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就目前而言,全面和谐社会是一种国家或民族理想。从学术层面讲,它应归属于政治学范式。但若将之迁延至美学视野,就应归属于社会美界域,它是一种社会审美理想,是人们孜孜以求的未来美好生活境界,是真善美的大集合。人类社会不能没有理想,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也不能没有理想,尤其是不能没有美好的社会理想。罗兰·巴尔特说,“如果一个社会不再以一种理想的乌托邦社会加以参照以照亮前景,而是根据事物本身去盲目要求,这个社会就会相当危险地误入歧途。”(注:董学文、荣伟:《现代美学新维度——西方马克思主义美学论文精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08页。) 全面和谐社会是根据当代中国现实而产生的一种社会理想诉求,它不是子无虚有的乌托邦梦想,而是可以通过全体社会成员努力奋斗就能实现的绿洲沃野。它是对社会衰颓文化和道德沦丧的矫正,是对初期商品社会偏离公平正义现象的否定;它虽然带有社会理想主义色彩,但它是社会历史发展的理性图景。它表达了一种上升的民族精神。 全面和谐社会作为一种社会理想正全面地引导着中国社会实践活动的展开,同时也使自身成为一种审美观照的对象。它照映着、充实着、凝聚着人的内在本质力量,使人们能够从更加宏大的社会视角包容和接纳社会实践主体更高的社会行为要求,将理想的美变为现实的和社会的美;而且美本身也是一种巨大的力量,它能以积极的精神要素参与和谐社会的构建,实现着历史的善的延续和积淀,使人作为一种颇具创造力的生物延展自身的普遍主体性本质。 全面和谐社会的建构必将推动人的全面发展。人的全面发展正是审美发展的直接动力因素,因而美也成为衡量人的个性和创造力是否全面发展的尺度。在全面和谐社会中,一方面,人有关美的创造力大大提高;另一方面,人的审美能力也提高了。全面和谐社会将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由于人基本的物质需求得到了满足,用于个性全面发展的机会、时间和经济都有了一定的保障,个体从事审美欣赏和审美创造的条件较以前社会都有了好转;与此同时,审美文化也有了相应的繁荣和发展。但另一方面,社会中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由原来紧密趋向松散,个体的充足发展与人际关系发生着矛盾。现代社会虽然为人们提供了丰富的物质生活条件和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但相应地,生活节奏的加快和人欲的膨胀带来了工作、生活压力的增大,人与人之间由原来和谐融洽的关系变得日益淡漠与生疏;人的心理、精神健康问题凸现了出来,而审美活动就自然地担负起排除人类精神障碍的任务,打通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实现个体之间的沟通与理解;并为人类精神的最终解放,为全面和谐社会的实现和进一步发展铺路架桥,提供绵延不绝的精神动力支持,最终为和谐个体的形成和构建全面和谐社会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 人类在改造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劳动实践历史所积淀和包蕴着的审美因素逐渐升华和表征为一种民族意识精神,并由功利主义的努力走向超功利的社会美学指向,成为民族精神的净化器。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从整体上讲是一个现实的功利存在体,但它也必须超越自身的某些现实局限性并努力呈现其未来发展的方向目标,以引领人们走向更高形态的社会。全面和谐社会志在建立一个民主、自由、公正,人与人之间实现和谐相处,人的基本权利得到彻底保障和实现的社会,使高度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合二为一,从而实现中国人民几千年来梦寐以求的“大同”美好境界。 和谐思维是一种整合性的思维,它是应对分化的。全面和谐社会的提出作为应对社会矛盾的政治策略,引导社会大众趋向一个统一的美好社会理想蓝图,无疑具有凝合和旗帜的作用。作为一种政治思想策略,它的应用将使分化渐趋秩序、和谐与完善,使社会矛盾达到可操控的状态,不致使矛盾双方破裂而引发社会的混乱和现有社会秩序瓦解。另一方面,我们也应当正确地理解和谐。和谐不是矛盾的彻底消解,而是事物发展到一定阶段相对静止的一面。和谐不等于无差异,而是同一大于差异,统一性大于对立性。它是事物趋向成熟和发展的最佳状态。所以,我们不能以为和谐就是彻底地取消了对立、差异,而无任何矛盾冲突的绝对凝滞状态。由于现今中国正处于特殊时期,经济因素和社会结构的复杂性就造成了当代中国文化结构的多元性特征。同时也造就了当代中国审美文化的复杂局面。全面和谐社会将以其“和而不同”的包容品质逐步奠定多元共存结构的文化景观和多样的审美文化空间。 全面和谐社会的构建从社会利益方面讲也是一个动态的调序过程,需要逐步将不和谐的社会因素纳入和谐的社会轨道。由于当代中国社会呈现多元化趋势,观念多元化、利益多元化已成社会主导态势。所以,利益的整合要从宏大的政治视域出发,既要从全球化格局、中国长远发展格局着想,也要看到中国自身的、局部的和眼前的利益以及有利和不利的因素。利益的整合过程也就是将社会诸多激荡矛盾和不利因素调控为能够为本国国情所容纳和消化的过程,逐渐消除社会发展的片面化,为和谐社会的构建逐步奠定坚实的社会物质经济基础。因而,和谐社会不单单就是“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问题。全面和谐社会从动态方面讲依然是一个社会矛盾不断产生和不断解决的过程,依旧是在社会矛盾中解决矛盾,所不同的是国家和人民治理社会的智慧已经能够使这种矛盾把控在适度有限的范围内,能够引导社会走向有利于全面发展的一面,而不似以往人类历史所不断上演的发展逻辑:毁灭—建设—大毁灭—大建设。另外,从建构层次上讲,全面和谐社会一方面是物质的创建过程,另一方面也是人类健康精神的创化过程。二者必须同步进行,不可舍弃一端。因而,构建全面和谐社会首先要从社会精神基础上重建崭新的文化氛围,用先进的文化提升人们的精神境界,促动良好精神风貌的形成;用高尚的道德情操、自觉的法律意识、振作的精神状态和健康的审美趣味推动和谐社会的最终形成,为全面和谐社会的建设提供精神动力,而不致于让纷繁无序的社会思潮观念搅扰主导积极的文化因素的形成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