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论美学的发展历程

作 者:

作者简介:
朱志荣,文学博士,苏州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苏州 215021)

原文出处:
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内容提要:

以马克思主义实践论思想为基础的中国实践论美学学派,在近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中,先后经历了认识论反映论和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在广泛吸纳现代西方美学资源和印证中国传统文化资源的基础上,将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贯通起来,突出审美关系中主体的能动创造作用,进而又引入存在论与实践论思想结合,作为哲学基础,对实践论美学加以创造性的发展。新实践美学则突出强调其超越性的特征,使得实践论美学在不断丰富、发展和进步中成为一个开放的体系。而超越实践论美学(或称后实践美学)对实践论美学的批评则颇多误解和逻辑上的混乱。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05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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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践论美学是以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点为基础,并且随着时代在不断发展的中国当代美学流派。在当代中国的美学研究中,尽管有20世纪50-60年代“美的本质”四派观点的“美学大讨论”,但真正影响大、参与人数多、持续时间长、能够称得上是学术流派的,当数实践论美学。它从20世纪50-60年代李泽厚的观点发端,到80年代蓬勃发展,乃至跨世纪的今天,依然在向前推进。尽管它依然有这样或那样的不足,但对中国美学的历史贡献是不可磨灭的,其精髓将永远保留在未来中国美学的肌体中。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我们审视实践论美学的价值及其发展历程,并针对激进批评中的不实之词为它辩护。

      一

      实践论美学最初是由李泽厚在苏联学者的影响下提出来的,目的在于超越蔡仪的客观论,克服机械唯物论的认识论美学局限。他在20世纪50-60年代提出,美是客观性与社会性的统一,而这社会性,就是实践的产物,从而肯定了实践在美学中的本体论地位。李泽厚认为:“美是客观的。这个‘客观’是什么意思呢?那就是指社会的客观,是指不依赖于人的社会意识,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不断发展前进的社会生活、实践。”[1](P94)“如果没有人的社会实践,光是由自然必然性所统治的客观存在,这存在便与人类无干,不具有价值,不能有美。”[1](P96)在这里,李泽厚虽然强调的是美的客观性和社会性,但实际上依托社会性来强调实践,把实践视为沟通人与对象、美和美感的中介,将实践看成人与美的起源的依据。讲客观性与社会性的统一,在逻辑上是很混乱的。但当时的政治背景下,李泽厚怕沾惹主观和区别于其他人,也是可以理解的。他从主体实践与客观现实的能动关系、美与善的统一中界定美,这为20年后勃兴的实践论美学提供了理论基础。

      李泽厚还根据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自然的人化”的看法,阐述了他的美论中社会性实践的观点。他所谓的“人化”就是“社会化”,包括外在自然的人化和人的内在自然的人化。“实践在人化客观自然界的同时,也就人化了主体的自然——五官感觉,使它不再只是满足单纯生理欲望的器官,而成为进行社会实践的工具。”[1](P108)“生产斗争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通过这种实践,人在自然界打上了自己的意志的印记,使自己对象化,同时也使对象人类化。”[1](P79)他把“自然的人化”分为两种,包括改造自然和人对自然作艺术的比拟与象征。其中第二种与朱光潜的精神实践其实是一致的,所以后来李泽厚及其追随者们批评朱光潜的实践包含着精神实践是唯心主义的时候,其实并没有领悟到李泽厚自己对“自然的人化”的理解中也包含着类似的思想。李泽厚在《哲学研究》1956年第5期发表的《论美感、美和艺术》中认为:“自然本身并不是美,美的自然是社会化的结果,也就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结果。”[1](P23-24)自然对象只有在成为“人化的自然”,“揭开了人类本质的丰富性”的时候,才成为美的。在那场美学大讨论中,李泽厚最早引用了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实践”、“自然的人化”和“依照美的规律来造形”等提法,从人类文明的历史进程中去领悟人的审美能力产生的根源。

      20世纪50-60年代的美学大讨论,由于受当时苏联意识形态的影响,中国美学界初衷不过是意识形态围剿唯心主义美学观的统一行动,用机械反映论作武器批判朱光潜的美学思想。李泽厚当时提出实践论美学,力图反对庸俗社会学和机械唯物主义的反映论美学观,今天看来较为粗陋,但还是有积极意义的。不过,他把美与社会存在等同起来,将美仅仅视为客观存在或对象的特殊属性,用认识论、反映论的观点看待美感对美的反映,忽略了美的精神性价值和个体能动性,依然是教条主义的,但那是时代的局限。

      到了20世纪80年代,李泽厚又在他的实践论美学中援引了主体性思想,从而突破了狭隘的认识论的框架,进入到本体论的美学研究。这是因为70年代他精读了康德著作,到1979年出版了《批判哲学的批判》,尽管有人批评他是误读马克思主义,又以他误读的马克思主义去理解康德,但是他在主体性方面还是吸收了康德哲学的一些观点,并且开始注意到审美活动中人的个体性、偶然性等特征。他那六经注我式的误读其实也包含了创造性的发挥。他的主体性实践美学,是通过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改造康德的先验主体性,从而建立了主体性的实践美学,他自己命名为“人类学本体论美学”,两者名异而实同,是他的人类学本体论哲学观在美学中的运用。这集中体现在他的《美的历程》、《美学四讲》和《华夏美学》等书中。“美学三书”也使得他的实践论美学从中国古典美学中获得“天人合一”等资源,并与马克思的“自然的人化”等思想相互参证,体现了他在美学上对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追求。

      李泽厚的“积淀”说,也正是他实践论美学的必然产物,是他在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历史观的基础上,吸收了康德的先验认知模式、荣格原型理论、克莱夫·贝尔的“有意味的形式”、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原理和格式塔心理学的“异质同构”等思想资源。“只有把格式塔心理学同构说建立在自然人化说即主体性实践哲学(人类学本体论)的基础上,使同构对应具有社会历史的内容和性质,才能进一步解释美和审美诸问题。”在20世纪50-60年代到1978年的探索中,李泽厚曾先后用过“凝冻”和“沉淀”等词,直到20世纪80年代他吸收了西方现代思想以后,才将名称定为“积淀”。他将积淀看成主体文化心理结构的生成方式,“人类(历史总体)的积淀为个体的,理性的积淀为感性的,社会的积淀为自然的。”[2](P435)在美学理论中,它主要指内容向形式积淀,外在实践向内在心理结构的积淀,包括五官感觉的社会化和动物性快感的社会化。当然,与强调能动实践相比,历史的积淀有其相对消极、被动的一面,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忽略了个体对人类文化心理的建构、感性对理性的充实与修正、自然对社会的能动的反作用及其超越性的一面,同时也暴露出他的思想中个体与群体、感性与理性、自然与社会的矛盾,而这类矛盾正是当年康德所揭示、试图用二律背反原则加以解决而实际上未能解决的。他的积淀说后来得到了发挥,运用到中国古代审美意识的解说和整个社会历史研究的层面,从而不仅具有美学意义,而且具有哲学和思想史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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