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障眼”观察法。即审计人员在观察前,不打招呼、不告知被审单位有关人员意图,按照掌握的线索和发现的疑点,找个“空隙”,采取“随便走走转转”形式,寻找观察目标,并及时编制观察记录,注明观察的事项、内容和结果等,以获取有力的证据。通常“障眼”法是在被审计单位不积极配合或审计机关配合纪委查处案件时使用。此法外在表现为观看无“目的”和漫不经心,但在实际运用时往往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和审计进展的突破。 二是“定序”观察法。即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观察。或由上到下,或由左到右,或由近及远,或由东到西,或由点到面,或由外及里……“定序”观察易把握,是我们审计人员最常开展观察取证的方法之一。观察时应细致认真。如清点固定资产时,应看清楚型号、数量、运行状况是否与报送的盘点帐册相符。 三是“寻根”观察法。即对被观察对象从头至尾寻根追底,把它看全问清,找到它的‘底’,以获取有效的证据。此法在实际运用中,往往与询问取证方法有机结合起来,审计人员可以一边观察,一过询问一同到现场的被审计单位分管人员或具体承办人员,弄清相关事项的过去、现在、变化的前因后果。采用“寻根观察”,有时需要反复多次,才能“寻”出需要取证的“根”。 四是“比较”观察法。即将现场观察到的实际状况、清点的数据,与观察前查阅的相关资料、报表数据,进行对比或“联想”,对观察事项作纵向和横向比较,以收集有力的证据。运用“比较”观察法,往往是与分析性复核有机结合起来,除重视现场观察外,还应把功夫下在观察前的准备工作上。要求在观察前,应熟悉被审计单位提供的相关数据和资料,了解被观察对象的过去历史,掌握同行业的参照平均指数,使其成为观察取证时的依据和分析判断的参照物。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观察时心中有数。 审计观察是一门很深的学问,是一种艺术,要想掌握它,除掌握一些技巧外,重要的在于实践中摸索总结,在具体运用中不妨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要确立观察目标。观察前要事先设计制订完整的观察计划(除特殊情况外),确立明确具体的观察目标,按计划进行观察。观察中勤作审计观察笔记,观察后须对审计记录进行整理,以便获得充分有效的证据。 第二,要“用心”去观察。观察是有意识、有目的地知晓自然或社会现象的过程。必须“五官开放”,充分运用视觉、听觉、味觉和躯体觉,特别是要进行联想、思索,要将“观察”与“思索”结合起来,才能充分体现观察在审计取证中的魅力。 第三,要尽可能与其它取证方法结合起来运用。虽然观察在收集审计证据中可以单独采用,但在实际工作中,为保证审计证据“四性”(充分性、合法性、相关性、客观性),往往会根据不同取证事项的需要,与检查、监盘、查询、计算、分析性复核等方法有机结合起来,使收集审计证据过程更具科学性,效果更好。 第四,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根据需要,借助某些仪器和手段进行观察取证,使取证的说服力和证明力更强,以适应日新月异快速发展的审计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