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营企业内审外包的优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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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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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4 年 0A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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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部审计的外包(又称外部化OutsourcingtheInternalAuditFunction),是指企业或部门聘请外部审计人员来执行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人员由企业内部转向企业外部。对于我国的民营企业来说,进行内部审计外包,将内部审计业务全部或部分拓展到企业外部,有其明显的优势。具体表现在:

      能够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家族式管理是中国目前绝大多数民营企业的一大特点。企业股权高度集中在主要投资者及家庭成员的手中,内部治理结构安排呈现出“家族治理”的特征。企业中存在千丝万缕的亲情关系。亲情纽带和家族化伦理规则一方面降低了企业中的委托代理成本,但另一方面,一旦家族成员的利益冲突超过了亲缘的维系力,企业就会分裂甚至破产。内部审计部门作为企业的—个职能部门在监督检查各部门的经济活动,反映背离企业目标、损害所有者利益的行为等问题时,面对诸多的“家族经理们”,比较难以把握。家族式的管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影响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使内部审计职能弱化,甚至形同虚设。内部审计外包则能克服其独立性差的弱点。外部的注册会计师根据与企业签定的契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与企业其他部门没有内在的利益冲突和联系。因此,他们能够毫无顾忌地指出企业经营和控制中存在的漏洞,提供更具独立性和客观性的评价结果。

      可以降低内部审计费用的支出,符合成本效益原则。企业的内审工作外部化之后,企业可以在认为需要时聘请外部审计人员实施审计,以保持支出控制的灵活性。即将设立内部审计部门所需的固定成本转换为变动成本,将不可控成本变为管理部门的可控成本。笔者对民营企业设立内审部门所需费用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内审服务所需的费用进行了粗略的估算: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下的企业,一般设置具有中级职称的内审人员一人,人工费平均每月2000元,培训费、办公费及管理费等合计为2000元/年,则设立内审部门的成本为26000元/年,而聘请事务所进行企业经营管理全面调查研究和专题调查研究每次为4500元(国内事务所平均价格,下同);注册资本在100至1000万元的企业,设立内审部门的成本为39000元/年,而聘请事务所进行企业经营管理全面调查研究和专题调查研究每次为7500元。从以上估算可以看出,对于民营企业来说,将内审职能外包给会计师事务所是有利的,能够降低内部审计费用的支出,从而降低整个企业的成本。

      能够弥补民营企业内部审计手段落后,内部审计人员业务水平不高的缺陷。目前由于民营企业对内部审计人员没有确定的准入标准和考核机制,内审人员中拥有注册会计师或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的人数极少,企业几乎没有对内审人员素质和职业道德进行经常性考核的机制,审计队伍的素质比较低。审计人员大多对计算机还不太熟悉,许多审计还停留在传统手工查账的基础上。审计手段落后,不但增加了审计难度,而且效率低,准确率差。这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内部审计作用的发挥,对新兴的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发展极为不利。

      而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人员的要求较之民营企业的内审部门来说要高得多。他们一般都取得了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持续不断地学习与研究保证了注册会计师们对新知识、新技能和新法规的掌握和运用,为会计师事务所造就了一支业务过硬、素质合格的队伍。这些注册会计师和专业人士们在长期的审计工作中,所接触的企业类型多、案例复杂,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扎实的理论基础,能够适应各种不同类型的业务和处理纷繁复杂的问题。内部审计工作外部化之后,企业聘请他们提供内部审计服务,利用外部审计的先进理念和方法手段,能够获得优质的内审服务。

      能更好地履行内部审计的职能。目前,学术界比较一致的看法是内部审计具有监督和服务的职能。对于民营企业来说,更重视的是服务职能。这一职能由独立于企业的外部审计去完成,能最大程度地保证公平性。内审工作外包之后,注册会计师能够公平地针对每一个股东,不会因为产权纠纷而造成分配不均,从而损害部分股东利益。咨询是民营企业内部审计服务职能的另一个重要内容。内部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单一,技术方法落后,难以履行这一职能。内部审计实现外包之后,引入外部审计先进的审计技术和方法,借助外部审计已拥有的涉及多样学科的专业人才,能更好地为企业提供项目投资、销售市场状况等战略性决策方面及物资采购、产品促销效果、人力资源管理、后勤服务等技术性和运营性决策方面的咨询服务。

      当然,外部审计人员毕竟对企业的具体情况了解有限。而内部审计师,特别是在企业长期任职的内部审计师,对企业文化、企业的管理政策、业务流程、风险控制、人事状况及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等更为了解。这种背景知识上的差异使得外聘者对企业存在的问题不如内部审计人员了解得全面深入,这势必会对内审工作质量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民营企业具体选择什么样的外包方式,是全部外包还是部分外包,则要根据具体企业的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来说,对于规模比较大的公司制民营企业,可以采用部分内审职能外包的方式,将内外审计人员结合起来进行内审工作,这样有利于克服以上不足。而对于规模较小的民营企业,就可以采取全部外包的方式,不设立内部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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