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受贿、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的产生有着深刻的利益根源,因而,反腐败有必要在利益机制上做文章。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从利益机制方面把握贪污受贿等腐败现象的消长规律,提出切实有效的对策措施,从而从利益机制上遏制腐败现象,这是当前反腐败斗争中亟需研究和大力加强的工作。 一、从受贿方分析,腐败有个“成本核算”问题 对行贿受贿、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作深入的分析,不难发现其中也有个“成本核算”问题,“利益机制”的杠杆对一些腐败现象的产生和滋长起着决定性的影响。 腐败行为导源于腐败思想,腐败思想的本质是极端利己主义。“利益”是腐败行为的第一推动力,利己性是一切腐败现象的共同特性。腐败行为的主体(如受贿者)在行为前,总是要考虑自己的得和失,自觉不自觉地要进行“成本核算”。无所“得”的腐败行为是任何贪污受贿者所不为的。这个“得”最主要的当然是金钱,但也不完全是金钱,有些是为了追逐地位、荣誉、色欲、子女的利益,等等。就一般而言,腐败主体是不愿为小利而冒大险的;例如一个公职人员一般不会为几十元钱的礼品,去为别人(非亲朋好友)干明显违法乱纪的事。腐败行为的主体所付出的一定代价,就是腐败成本。这个成本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为送礼者、行贿者服务所付出的个人劳动;二是其行为在周围群众中造成的不良影响及名誉损失等;三是一旦被组织发现,有受到党纪、政纪、国法惩处的危险,甚至有性命之虞;四是这一行为被揭露后有可能受到多方面的经济损失,这也是非常重要的。这种成本就是预期成本。 每一腐败行为总是欲有所“得”,同时也总是有所失的,问题是得、失的大小。得越大,诱发腐败行为可能性就越大;失越大,即腐败预期成本越高,对腐败行为的震慑、遏制作用就越大。对腐败者来说,其行为的得失是多种多样的:有直接的得失,也有间接的得失;有金钱、物质上的得失,也有精神上的得失;有经济上的得失,也有政治上的得失;有自身的得失,也有亲朋好友的得失;有眼前的得失,也有远期的得失;等等。马克思在分析资本家的冒险心理时引用过一段话,说资本家只要有利润可以追逐,他们就会去冒险;如果有几倍的利润,他们就会不惜冒坐牢的危险;如果有十几倍的利润,甚至不惜冒生命危险。这种心理分析也同样适用于贪污受贿等腐败行为。例如,前几年一些地方违纪建私房问题纠而复发,禁而不止,究其原因,就是因为得利大而处罚相对较轻。有些干部认为,大不了不要‘乌纱帽’,不要党籍,“痛苦一阵子,舒服一辈子”,所以效仿者甚众。 腐败的“经济学”是非常复杂的。腐败行为所面临的“得”和“失”是不断变化的。腐败的预期成本和预期“收益”处于不断变化中,各个时期、各个地方的腐败“预期收益率”是不断变化的。 二、从行贿方分析,腐败也有个“成本核算”问题 “用我的钱来买你的权,再用你的权为我赚更多的钱”。我最早听到这句话是1983年,是当时浙江某市的一个做珍珠生意的私营企业主说的。他在与国营外贸公司做生意过程中大肆行贿,从而赚到超过行贿额十几倍的钱。这句“名言”告诉我们,所有行贿者在行贿前都是经过“成本核算”的。八十年代初,河南冒出两个“汽车大王”,叫陈希海、曹振山,这两人有一份行贿单子,其中电视机110部,收录机52部, 手表12块,加上其它高档货,价值22万元。而在陈、曹两人这些大批金钱财物的“军马”面前,有95名国家干部、78名共产党员败下阵来,其中有的还是在战争年代与敌人的真军马对阵过的老干部。陈、曹两人靠行贿手段起家,一下子捞取了几百万元,成为远近闻名的暴发户。在钱财和头脑同时膨胀之后,两人还踌躇满志地写下一副对联:“世路难行钱作马,愁城欲破酒为军”。这一惊心动魄的实例说明,行贿者是把行贿作为一种“投资”,目的是为了赚取更多的钱。 人们在请客送礼和行贿之前,总要考虑这一“投资”行为所带来的“预期收益”。温州市有个“船案”,行贿者花了五万元钱,向港监、航运分公司等的十几名公职人员行贿,以七十多万元的价格买下原已核准报废的运输船,再以一百几十万元的价格卖给浙江航运公司温州分公司,赚了几十万元。我们抽样分析了几起基建领域的行贿受贿案,一些包工头为了承包建筑工程,大肆请客、送礼、行贿,一般费用占总工程额的5—10%之间。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 对于一个农村户口的人来说,能“农转非”那是非常大的喜事,所以一些有一点经济实力和关系的人千方百计地托人、拉关系,花上几千元、上万元钱去打通关节,达到本人或家属子女“农转非”的目的。现在情况变了,沿海地区的城乡差别在明显缩小,居民户口与农村户口的差别也在缩小,因而“农转非”的实际价值也在缩小,拿上万元、几万元钱来为“农转非”行贿的情况大大减少了。这些情况清楚地告诉我们:请客送礼者、行贿者的心中都有一本成本核算帐。 一般地说,行贿者在成本核算时,预期收益总是要大于预期成本。但是,“腐败场”中的情况也是很复杂的。有时一个厂长会毫无所求地向当地的镇长、县长等送厚礼。其实,厂长送礼并非真的一无所求,只不过是这种预期收益不一定是近期的、具体的、金钱化的,可能是从长计议的、非金钱化的。这些人用金钱巴结党政领导干部,其实是对远期收益的一种“投资”。有的行贿者巴结领导不是为了明确的金钱目的,而是为了追逐个人政治地位、个人荣誉等,当然政治地位和个人荣誉也包含着长远的经济利益。还有一种情况是拿公款来请客送礼、行贿等,而留下的人情是送礼、行贿者个人的,这里的成本核算就要另当别论。有时会因个人的某种小小私利而大把大把地花掉公款,所以公款在“腐败市场”中也是最不值钱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