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与启示

作 者:

作者简介:
徐宗玲,汕头大学商学院教授、台湾经济研究所所长,香港大学经济学博士;(广东 汕头 515063) 李艳华,汕头大学商学院产业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广东 汕头 515063)

原文出处:
开发研究

内容提要:

长期以来,大陆中小企业的发展举步维艰,“短命”现象频繁。但是中小企业在整个社会经济中的地位极其重要,尤其在西部大开发中,中小企业无疑成了领军之队。本文探讨了台湾中小企业的发展政策和成功经验,对大陆中小企业的稳健发展与政策设计提供了重要的借鉴意义。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民营经济
复印期号:2005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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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企业创业与成长主要有内外两种影响因素:企业本身的因素与环境因素。台湾中小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企业自身因素的形成非常重要。然而,由于中小企业规模较小,经营基础较为薄弱,存在着许多劣势,易受外部环境变化影响。为此,台湾政府部门为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协助中小企业提升竞争能力,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

      1.台湾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三个时期

      台湾中小企业的发展政策可分成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1977年以前。设立“中小企业处”,“中小企业辅导处”。1967年核定施行《中小企业辅导准则》,确定了对中小企业进行服务与管理。到了70年代,进一步加强了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确立了辅导中小企业的目标主要是第二个时期即1977~1990年。1981年经济部成立中小企业处,并且修订了《中小企业辅导准则》。根据中小企业的发展状况调整了辅导目标。第三个时期是1991年《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出台后。对中小企业之辅导工作开始以施政计划的方式,有系统地持续推动中小企业辅导相关政策。对中小企业辅导体系的主要任务包括财务融通,经营管理,生产技术,研究发展,资讯管理,工业安全,防治污染,市场行销,互助合作,品质提升等十大内容。

      目前,台湾形成了《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和相关法规为依托的全面服务中小企业的完整的辅导体系,从融资、租税、用地、国际市场开拓、公共工程采购、人力资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提供法律保障,协助中小企业充份利用外部所提供的资源,健全与改善经营环境和提高竞争力。

      2.台湾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两大目标

      2.1 健全与改善经营环境

      第一,建立中小企业公平合理法规环境。政府除了定期了解行政部门与中小企业有关的法令规章制定与修正之外,另委托学术研究机构进行中小企业所涉及的法规研究、评估工作,以及邀请学者专家办理法规调适协调会、公听会,并且形成法规分析报告,转送相关行政部门,以作为制定或修正法规之参考。此外,为了深化业者的法规知识,举行法规讲习等,强化中小企业法规调适能力。

      第二,确保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机会。每年的预算支出中,用于工程、财务及劳务采购支出,所占比率达四成以上。因此,《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公布实施之初,特别订定“公共采购或公共工程之配合发展”专章。1997年7月于有关法规增修条文中,亦增订中小企业保护条文。1998年5月所公布的《政府采购法》第97条,更明令主管机关需参酌法规采取措施,扶助中小企业承包或分包一定金额比例以上的政府采购。为了落实协助中小企业扩大参与政府采购机会,政府采取一系列的措施:(1)设置协助取得政府采购机制;(2)建构招标信息系统;(3)促请相关机构协助排除参与政府采购障碍;(4)研讨有利业者参与的措施。

      第三,积极协助中小企业取得经营所需资金。中小企业在经营上所面临的最大问题,是资金筹措能力薄弱及途径欠缺。究其原因,主要由于中小企业规模普遍较小,又以家族经营型居多;加上内部会计制度亦不健全,无法提供较完整的财务报表,或是无法出具偿债能力证明。所以,除了协助业者取得金融体系资金之外,如何透过政策工具,协助中小企业取得经营所需资金,一直是政府最重要的施政。近年来,对于协助中小企业投、融资方面所采取的主要做法,包括:(1)通过中小企业财务融通辅导体系取得融资。(2)利用各项专案(项目)贷款取得融资。(3)通过信保基金信用保证取得融资。(4)推动中小企业互助保证基金业务。

      第四,推动中小企业创新育成(孵化)支持机制。在鼓励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同时,针对一些具有创新及专业技术能力,且又有助于促进经济成长与提升产业结构的创业者,提供各项支持。例如,鼓励公、民营机构设置中小企业创新育成中心;推动台南科学园区中小企业创新育成中心;推动南港软件育成中心;投资中小企业开发公司。

      第五,强化中小企业服务网络。中小企业处自1996年5月起设置“马上解决问题中心”,专责受理中小企业各项咨询、陈情求助等业务,并且配合工业局协助处理传统产业辅导工作。其次,自1992年起陆续成立县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办理企业训练、研讨、观摩、辅导转介、电话咨询及访问等工作,以提供地方中小企业实时、有效的服务。此外,发行中小企业服务指南,同时建构中小企业服务数据网库,通过因特网提供各项信息服务。再次,自1996年起推动中小企业荣誉指导员制度,参与企业咨询服务工作,协助宣传政府施政,同时反映中小企业意见,扮演政府与企业界间桥梁的角色。最后,巡回各地举办促进产业升级发表会及观摩会,对传统产业厂商介绍新产业及新产品之商机。

      第六,办理中小企业经济活动调查与辅导政策研究、审议。为有效了解中小企业经营概况,除了中小企业经营动向调查之外,并就与其有关的经营动向,包括发展动向、财务、市场行销、对外投资、劳工、用地、环保等现况,进行调查与统计分析,建立完整中小企业经济活动资料。同时针对与中小企业经济活动有关的重要议题进行研究,提供政府作为施政规划参考。另依据《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第三十九条:“行政院为审议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得设置中小企业政策审议委员会,其组织规程由行政院定之”。

      2.2 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

      第一,强化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与产品品质。自1992年起,成立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辅导体系,目的是提升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效率。另一方面,自1994年起,成立中小企业品质提升辅导体系,藉以推动产业升级转型与提升产品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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