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监督应当重视的几种方法: 1、做好对账工作。将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上的数字与账簿上的相应数字以及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上相应数字核对,看是否相符。一般审计人员都是以此作为查账的第一步。问题是,一些审计人员往往只凭经验,仅对被审计单位期末(年末、季末或月末)的数字核对,对期中的数字不对账。这样往往遗漏重大问题,也给一些了解审计人员习惯做法的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2、从银行账户入手进行审计。银行账户是单位资金运动的主要载体和出入口,集中反映了单位资金的分配过程和使用情况。因此,在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审计中,审计人员应从被审计单位的银行账户入手顺藤摸瓜,以掌握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收支的整体情况,取得良好的审计效果。在审计信息与被审计单位信息越不对称的情况下,这种方法的使用效果就越好。 3、克服就账审账的局限性。对有些项目的审计,仅审查账目资料,是很难发现被审计单位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同时,由于多年接受审计,加之财务人员素质的提高,被审计单位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的水平也不断进步。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克服就账审账的局限性,要以查账为基础,但又不拘泥于账目资料,要转换角度思考问题。这样往往能收到山重水复、柳暗花明的效果。 4、编制完整的项目审计日记。编制完整的项目审计日记和审计工作底稿,既是审计规范的要求,也是审计实际工作的需要。一般说来,审计规范确定的审计日记和审计工作底稿都是经过严格审定的。按审计准则的要求编制审计日记和审计工作底稿,重点体现系统性和相关性,必要的审计记录不能舍弃。从审计实务来看,编制审计日记和审计工作底稿的过程,是审计核实和查证的过程。彻底了解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的基本情况,做到成竹在胸,正是审计所要达到的目标,坚持这一点,审计工作质量就有了保证。 审计技术方法的具体运用 (一)对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审计方法 由于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可能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影响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因此在审计过程中对银行存款余额调节应进行特别的关注,充分利用审计技术与方法,查出其中的错误: 第一,抽查一定时期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将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与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日记账及总账核对,确定被审计单位是否按月正确编制调节表,并对调节表的数字进行验算。 第二,检查未达账项的真实性,确认有无人为调节利润的行为。将下年初企业银行对账单及银行账,与本年年末调节表中未达账项进行核对,要特别关注会计期末未达账项。由于未达账项发生在期末,很容易造成货币资金在途或票据未到的假象。事实上,企业可能将收入或支出不入账核算,放在未达账项中反映,待到下期再予以确认,把调节表作为利润的“调节器”。 第三,对于长期未达账项,审计人员要逐笔追查这些长期未达款项的原始收支单据,以确认其款项收入来源,支出渠道,从而判断未达账项的真实性。由于调节表只反映未达账项的金额,不能反映其未达原因,因而往往成为某些企业弄虚作假的天然“避风港”。审计人员在检查未达账项形成原因时,不能被企业财务人员讲述的理由所牵制,要追本溯源,通过追查原始凭证,揭示未达账项形成的真正原因。 第四,通过其他途径确认未达账项性质。在企业多头开户、未达账项较多的情况下,审计人员不可能对每个账户的每期、每笔未达账项都进行追查。因此,除了单纯的对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外,还需要通过其他途径获得线索。审计人员应相互配合,及时交流信息,获得突破口,以确认被审计单位有无借未达账项掩盖不良动机的行为。 (二)预算外资金舞弊手段及审计方法 1、舞弊手段的主要类型: 其一:无中生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取得违规收入; 其二:瞒天过海———利用银行委托收款,将预算外资金转至账外; 其三:暗渡陈仓———将预算外资金暗藏在往来款项中收支; 其四:偷梁换柱———使用不合规单据收费,将预算外收入转入账外收支; 其五:浑水摸鱼———私设账户,截留预算外收入; 其六:金蝉脱壳———公房出租未纳入预算外收入管理,漏缴税金; 其七:顺手牵羊———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支挪用预算外收入; 其八:趁火打劫———利用被缴费人迫于既得利益不敢申诉的心理,随意收费不开收据。 2、预算外资金审计的方法:“五查五看”。 一是审查收费文件及收费许可证。查看预算外资金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是否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查有无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甚至自立收费项目的乱收费行为。 二是审查收费票据。查看是否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已使用过的票据是否完整无缺,有无将收入不记账或收多记少,以及私分、借支公款等问题。 三是审查收入明细账。查看预算外收入来源是否正确、合规。有无乱拉赞助、乱摊派;有无将应税营业收入与免税收入混合核算而偷漏税金的行为。 四是审查银行账户。查看预算外资金是否及时足额上缴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有无自立银行账户、公款私存或几家银行同时开设账户逃避监督的行为。 五是审查支出原始凭证。查看预算外资金是否按规定的用途使用。有无用预算外资金从事房地产买卖、参与金融拆借、兴办经济实体等风险性、商业性投资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