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勒的美学范畴体系(下)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玉能(1943-),男,武汉人,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南京大学、华中师大博士生导师。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湖北武汉 430079

原文出处:
重庆三峡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05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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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席勒的崇高论

      席勒的崇高论同样是从康德出发并力图超越康德的。他于1793年写的第一篇论崇高的专论的副标题就是“对康德某些思想的进一步发挥”,大约于1793-1795年间又写了另一篇论崇高的专论。前者可简称为《论崇高(Ⅰ)》,后者可称为《论崇高(Ⅱ)》。

      第一、崇高的本质和特征

      席勒认为,崇高的对象要显现人的自由,面对崇高的对象时,我们的感性本性与理性本性是不协调的,显示出矛盾和斗争,对象的崇高性质是在客体与主体两种本性的不同关系中显示出来的。他写道,“在有客体的表象时,我们的感性本性感觉到自己的限制,而理性本性却感觉到自己的优越,感觉到自己摆脱任何限制的自由,这时我们把客体叫做崇高的;因此,在这个客体面前,我们在身体方面处在不利的情况下,但是在道德方面,即通过理念,我们高过它。”(《论崇高(Ⅰ)》,《秀美与尊严》第179页)。为了更好地理解崇高的本质,席勒把崇高与美作了比较。美是自由的表现,不过不是使我们高过强大自然和从一切物质的影响中解放出来的那种自由的表现,而是我们作为人在自然本身中充分享受到的自由的表现。我们在美的领域中感到自己是自由的,因为感性冲动适应于理性法则;我们面对崇高感到自己是自由的,因为感性冲动对理性的立法不起作用,在这里精神这样起作用,好像它不服从除开自己本身的法则以外的其它法则。”(《论崇高(Ⅱ)》,同上,第204页)。

      席勒这样把自由作为美和崇高的共同本质,在西方美学史上是在康德的基础上的前进。我们知道,在康德以前,郎加纳斯和博克都是把美和崇高看作是完全对立的,特别是博克,把美与人的社交本能相联系,而把崇高与人的自我保存本能相联系,二者判然有别,康德虽然把美和崇高都包含在审美判断力之内,但他主要是强调二者的根本区别,因而崇高的理论只应成为对自然界的合目的性的审美评判的一个附录。只有在席勒这里,美和崇高才在自由的显现上统一起来了。这是西方美学史上的一个进展,而且也是把美学范畴真正从本质上联成一个相互联系和相互转化的范畴体系的重要一步,对谢林和黑格尔具有直接的启发意义。而且,由于席勒的自由,不过是人的理性法则,是精神的最高法则,也就是精神的自规定和自律,因而,席勒也就规定了谢林和黑格尔的发展的客观唯心义的性质。同时,席勒把自由的显现当作美和崇高的共同本质,就反映了他继承启蒙主义时代精神,要求通过美和崇高来超越现实的限制,达到理想中的自由。实际上,席勒的这种观点是有其合理性的。因为二者都是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的具体表现,它们都必须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使对象与人的关系达到由自在的关系向人为的关系转化,否则对象的自然性质是不可能转化为审美性质的。因此,崇高与美一样,是在人类实践的历史过程中由于自然的人化的结果才形成的对象的感性形式显现的一种价值,即显现出入对自然的必然性的认识和运用。不过,美所显现的自由是人们已经充分享受到的,因而它更多地显现在经过人类直接加工改造过的自然界中;而崇高所显现的自由带有严重斗争的痕迹,是未来必达的,也就更多地显现在暂时未经人类直接加工改造的自然界中。

      因此,席勒认为,我们面对崇高所感到的自由,是由感性(身体方面)的限制(对自然的依赖性)向理性(道德方面)的自由(对自然的独立性)的矛盾斗争的转化过程。这就以德国古典美学的思辨和心理分析相结合的方式概括了崇高对象的形式特征。他曾经在《论崇高》的两篇论文和《关于各种审美对象的断想》中反复指出了这一崇高本质的形式特征。在崇高中理性和感性是不协调的,突然横扫天空的暴风,乌云密布和电闪雷鸣,平地矗立的山峰,满头蛇发、瘦骨嶙峋的复仇女神,悲剧中杀死自己孩子的美狄亚和杀死母亲的俄瑞斯特,激怒的马和疯狂的狗等等,这些巨大或可怕的对象有一种力量,使我们感到自己的肉体力量是微不足道的,然而我们仍然被迫与这种力量较量,因而精神处于运动和紧张状态,在感觉器官中表现出害怕的明显痕迹,沉思的精神沉陷在自身之中,好像依靠着自己独立自主力量和尊严的崇高意识。只有当这种意识绝对占压倒优势时,巨大或可怕的东西才能对我们具有审美价值。现在,席勒把主体与客体、主体身上感性与理性之间的矛盾斗争,精神的紧张和感官中明显的害怕痕迹,最终的精神振奋,作为崇高的特性。这样,席勒当然主要是从意识中寻找崇高的根源的,这与康德基本一致;然而,他还认为,“虽然崇高首先是在我们主体心中创造出来的现象,然而必须仍然在客体本身中包含着使我们恰好只这样运用这些客体而不是另一些客体的原因”;“理性和想象力之间的某种确定关系属于前者,被直观的对象对我们审美的大小尺度的关系属于后者”(《关于各种审美对象的断想》,同上,第101页)。这也就在崇高论中与在美论中一样,把康德的观点向客观方面挪移了一大步。

      第二、崇高的心理学分析

      席勒对崇高的本质和特征的分析,主要是对崇高的先验哲学的分析,是考虑到理性主义美学传统,但他不满足于此,进一步依据博克的经验主义美学传统,对崇高作了心理学的分析,并力图把二者统一起来。

      席勒从理性与感性在人类心理中的二元对立出发,认为一切作为感性对我们起作用的本能,有两种:第一,我们具有一种改变我们的状态,表现出我们是有积极作用的存在的,或者同样是获得我们的表象的本能,这种本能因此可以叫做表象本能或认识本能。第二,我们具有一种保持我们的状态不变,继续我们的存在的本能,这种本能可以叫做自我保存本能。(《论崇高(Ⅰ)》)表象本能趋向于认识,自我保存本能趋向于感情,即趋向于对存在的内在感知。正是通过这两种本能,我们人类处在对自然的双重依赖性之中。当自然缺乏使我们达到认识的条件时,我们感到第一种依赖性;当自然为了使我们成为可能,继续我们的存在而与条件相矛盾时,我们感到第二种依赖性。然而人还有理性,借助于理性,确定我们对自然的双重依赖性,因而在理论和实践中超越自然条件的界限,这时自然对象就成为理论的崇高和实践的崇高。在理论的崇高中,自然作为认识的客体,处在与表象本能的矛盾之中,在实践的崇高中,自然作为感情的客体,处在与自我保存本能的矛盾之中。(同上,第18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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