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上市公司的经营绩效、市场价值和治理结构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俊喜,香港大学经济金融学院; 张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原文出处:
世界经济

内容提要:

本文以沪深两地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首先比较民营企业与非民营企业在经营绩效上的差异,然后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深入分析导致这一差异的主要原因,总结民营企业治理结构的特征和规律。研究发现,民营企业在运营状况、赢利、资本结构和市场评价四大绩效方面的表现都优于非民营企业;但是,由于民营的素质良莠不齐,潜在的风险也较高。民营和非民营在绩效上的差异主要是由其公司治理机制效率的差异造成的。之后,我们采取严格的计量回归方法进行直接和间接的经验检验,发现民营在股权集中程度、其他大股东对第一大股东的制约力、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和董事会中外部董事比例四大机制上都较非民营合理及有效。最后,本文的政策含义为:仅仅从控股权上将现有国有企业改制成民营企业远远不够,更为重要的是改变企业的治理结构。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民营经济
复印期号:2005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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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过去20多年间,民营化运动席卷全球。包括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转型国家在内的众多国家都进行了民营化的尝试。根据亨利·吉本编撰的《民营化年鉴》(Privatisation Yearbook)有关资料,截至1999年底,全球的民营化金额超过1万亿美元。

      国际经验告诉我们,若设计和执行得当,民营化确实可以带来政府、企业、消费者和投资者四方共赢的局面。但民营化运动也出现了不少失败的例子,尤其是在独联体国家和部分拉美国家。这充分说明了民营化运动本身的复杂性,它是整体经济转型中一个较长期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特别是民营化需要因地制宜,要有宏观经济环境和法制基础相配套,只有这样民营企业才可在适宜的环境中发挥其特长。目前学术界已开始重新评估民营化运动,着重考察如下两大问题:(1)民营化运动的先决条件和优先次序是什么?(2)民营企业绩效优良的决定性因素是什么?这两大问题的探讨将有助于加深我们对民营化运动的了解。

      中国是发展中国家里民营化运动的先驱者,也是最成功的国家之一,有着丰富的经验,是研究民营化效应理想的案例。众所周知,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是经济改革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据统计,从1989至1999年,民营经济创造的国民生产总值平均每年以28%的高速增长,远高于同期国有经济的增长率,且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已超过了国有经济部门。另外,从1994年以来民营经济每年平均增加就业达820万人,是惟一能够吸纳从国有企业下岗及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经济部门。这些成绩都表明,民营化运动所需的宏观稳定条件及循序渐进的次序完全符合中国国情。法制的不断完善,为民营企业的成长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大环境。

      从整体来看,中国民营企业的绩效表现平均优于国有企业,但问题在于到底是哪些因素起决定性的作用。本文将从公司治理的角度寻找民营企业的优胜之道。由于数据方面的局限,我们将选用沪深两地A股上市的公司作为研究对象,首先汇集民营上市公司绩效优越的证据,然后再探讨公司治理结构与绩效之间的关系。

      本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简略介绍样本:即中国上市公司中的民营企业;第二部分回顾有关文献;第三部分对民营和非民营上市公司在企业绩效和公司治理特征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及比较;第四部分是对民营化效应及其与公司治理机制之间关系的分析方法;第五部分报告了回归结果并对此进行分析和解释;第六部分是总结和政策建议。

      一、中国上市民营企业的发展和特征

      我们界定民营企业的标准是,如果一个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是属于民营性质的企业、自然人或职工持股会,那么它就是民营企业(以下简称民营)。依据此标准,我们对沪深两地的上市公司进行了逐一的筛选,以2002年底为期限,在沪深两市中选取197家民营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表1简要描述了1992到2002年民营上市公司的发展历程。10年中,上市民营数目以年均增长率83.8%的速度高速增长。在所有的197家民营中,通过IPO直接上市的有71家,占总数的36%;通过管理层收购(MBO)而间接上市的有6家,占总数的3%;通过买壳上市的有120家,占总数的61%。

      表1 1992~2002年民营上市公司概况

      年份 IPO 买壳 MBO 总计 上市公司总数 民营数 民营所占比例(%)

      1992 10 01 53

      11.89

      1993 20 02 183 31.64

      1994 42 06 291 93.09

      1995 00 00 323 92.79

      1996 10

      4 014 530 23

      4.34

      1997 912021 745 44

      5.91

      1998 522027 851 71

      8.34

      1999 922233 949 104 10.96

      2000 18

      23243 1088 146 13.42

      2001 12

      10123 1160 169 14.57

      2002 225128 1224 197 16.09

      总计 71

      120

      61971224 197 16.09

      由于篇幅关系,我们没有以表格显示民营上市公司的行业(注:按证监会公布的16个行业分类。)和地区(注:中国三大地理区域(不包括香港、台湾和澳门)分别为东部、中部、西部。东部地带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等11个省市;中部地带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8个省;西部地带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广西、内蒙古等12个省、市、自治区。)分布,而仅简略报告主要结果。民营上市公司分布在14个不同的行业。其中综合类的民营上市公司最多,达到50家,占总数的25%;电子和通讯行业总共有34家,占总数的17%;医药行业共20家,占总数的10%;轻工业共18家,占总数的9%。从地域分布来看,东部地区有民营上市公司123家,占总数的62%;西部共有43家,占总数的22%;中部共有31家,占总数的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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