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选择与审美理念

——关于“日常生活审美论”的再思考

作 者:

作者简介:
鲁枢元 苏州大学文学院

原文出处:
文艺争鸣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05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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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艺争鸣》2003年第6期发表了王德胜、金元浦、陶东风等教授的一组关于“日常生活审美化”的文章,拜读之后,颇有些抵触情绪,便一反常态地主动发难,写了一篇万把字的文章,寄给了《文艺争鸣》编辑部,这就是发表在2004年第3期上的《评所谓“新的美学原则”的崛起》一文。

      这标题很有些“霸气”,文章登出后,把我自己吓了一跳。

      文章寄出时,我使用的标题原本是“日常生活审美化与审美日常生活化”,后来,编辑部来电话说过于平稳、平淡了些,我接受了建议,将标题更改为《拒绝妥协——兼谈日常生活审美论的价值取向》。至于“妥协”还是不“妥协”,那只是自己的一种姿态,不至于伤害了讨论的对方。文章发表后最终使用的标题,却是我没有想到的。况且,那口气与以往文坛猛烈批判我的朋友孙绍振先生时极为相似,这使我很窝心、懊恼,当即便给金元浦、陶东风、王德胜三位教授写信道歉,我不愿意除了对问题的讨论之外,在感情上对对方造成任何伤害。这里,就文章的标题,我再次公开请求三位教授谅解。回头再想一想,办刊物也不容易,尤其是办一份学术性的争鸣刊物,希望争辩双方能够“火爆”地捉对厮杀起来,多几分看点,其用心良苦也是应该得到理解的吧。

      东风、元浦、德胜在各自的学术领域都已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他们虽然比我年轻一些,却为我素所敬重。近日看到他们发表的一些“反批评”的文章,尤其是德胜教授的《为“新的美学原则”辩护》一文,我也在反问自己:莫非我已经老了?我想起,早年我那白发外婆从乡下来到城里看女儿,在我们那个四合院里怎么也住不惯,住不到三天,就要返回她那贫寒、简陋的黄泥茅屋;而几天前,我到深圳女儿家,在这对“艺术白领”精致的现代公寓里,其生活节奏、生活方式却让我一天也难以忍受。我想,我真的已经老了。当代的一个流行口号是:“与时俱进”,一家报纸上的标题更形象:“坐在汽车里,奔向现代化”。而我近年来写下的那些东西,从海德格尔到舍勒、齐美尔、到庄子、老子,差不多总是向后看,像一个“倒骑在毛驴上的张果老”,实在不合时宜。

      坦而言之,我的那篇文章,与其说是与三位学者争论,毋宁说是我自己的一个交代,并以此消解一下自己心中的块垒。然而我仍然不能说服自己顺从时代的大潮,不能完全赞同德胜们提出的“新的美学原则”中许多观点。

      在“美学”领域,德胜们是真正的专家,我自知思辨能力为先天性缺失,对于“美学”一贯心存敬畏,更少有深入的研究。现在既然自己逞能“鸭子上架”,便不得不再“理论”几句,进一步袒露一下自己内心的一些想法。

      一、关于新的审美原则与技术力量

      从德胜教授的文章中不难看出,其新的审美原则的主要支撑是新时代的“技术力量”。是的,技术不但可以是新的审美原则的支撑力量,也可以是一个新的社会、新的时代的支撑力量,比如,从石斧到铁斧,从畜力到电力,从齿轮、螺丝钉到激光、因特网。新的技术还会创造出新的审美文化,如电影、电视、卡拉OK、电子游戏。尽管如此,我以为技术的进步仍然并不等于社会的进步与文化的进步,在审美的领域更是如此。

      眼下正值中秋节,如今月饼的制作、包装、营销技术比起曹雪芹时代不知高明多少倍,然而,月饼中的文化内涵恐怕要比大观园里稀少多了。(原谅我概念思维能力太差,总是要说些“油条”、“月饼”之类。)

      再以教育为例。近十年来,我们国家的教育处处呈现出一片新气象:新校区里的新楼铺天盖地,新院系里的新专业层出不穷,新学期里新的学生在成几何倍数地增加,甚至新的管理制度还在不断翻新,然而,较之以往,我们的教育质量是否取得了同样的进步呢?只能说,有些方面进步了,有些方面没有进步,尤其是人文精神方面。于是,教育界的有识之士时常还会深情地怀念起蔡元培时代的“老北大”、战火之中颠沛流离的“西南联大”。

      技术的进步是直线的,社会的进步、文化的进步却不是那么单纯,某些方面可能前进了,某些方面也可能没有进步,甚至退化了、衰败了,那并不都是历史的必然,也许是由于人类选择的贻误带来的缺憾与无奈。

      就审美文化而言,人类以往在某些领域取得的成就甚至就是一座峰巅,作为一种精神创造的极致,不能重复、不可逾越,似乎它只能被后人“膜拜”。比如,蒲松龄先生在他那间陋室里以毛笔草纸撰写下的《聊斋志异》,你可以把它印刷成精美的“连环画”,可以把它制作成精巧的“卡通光碟”,在我看来,无论是印刷图像或电子图像都依然无法逾越蒲松龄先生那些汉语言文字中蕴涵的审美精神。

      我并不否认新的技术条件下会创生出一些新的审美理念、新的艺术样式。如美国动画片《怪物史瑞克》、日本卡通片《千与千寻》,受到了千百万观众的欣赏,我自己也看得兴致盎然。但细心品味,这些由现代技术精心制作的电子产品中,真正感人的力量似乎又是一种人性中古老、悠远的东西,那是人类几十万年、几百万年进化过程中积淀下来的东西,甚至是地球生物界几千万年演化生成的东西。对于一个民族、一个时代的审美文化来说,技术是一种力量,但终非决定性的力量,况且,也并非总是发挥积极作用的力量。现代工业社会把技术的力量抬高到伦理、信仰、哲学的思考之上,即舍勒所说的“价值的颠覆”。这一颠覆,在我看来是导致现代社会诸多病症的根源;在德胜教授看来,则是“客观的”、“必然的”、因而“也是必要的”。这大约就是我与德胜教授的分歧所在,德胜教授的“新美学”,也许该称作一种“技术美学”,即技术力量占据主导地位的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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