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的发展观,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所谓“全面”,就是要着眼于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所谓“协调”,就是各方面发展相互衔接、相互促进,良性互动;所谓“可持续”,就是既考虑当前发展的需要,又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不以牺牲后代人的利益为代价来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强调的是发展进程的持久性、连续性和可再生性。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就是以人为本,同时应具备注重人文、整体协调、持久永续和丰富多样四个特征。 用科学发展观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1.坚持全面评价。温家宝总理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所谓用全面的观点看政绩,就是既要看经济指标,又要看社会指标、人文指标;既要看城市变化,又要看农村发展;既要看当前的发展,又要看发展的可持续性;既要看经济总量的增长,又要看人民群众得到的实惠;既要看经济发展,又要看社会稳定;既要看“显绩”,又要看“潜绩”;既要看主观努力,也要看客观条件。这些观点非常适合我们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特别是在评价领导干部的政绩上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2.注重绩效分析。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就是要把宏观经济效益与微观经济效益、长远经济效益与当前经济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统一起来。在具体审计中重点关注公共支出的绩效,关注资金的分配结构、使用效果和重大投资项目的效益。 3.树立群众观点。一是评价政绩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因此,审计工作要更多地深入群众,了解情况,不能局限于几个领导干部的小圈子或有关职能部门的情况介绍,要走访组织、监察、信访等有关部门,还要向最基层的群众了解情况;二是审前公告要逐步实现“广而告之”,公告范围应在领导干部经济活动触及的范围之内;三是审计座谈和测评要与个别谈话相结合;四是重视群众的举报,与审计有关的应在审计中进行查证,不是审计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五是关注群众关心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有没得到解决,解决得怎样。扶贫资金、社保资金、环保资金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经济责任审计要作为重点来关注;六是逐步实行审计结果公告。 4.重视制度建设。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方面审计过程中要注意内控制度的检查与测试,对财政收入征管制度、财政支出监管制度、重点建设项目投资决策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土地出让金管理制度以及政务公开制度等进行审计和分析;另一方面要从审计发现的问题中提出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审计不仅要发现问题,更重要的是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对发现的共性问题,认真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建立制度,帮助整改,这才是经济责任审计要达到的目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开发利用除了检查了解被审单位、有关部门执行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书的情况,促进整改外,还要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的再分析和审计结果的综合分析,进一步从体制上、机制上,从完善宏观管理的角度提出较高层次的对策建议,全面深入开发利用审计成果,提高审计成果的利用程度。 5.完善评价指标。从监督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角度,怎样进一步充实、补充和完善现有的指标体系,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新课题。如何改进原有指标设计,对一些环境、社保、生态等方面新的指标进行取舍,仍需要在实践中继续进行探索和检验。 6.坚持依法审计和有情操作。要坚持以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重点检查重大违法违纪、重大决策失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和个人廉洁情况。对涉及领导干部的严重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严重弄虚作假问题、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浪费和国有资产重大流失等问题,以及个人经济问题,要集中力量,查深查透。通过查处大案要案,追究责任,促进领导依法行政。在依法审计的同时,根据科学发展观中以人为本的原则,还要实事求是,合理到位,有情操作。要做到这一点,必需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与被审计单位和审计对象的沟通,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形成共识。及时沟通、形成共识,既是审计工作的必备程序,也体现了对被审计单位和审计对象的尊重,许多问题可以在沟通中形成共识。二是重视反馈意见,对于合理的应及时采纳并给予回复。三是注意换位思考,应设身处地地分析,作为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应如何结合当地实际做好经济发展这篇文章,分析其主客观原因及动机。通过换位思考,将依法审计和实事求是有机结合起来,以历史的、辩证的、发展的观点来分析、评价界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四是合理认定责任。在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中要尽量区分部门责任与市、县长的责任,对一些部门擅自作出的违规行为,一般不归结为市、县长的责任。在获取大量第一手资料的同时,应通过走访、座谈、查阅历史档案等多种形式,尽量多的了解掌握审计事项和审计对象的背景资料,并结合当地实际,运用横向比较、纵向比较等多种方法,区别对待是历史遗留问题还是现任问题、是集体决定还是个人决断、是直接领导还是间接领导等不同情况,对当地经济运行、各项经济指标、重大决策以及审计对象应承担的经济责任等方面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形成结论,力求准确把握问题的性质和实质。五是充分考虑到历史情况、当地的体制情况,力求客观公正。对审计中查明的问题,要分析问题产生的背景、原因,分清是个人经济问题还是财政财务收支的违纪问题,分清是工作中不熟悉财经法规还是明知故犯而出现的问题。要处理好依法行政与改革创新的关系。我国经济处在转型时期,由于有关的制度还不完善,改革没有现成答案。有的问题,从当时来看,是属于改革创新的,但与现行的政策法规有些矛盾。遇到这类问题,审计机关要客观辩证、历史地看问题,作出合理的评价和处理,做到既依法审计,又支持和保护改革者的积极性。六是审计结果报告要一分为二,成绩要写足,问题不掩饰,评价要恰当。审计处理中要坚持审计促进经济发展的原则,既要纠正违规违纪行为,也要研究改进管理的方法。对违规违纪问题,要区分性质,分析其对当地经济发展影响情况。对严重违纪违规问题,决不姑息迁就,应责令纠正;对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问题,重在提高认识、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对财政财务收支管理中的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促进被审计单位严格依法办事,自觉执行财经法规和制度;遇到市县政府出台的规定、政策与国家、省级的规定、政策不相符时,要从是否有利于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是否有利于确保一方平安的角度分析、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