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www.gao.gov网站改版,提醒读者:“从2004年7月7日起,美国审计总署更名为政府责任评估署。” 2004年1月20日,美国第108届国会第二次会议在华盛顿召开,制定了H.R.2751号法案———《审计总署人力资本改革2004法案》。此法案对审计总署人力资本适应性作出新规定,将审计总署依法登记的名称“theGeneralAccountingOffice”重新指定为“theGovernmentAccountabilityOffice”(“政府责任评估署”)。审计总署更名,更好地反映了GAO已经成为美国现代的专业性服务机构。 除了名称变更外,这部法律:(1)消除了联邦雇员薪金制度对GAO的影响;(2)建立一种非常重视工作绩效的补偿制度,以保护尽职履行职责的雇员的购买力;(3)授予GAO为政府官员和雇员提供自愿提前退休的机会和自愿离职补偿金(“买断工龄”)的永久性权限;(4)雇员因利益调整而给予的补偿,提供足够大的适应性;(5)某些雇员和政府官员服务联邦的期限少于三年时,准予增加一定的年度假;(6)允许GAO雇员同私营部门的组织进行项目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