车生产许可而不能销售,“吉利”的经济型、家庭型汽车却已形成批量生产。在国家对汽车生产实行严格的目录管理制的情况下,“吉利”曾一度因为未能获得汽车生产许可而举步维艰。幸运的是,随着2001年国家放松汽车生产管制,改目录管理制为公告制,“吉利”因之取得轿车生产资格,并在2002年8月在台州路桥正式开工建设设计规模为年产30万辆轿车的台州吉利汽车工业城。与此同时,“吉利”明显加快了寻求资金和技术支持方面的力度。在将近半年左右时间里,先后与上海杰士达集团进行资产重组;与安雅咨询顾问有限公司签订咨询服务协议,计划两年内在海外上市并筹资8亿~10亿元人民币;与意大利汽车项目集团就家庭型轿车的设计达成战略合作协议;与韩国大宇国际株式会社签定全面技术合作协议。2003年1月,“吉利”将管理、研发、销售总部迁到杭州,并与中国光大银行签定战略合作协议。随后,吉利集团又与香港国润控股达成境外资本合作协议。2002年“吉利”汽车产销量4.78万辆,同比增长120%,占全国轿车产量的4.38%,占同档次经济型轿车的20%;集团销售收入达30.58亿元,同比增长38%。实现税利2亿多元,同比翻了一番。同时,“吉利”加入全国“3+6”主流轿车制造厂家行列,进入全国企业500强,名列浙江省百强企业第28位。

      二、进入壁垒与转型经济

      进入壁垒是产业组织理论中的重要概念。Bain(1956)主要从经济角度对进入壁垒展开分析,认为进入壁垒就是某一产业中的在位者相对于潜在进入者所具有的优势,这些优势反映在在位者能够把价格提高到竞争性价格水平之上,而又不会招致新厂商的进入(杨蕙馨,2000)。Bain强调进入壁垒是由某一产业内在位者企业相对于潜在进入者的优势所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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