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财务假账的审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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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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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4 年 0C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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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审阅法。审阅法是对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进行认真阅读和审查,看其有无涂改、刮擦,伪造等问题;看其所记载反映的经济活动是否符合有关会计原则。运用这种方法要求审计人员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查阅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资料,据以掌握被查单位的基本情况,了解被查单位的会计处理方法是否合法、合理;二是通过审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账目及各种凭证,对有关要点、不正常项目及例外事项进行摘录,对疑点和不妥之处进行分析研究,为进一步查清其实质提供线索和向导,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原始凭证,主要查看原始凭证的字迹有无涂改,所反映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手续是否齐全;记账凭证,主要是看记账凭证有无真实的原始单据为依据,凭证上所反映的内容与原始单据的内容是否相符;账簿资料,主要是看是否按记账凭证登账,有无凭空登账或有凭证而不登账的情况;会计报表,主要是看报表中有关项目,金额有无异常情况等。

      2.核对法。就是对原来的会计记录和数据查对。其核对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记账凭证,主要核对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数量是否齐全、时间、内容、金额是否相符;原始凭证或记账凭证和所记会计账簿的核对。主要核对凭证上的日期,科目、金额和所记日记账,明细分类账、总分类账上的内容是否相符;总账或明细分类账与所编会计报表的核对,主要核对账簿上记账的时间,科目、金额和有关报表项目是否相符;商品物资账与实物核对,主要核对商品物资品名、规格、质量、数量及其金额是否相符。

      3.询问法。通过书面查询,询问有关问题的经手人、参与人、知情人,向他们提出口头或书面质询,并由对方以口头说明或书面形式予以回答或证实。

      4.盘存法。是对被查单位的财物进行实地盘点。运用盘存法可以查明货币资金、商品、材料、固定资产以及其他物品的实有数额与账存数额是否相符,及时揭露侵吞、挪用公款、物等违法行为。

      5.分析法。要充分运用会计学原理,对会计事项进行分析比较。主要分析业务往来是否正常、合理,业务费用开支是否合理、真实,以揭露经济业务和会计资料弄虚作假问题。

      6.鉴定法。当审计人员对需要证实的经济业务、书面资料及实物超出自己的专业范围时,可以通过邀请有关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运用专门技术和器具对财务进行检验证实,如对关原始凭证真伪的鉴定、司法会计鉴定、物品质量价值的鉴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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