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对浙西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党员干部队伍现状的一点思考

作 者:

作者简介:
程道平 周水仙 中共衢州市委党校

原文出处: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D2
分类名称:中国共产党
复印期号:1996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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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改革的实践,展示了这样一个道理:我国农村的深刻变化和巨大进步,离不开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辛勤工作。农村经济发展的快慢,最终取决于人;取决于是否拥有一支能够带领群众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干部队伍、党员队伍。而一个好支部、一支好队伍的营造,需要一整套完善的激励约束机制做保障。

      〈一〉

      地处浙西金衢盆地的衢州市,共辖6个县(市)区,133 个乡镇, 2595个行政村,是典型的农业市。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该地区经济发展的起点较低。在浙江省11个市(地)中经济综合实力处于后列。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特别是党的十四大以来,该市的各级党委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加强了农村工作的力度,促进了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使该地区农业经济得到迅速发展。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村改革的深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面临着十分严峻的问题。

      首先,党员发展工作滞后,基层领导班子后继乏人问题令人担扰。据衢州市1995年党内年报统计表明,全市2592个支部中,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支部有655个,占总数的25.27%。另据江山市组织部调查,江山市95年共有50周岁以下的务农党员5365人,而全市换届选举前在职的村支部委员有1695人,故村支部换届选举要从3.15人当中选出1 人任支部委员,这当中还要剔除部分外出打工的,身体不好的,素质较低的,可供选择的余地更小。支委人难找,挑选支部书记更是难上加难。同时,近年来的“民工潮”也强烈冲击着农村党员干部队伍的建设,95年初,江山市外出务工团员达7800人,占总数的60%。由于大部分农村青年长期处于“流动状态”,使得村级后备干部难以培养。同时,近年来外出流动党员越来越多。在对某乡50名中青年村干部的民意调查中发现,70%以上的人认为当村干部不能外出务工经商是一种“损失”,25%的村干部有离职外出的念头。

      其次,党员干部队伍年龄老化,文化偏低,素质不尽人意。据衢州市1995年党内年报统计分析,全市行政村党员44917人,其中56 岁以上17596人,占总数的39.17%,其中小学文盲党员占63.54 %。 而全市2579名农村支部书记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14.61%。

      农村干部这种后继乏人的现象也可理解为农村党组织难以及时地把优秀的中青年农民吸引到自己的队伍中来,或者说农村党组织还缺少凝聚力。这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农民的生存空间不再局限于农家小院、本乡本土,开始走向市场,农村青年的世界观和价值取向发生了变化,对村干部那种奉献多,报酬低的岗位逐渐失去兴趣,“入党吃亏论”在中青年中有一定的市场;其次是衢州地区的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据94年度全市行政村集体经济纯收入统计,村级收入千元以下的有62个,1千至5千元的有260个,5千至1万元的有528个,即全市有1/3左右的村集体经济收入在1万元以下。据了解,每个村全年党员干部误工补贴就得5千至1万元,另外还有村级管理费用,军属统筹,五保户负担,教育投资,及公共水利、电力设施维修改造等等支出。所以事实上多数村经济尚十分困难。这种情况,严重影响了农村党员干部工作积极性的发挥,更驱使一些有作为的青年人往外流动,这就形成一种两难处境:贫困本需要优秀人才带领群众脱贫致富,而优秀人才又希望有更好的物质条件、发展环境,故而流向发达地区。要摆脱“两难”处境就必须尽快建立起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所谓激励就是调动人的积极性。作为机制的激励就是由一系列互相联系的激励制度所组成并能不断运转的过程。完整的激励机制也涵盖约束机制。约束机制既是对违反者的直接惩戒,也是对自觉遵守者的激励。对干部如无一定程度的约束,就难以激发他们的进取心。

      激励和约束机制在农村党建工作中不能说没有,但这种机制不规范、不完善,而机制落实更是缺乏保障。

      在建国初期,农村党支部在农民中的威望是崇高的。这个时期农村党建的激励形式主要是以政治地位、荣誉为主体,党员干部的工作报酬一般以工分补贴(按实际误工计算)兑现,而约束机制则是通过经常性的政治活动和集体舆论去推行。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生产承包责任制的推广,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迅速扩展。从以往主要承担组织农业生产,拓展为创办、管理村级企业,管理土地,负责兴办科教文等公益事业,从物质生产到精神文明无所不包。这种状况使得村级组织代替政府执行行政功能的作用越来越明显。然而我们不可能将村一级组织列为政府机构,农村干部也不可能转为脱产的国家正式干部。在这种情况下,正确认识和评价农村党员干部的性质和作用,尽可能地给予相应的物质精神待遇,便显得非常必要,近年来,衢州市县两级党委在激励制度建设方面下了功夫,陆续推出一些新举措:如在精神激励方面各县组织开展“学一技,带一片,富一村”、“争创百强村”活动,评比表彰“小康示范村、富民村支书”以及“奔小康示范村,奔小康领头雁”评比活动,这些活动对农村基层组织无疑是一种激励,但这种活动带有很大的随意性,没有制度作保障,往往随领导的变换而变化。在物质激励方面,村干部的报酬在误工补贴的基础上,许多乡镇开展目标管理活动,增加了考核奖励工资,但由于这种奖励工资只是象征性的,并没有真正与工作实绩挂钩,因而能兑现奖励工资的村很少。部分特困村连误工补贴也难以兑现。相对于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则更为薄弱,据了解,许多农村村级资产管理混乱,村级财务不清,帐目不公开。虽说各村都有目标责任制但往往是奖优无法落实,罚劣难以谈起,更不必说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了,因而也就出现“即使村干部误工补贴几年都拿不到的村仍有人争着当村干部”的“怪事”。

      激励约束机制之所以不规范、不完善、不配套,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重要原因就是县、乡领导对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思想上不够重视,措施上不够得力。其次是村级集体经济薄弱,缺乏必要的物质基础。还有就几年来少数县、乡干部工作作风不正,他们不思创业,不求有功,只讲待遇,因而乡镇干部不少,但真正干事的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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