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之一:实现审计对象由“民”到“官”的转变 过去我们的审计对象是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企业、单位的财务核算,审计发现问题后,给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决定,企业、单位财务人员按照审计决定调整账目,仿佛接受审计的是财务人员,这种以查错纠弊为主的审计,较少分析原因,较少把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上升到政府官员、国企法人行使权力中有无问题。这是典型的对“民”的审计,由此而产生了诸如领导干部责任追究难,一些单位损失浪费、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屡禁不止等一系列弊端。而国家审计也始终处于繁忙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之中。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将审计的对象调整到权力的行使和拥有权力的政府官员的职责履行上。对领导干部玩忽职守决策失误,给国家造成的损失,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造成的损失要以具个人财产予以补偿。总之,必须适应审计对象由“民”到“官”的转变,明确各项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研究和形成适合我国发展的审计理论体系。 创新之二:拓展新的审计内容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审计的目标是以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的“合规性”、“合法性”、“真实性”为主,这一审计目标是适应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的客观经济环境的,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特别是随着公共财政框架的确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政府与企业职能的分开以及社会中介组织执业的逐步规范、执业质量的提高,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不合规、不合法、不真实问题已经开始逐步规范。虽然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仍然存在,但审计机关查处的问题有相当数量属于一般违规问题。社会公众已经不能满足单纯的财务收支审计,或单纯揭露财务收支中的问题的审计项目了。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性,国有企业效益低下、损失浪费问题,政府和公共事业服务质量低等问题却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所以,审计机关的审计内容,必须关注效益问题,做到真实、合法、效益三者并重。因此,必须调整审计的目标和重点,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部门预、决算审计、政府采购审计、环保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审计中突出经济效益方面的内容。 创新之三:探索和应用新的审计技术和方法 随着计算机软硬件水平及现代通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日益发展,会计电算化日益普及,审计技术、传统的审计手段面临着挑战,不懂计算机审计,我们将失去审计的资格,客观形势要求审计人员不仅要熟悉会计电算化的技术,而且要应用现代审技技术方法进行会计电算化审计,即“无纸面化”审计技术。这就要求国家审计机关要在这方面采取有效的措施,跟上时代的步伐,在审计中广泛采用计算机审计方法,使计算机在审计查证、分析性复核、审计信息的收集、传递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要探索和研究计算机远程审计技术,建立被审计单位审计信息、会计信息系统数据库,并与被审计单位在银行、证券机构的账号联网,随时监控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 创新之四:转变审计人员的观念,优化审计人员的结构 目前,审计机关人员构成以财务会计人员为主,知识结构相对单一。在审计项目实施中,审计人员不可避免地会以会计的眼光和习惯看待问题,重视账项审计,或者说习惯于财务账簿、报表审计,造成了审计机关工作层次不高,审计结果的分量不重。审计人员需要转变传统的观念,树立现代审计意识,跳出狭窄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习惯,从经营、管理、机制、体制、法制等视野去评价微观审计中所碰到的问题,用联系的、发展的观点去评价客观经济事务,将每一个审计项目的内容和重点与本地区经济发展相联系,与本地区和部门的经济发展相结合,找准审计方向和重点,合理确定审计的内容和覆盖面,充分发挥审计机关的服务宏观经济决策职能。 审计人员的单一财会型知识结构已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应建立一支熟悉审计业务,同时又了解和掌握工程技术、计算机、法律、经济管理等知识的审计队伍,以适应时代对审计工作的要求。 创新之五:建立审计公告制度 长期以来,审计机关的工作是相对封闭的,每年各级审计机关审计了许多单位,下达了许多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虽然纠正和处理了许多违法违纪问题,但社会公众不完全了解审计是怎样工作的,纳税人不完全清楚审计处理的都是什么样的问题,审计机关的工作没有接受社会的检验。让社会了解审计是审计发展的动力,因此,要以法律的形式确立审计公告制度,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新闻发布会、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对审计程序、内容、标准、结果等进行公开、透明化,并赋予公众查阅权、听证权、举报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