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特别是刚开过的人大修改了宪法、确定了私营经济的产权地位之后,发展私营经济已经没有任何政治阻碍。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发展私营经济?这个问题对“后发”的中、西部大多数地区来说,还是“陌生”的。在此,我们试图通过对“先发”的温州政府行为的考察,分析私营经济发展与政府行为的关系,探索温州政府对私营经济发展的“无为”与“有为”行为,而裨益于广大的中、西部地区政府。 一、夹缝中生存的私营经济——政府的“无为” 由于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温州经济在改革开放20多年来能始终保持快速增长的发展态势。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由1978年的13.31亿元增加到2002年的1060.9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其中1993-1997年每年递增24.0%,1998-2002年连续保持12%以上的年递增率。这大部分是私营经济发展的功劳。2002年温州全市工业总产值2273.66亿元,其中私营经济(按:国有和集体两种企业除外计算)工业总产值就有2183.05亿元,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96%以上。建筑业、批发贸易业、餐饮业中私营经济均占了50%以上的比重,私营工业年上缴税金占了总数的86.86%。 一般认为,温州私营经济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家庭企业为普遍形式的起始阶段。第二阶段是从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期,是以股份合作制企业为典型形式的过渡阶段。第三阶段是以公司制企业为代表形式的发展阶段。 由于全国政治形势的变化和温州经济发展的阶段性,温州政府的行为也表现了不同的阶段性特征。总体来讲,在第一阶段,温州政府的行为是以“无为”为主;在第二、三阶段,则是以“有为”为主。 在第一阶段,温州政府的“无为”主要为私营经济的产生、发展提供了政治环境。进入80年代后,温州政府面对的是一个人均耕地面积只有0.53亩、人均国内生产总值23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13元、既无特色自然资源,历来国家财政投入又极少的欠发达地区。如何改变落后面貌?显然,温州政府担负着十分艰巨的任务。可以说,改革开放怎么搞,温州政府那时也是没有“谱”的。 然而,敢想敢干、敢为人先、具有浓厚功利主义意识的温州人走在了政府的前面。以农民为主体的工匠大军、商贩大军活跃于全国广大地区。稍后,又活跃于本地,办起了家庭工厂、建立起了一种新型的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开辟了为数众多的专业市场……几乎是在一眨眼之间,民间力量就使温州变了个样。温州崛起了!报刊上出现了一个表示发展、发达之意的新词语:温州模式。 不少人认为,温州模式的一个特点就是无为而治,是政府不管的结果。在温州政府官员中,听到最多的词也是“放任自流”、“无为而治”、“不设限”。一开始,温州政府对自发的个体私营经济态度是左右摇摆、无所适从,其行为表现是时紧时松。因为当时上面(中央)的意见不定,改革的方向、政策均不明确,作为一个小地方的政府,难以有“出格”的表现。 但民间爆发的改革力量在推动着温州政府。有的专家和媒体认为,温州政府早期因无市场经济经验而无所作为,也有人认为是“因无能而无为”。按这样的解释,当时的温州政府是迷迷糊糊、无所事事的政府。其实,对温州政府行为的这种理解、解释是不客观的。总的讲,温州政府那时的行为可用“无为”来概括,但这种“无为”决不是无所事事。它包含着几层意义: 第一,“无为”作为宏观管理原则,意味着政府采取放任的态度,对私人活动采取不干预、少干预的态度。在温州政界有两句顺口溜:“新事有争论,探索有风险,初始不完善,负面总难免,究竟怎么办,关键看发展”;“放政、放手、放权、放胆、放限”。政府的无为还表现在“看不准的事,不表态”,“坚持实践不争论”。当私营企业超过了50%的限制,温州政府对外只宣称国有企业占5%,其余多为集体和私营企业。所以,温州对中国经济的贡献是边缘改革、增量改革的成功,是体制外改革的重大突破。 第二,“无为”决不是什么都不干,而是指政府的行为及其指导思想必须顺应自然,不能主观随意地蛮干、胡为。在温州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初期,许多做法都是不符合当时对社会主义经济的理解的,经常会带来“姓社姓资”的争论,时不时上面会来个限制或者打压的文件,总会搞得人心惶惶。令温州政府和官员为难的是,温州人在商品经济方面的闯试往往会过不了多久又被上面肯定。于是,干部开始学会“认不清”方向,也为顺应民心需求,逐渐发展为所谓的“无为”。前市长钱兴中曾说过:“在温州,凡理论与实践发生矛盾时,先服从实践。”于是,个体工商业、服务业、家庭工厂、挂户经营、买卖合同、长途运输、雇工经营、合股经营等等,只要上面不管,就都让它发展。 第三,“无为”也决不是什么都不干,而是要求做事要审慎、严格,要善于抓大放小。近20年来,除了少数几个时期以外,温州的主要领导对于私营企业的发展是关心、支持甚至是扶持的。并且通过许多措施来发展温州的个体私营企业,一次次肯定了个体工商户的积极作用,陆续出台了多个文件,对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提出了许多积极的政策措施。尤其是市委[1986]98号文件,提出要改革和发展多种所有制结构,为各类企业创造一个和谐均等的竞争环境。在这个文件中,就提出要放手去干。要承认和肯定私营经济的地位和作用;要允许他们雇工经营,不受雇佣人数的限制;承认挂户经营的合法地位;保障私人经济的合法权益,并体现“谁投资、谁所有、谁收益”的原则,不搞平调;采取鼓励长期投资的政策,引导个体私营企业将经营收入的大部分投入扩大再生产,等等。这样的政策就是在今天看来也是十分进步的,从中可见当时的温州政府发展非公有制企业的决心。所有这些政策和政府的行为,对于温州私营经济的发展无疑都起了较大的推动作用。正所谓“无为而无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