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是着眼于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等各方面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强调各方面发展要相互衔接、相互促进、良性互动,最终目的是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站在科学发展观的立场上来看,各层次国民经济系统都是由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经济要素和结构组成的具有整体功能和综合行为的矛盾统一体。由于统一体内诸种经济矛盾运动的作用,构成了一系列多维的、多层次、多变量、多因素、纵横交错的立体网络系统。且系统内的矛盾诸方面又存在极其复杂的交叉效应。基于这种观点,我们要想全面地认识和准确把握经济效益审计,“就必须把握和研究它的一切方面、一切联系和媒介”(引自列宁《再论职工会时局及托洛茨基、布哈林之错误》),就必须遵循整体性、全面性和辩证性原则对其进行综合研究。 应用上述哲理我们认为,经济效益审计应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审计机关依法运用现代审计手段或方式方法,遵循客观经济规律体系,以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经济活动的全过程为审计对象,以促进审计客体全面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在较高层次上和较宽领域内开展的一种综合性审计监督形式。一般来讲,经济效益审计应分为宏观效益审计和微观效益审计两大类,两者有着不同的审计范围和工作重点。所谓宏观经济效益审计范畴应囊括一定历史时期、一定地域范围内和各类经济系统的总体运行状态及绩效,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审计、投资项目审计、金融审计、税收审计、专项资金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等。而微观效益审计泛指一定时空内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或某一经济系统内的基本经济单位,是对其经济活动效益状况和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的审计综合评价。 总之,无论开展宏观效益审计还是微观效益审计,本质上都是对相关经济决策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性、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的审查、分析和评价。就国家审计机关而言,我们应更多地关注各层次国民经济的宏观效益审计,以充分发挥审计机关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宏观调控作用。要想真正做到这一点,我们就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南,准确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基本原则。 遵循客观规律体系原则 客观经济规律是宏观经济效益审计必须遵守的一项基本原则,因为提高经济效益是经济规律的客观要求和具体体现。所以,审计主体、客体双方都必须严格按照客观经济规律要求办事。唯物辩证法认为,在客观经济规律体系中包含着诸多经济规律。经济效益的有无、升降、优劣是受客观规律系统支配的,是由特定经济规律系统中的各种规律相互作用而产生的合力所决定的。因此,在我们开展宏观经济效益审计中,仅仅遵循某一规律自身的作用、性质是很不够的,必须充分注意到与某一规律相关联的其他规律。 全面把握客观规律体系———即遵循唯物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规律、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社会基本经济规律、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持续、稳定、协调发展规律、价值规律、按劳分配规律、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规律以及自然生态规律等。我们只有自觉遵循这一规律系统,才能在总体上准确把握和正确评价宏观经济效益的产生、性质及其作用范围等全部表现形态。 系统审查全过程原则 经济效益存在于社会经济活动的各领域,它既存在于生产过程中的各环节,又存在于再生产过程中的诸领域。可见,由此产生的各方面经济效益都是有机联系着的。这就要求我们在经济效益成果的审查考核中切忌主观性、片面性和表面性,而应从以下两方面总揽经济活动的全过程:在狭义上,我们要系统考察生产中所创造的、形成的经济效益(产品和劳务)进入流通领域后的实现;在广义上还要统筹考察经济效益所依赖于再生产过程的全部继续,即在流通、分配、消费领域的全面作用。 具体讲,这种审计考察是针对审计客体在一定时期内,一定数量、质量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消耗所获取的价值上大于(等于或小于)这些劳动消耗的总量,在使用价值上是否符合一定社会发展阶段现实需要的生产成果,在经济运动的较大范围内进行的“全过程”审计。坚持经济效益审计的社会性、综合性、规律性和使用价值与价值的有机统一,是我们有效开展经济效益审计的基本途径。 统筹评价综合效益原则 经济效益是再生产全过程的经济效益,是社会各方面经济利益根本一致的集中表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审计客体的经济利益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处于和其他方面经济利益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作用之中的,从而构成了各个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不同侧面、不同作用范围的经济效益体系———即“综合效益”。 我们认为,最佳的经济效益审计评价,应是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微观效益与宏观效益、眼前效益与长远效益、局部效益与全局效益、个量效益与总量效益、自然资源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直接效益与间接效益、潜在效益的有机统一和统筹评价。我们这样讲,是因为任何经济效益都是“效果”和“利益”两者的有机统一。“效果”是实现“利益”的方式和手段,“利益”是提高“效果”的目的和动力,两者相适应则提高效益,两者相违背则降低效益。无数事实表明,有效率、效果的事不一定有“利益”,还可能有“反利益”;对眼前、局部有效益的事不等于对长远、全局有效益,还可能有“负效益”。如果我们在审计中不能这样辩证思维,不对这种“综合效益”进行统筹评价,就构不成真正意义上的宏观效益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