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商会的自主治理及其限度

——以温州商会为研究对象

作 者:

作者简介:
郁建兴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公共管理系 黄红华 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原文出处: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

内容提要:

改革开放以来,温州商会获得了长足发展,已形成各级总商会、行业商会、乡镇商会、异地温州商会齐头并进的发展格局。从温州商会的成立缘由、办公场所、收支情况、组织形式、人事安排、组织章程、决策方式和职能发挥等方面来看,温州商会已取得一定的自组织能力和独立性。这些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它们与政府和企业之间关系的各个方面。通过考察政府对温州商会的影响力和干预程度、温州商会对政府的依赖、相互交流以及温州商会人员的政治参与等方面,以及企业对温州商会的支持程度、温州商会对企业的建议情况等方面,可以看出,温州商会与政府、企业之间实现了某种程度的互动与合作。同时,在国家严格规范社会组织发展的管理体制下,温州商会还存在着诸多缺陷。温州商会的发展仍然受制于现行体制,反映了目前我国民间组织的真实存在样态,而温州商会体现的某种程度的独立性,以及对现行体制的某些突破,正是市场经济先发地区民间组织发展的特色所在。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民营经济
复印期号:2005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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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世纪70、80年代以来,国际组织、跨国公司、第三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社会活动的出现和成长改变了社会生活的结构,以往的“市场—政府”的两极关系被日益改写为市民社会与市场、政府的“三足鼎立”关系。作为市民社会重要结构性要素的行业协(商)会,正日益成为社会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主体,而温州商会则是我国最具民间特质和发展最好的现代商会之一。

      温州商会的历史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但它在建国后经历了改造、萎缩和沉寂的过程,具有现代意义的温州商会实际上始于改革开放之后。1979-1980年,百废待兴的温州市工商联重新进行会员登记,吸收新的企业会员。到1988年,改革后的工商联吸收的会员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三资企业等企业会员,个体劳协、行业协会、同业公会等团体会员以及个人会员,会员结构覆盖了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所有成份。1992年邓小平发表南方谈话以后,温州商会进入蓬勃发展阶段。1997年,国家在温州等四个城市的行业协会试点工作使各行业商(协)会的发展步入了正轨。在1995年第一家外地温州商会(昆明温州商会)成立后的短短几年间,几乎全国各大城市都成立了外地温州商会,温州商会开始走向全国。而2001年以来温州商会在处理眼镜、打火机和制笔行业所遭遇的“反倾销”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开始走向国际化。

      本文所指的“温州商会”包括行业商会与狭义的行业协会,它们的管理登记部门都是民政局,但它们分属不同的业务主管部门:工商业领域的行业协会归市经贸委主管,其他行业协会归市政府下面的其他部门(如工商局、建设局、科技局、农业局等)或授权的组织(如社科联)管理;工商领域的行业商会归市委统战部下属的温州工商联进行业务管理,当然市委的一些部门还管理其他一些行业协会。由于行业协会这一概念不能包容温州工商联(总商会)等机构和组织,同时又由于地方习惯等问题,所以我们在研究中采用“温州商会”这一概念,并把行业商会作为主要研究对象,在论述时兼及其他行业协会;与行业商会相对意义上使用的“行业协会”一般采用其狭义概念,其他地方如果没有特别的语境,使用的则是广义的“行业协会”概念。温州商会及其相关机构的关系见图1:

      

      图1 温州商会结构图

      一、温州商会的研究框架

      市民社会理论亦即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源于西方。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后出现的经济市场化和社会自治化,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末政治体制改革受挫,市民社会理论在90年代初被引入中国,并受到学术界的高度关注。与国家体制外社会领域的变革获得的战略意义相适应,市民社会理论被看作是一个极富增殖性和原创性的分析框架。但是,把市民社会这一源自西方历史经验的概念运用于一个个具有截然不同的历史轨迹和社会特征的社会中,把它当作一种理解社会变化的工具时,它很可能是存在问题的。特别是当它卷入意识形态争论中,作为一个理想化的反国家形象出现时,它降低了自身在经验主义的、社会科学分析上的价值(Gordon White,1996:1)。

      作为一种纠偏,邓正来于1996年提出对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国家与社会间的真实互动关系进行范例性的解释和分析,并以此作为突破已有市民社会研究困境的途径。这种研究的目标包括:其一,将原本作为判断准则或依据的市民社会解释模式本身,转而视作我们在对中国现代化进程进行理论研究的参照框架并作为论辨对象。其二,在此基础上创建一套适合中国的“市民社会与国家”的概念,并形成本土化的分析性理论模式。其三,从对象研究转移到过程研究。其四,在上述具体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抽象出一套中国式的“市民社会与国家”的互动解释模式和相关理论命题(邓正来,1996)。自此,市民社会的范例研究引起人们比较一致的重视,研究者们从对民间传播机制(邓正来,2000)、村民自治组织(黄红华,2003)、社团(王颖、折晓叶、孙炳耀,1993)和非政府组织(王名,2000、2001)等领域展开了这一工作。但是,明确以行业协会作为市民社会的范例进行的研究却并不多见。

      就行业协会研究而言,它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中国行业组织的历史研究,主要考察历史上曾经存在的行业组织如商会、行会的活动状况、对社会的影响力、影响程度、与社会变迁的关系等;行业组织活动和功能研究,包括行业组织的作用、活动内容、活动状况等;相互关系研究,包括协会与政府的关系,协会与企业的关系,协会与协会关系等(汪锦军,2003),其中行业协会与政府的关系最为重要,也是关系研究的主要内容。已有考察所采取的方法和视角主要有:社会转型(康晓光,1999)、制度动力学分析(余晖,2002)、合法性分析(苏力,1999)、社会选择(王名,2001)、内部结构和制度研究(孙立平等,1999;郭于华,1999;周志忍、陈庆云,1999)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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