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前县(市)长经济责任审计面临的问题 (一)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的不确定性,使审计部门立项缺乏主动 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行的是委托审计,这就使审计的具体对象,具体时间难以主动把握,难以有计划进行,对诱发问题的各种机制缺乏经常性监控。 (二)界定经济责任存在一些难以确定因素。如何客观具体地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的工作进行评价,界定其经济责任,是一件较难的事情,特别是在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等评价方面,尚缺乏较为系统的评价体系。因此,对领导干部的责任划分存在一些难以确定的因素,对单位责任人存在的有关问题还缺乏必要的前馈控制制度。 (三)审计结果运用不尽完善。从实践看,目前经济责任审计的时机,多在离任期间。有时审计部门还未完成审计,组织部门的任命就已下达,客观上造成了审计处理滞后。在有的离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较多,但由于人已调离,或己任命新职,给审计结论带来了困难。这就导致审计的预警功能不强,不能把问题控制在萌芽状态,难以防患于未然。同时难以与干部的任免同步,从而造成审用脱节,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作用的发挥。 二、县(市)长经济责任审计应当“审什么”、“怎么审”、“怎样评” 应当“审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县(市)长是当地政府最高行政首长,与经济工作相关的权力主要有“三权”,即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政策执行和监督权,是地方财政预算执行的第一责任人。县(市)长的经济责任审计是通过本级预算执行和财政决算、国有土地出让金使用、政府举债、财政性资金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等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来衡量的。因此,县(市)长经济责任审计应侧重于其任职期间财政预算执行和经济决策情况的审计,并按财政性资金的走向延伸审计有关部门,以综合反映县(市)长经济工作方面的领导能力、决策能力和管理能力。通过对县(市)长工作职责的分析,我们应确立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思路,即以当地财政性资金收支管用运营情况为主线,展开县(市)长经济责任审计;从有关内控制度和财政性量化指标等方面,对县(市)长经济责任进行总体评价;围绕县(市)长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政策执行和监督权,确定审计重点、审计延伸单位;从财政收入征管体制、重点建设项目的科学决策机制、财政性资金支出的监管机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国有资产管理等“四制”的建立、执行情况入手,反映县(市)长经济管理能力和经济责任;分析财政收入增长率、财政投入增长率、财政负债率、全社会性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社会保障资金足额发放率和征收率等“五指标”,对县(市)长领导经济工作的业绩做出评价。 应当“怎么审”。第一,是实行统一的组织领导方法。(1)统一组织审计力量。由市局组成审计组,由局领导担任审计组长,带领相关业务人员实施异地审计。(2)统一审计方案。由市局统一制定审计工作方案,确定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目标,规定财政预算执行、国土资金、政府负债、政府投资等为重点审计内容,对审计过程中几个阶段重要工作及其进度提出明确要求,通过审计工作方案控制质量;(3)统一审前培训。统一组织审前培训和研讨、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学习法规,掌握审计程序和重点、聘请各专业审计行家讲课;(4)统一审计文书格式。按照统一制定的格式,力保内容正确,要素齐全;(5)统一审计评价和审计处理原则。对查明的问题进行汇总归纳,逐一分类研究,统一确定审计处理和审计评价原则,经审计会议研究后,统一发出审计结果报告、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 第二,把经济责任审计与本级 政府财政决算审计相结合。审计中,坚持以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以重大经济决策为重点,充分进行分析复核、分析对比,来理清,县(市)近几年的经济发展情况和财力状况,为落实经济责任和财政状况评价提供基础审计材料。 第三,依据各个地方的社会经济状况和“三权”内容确定审计范围。各审计组应将各个地方掌握资金额大的部分,如财政、地税、土管,民族、教育、交通等;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关系较密切的部门,如城建、社保、经济开发区、重大投资项目等;与市、县长本人工作较密切的部门,如政府办、重点部门等列为重点审计单位。 第四,重点审计与调查审计相结合。按照分析评价“四制”、“五指标”的需要,充分运用审计调查方式,适当延伸审计部分下属单位,做到重点与一般相结合,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灵活采取各种审计手段,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第五,组织监督与审计监督相结合,组织部门与审计机关一起培训、进点、动员,听取反馈意见,共同研究成果运用,把组织监督与审计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种职能互补的工作模式。 应当“怎么评”。落实县(市)长经济责任,提高其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识,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目标。为达到这一目的,我们一是要坚持“审什么、评什么”。在审计实践中,做到“三围绕三不评”:围绕审计方案确定的内容和范围进行评价,与审计事项不相关的行为和事项不评价;围绕审计对象相关的经济责任进行评价,与其经济责任不相关的行为和事项不评价;围绕审计报告所列的事实进行评价,审计证据不充分的事项不评价。二是坚持突出重点。评价重点把握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前面的“四项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评价,逐项分析其健全性和执行的有效性,力求准确地反映县(市)长领导、决策和管理能力;另一方面是对“五项经济指标”情况分析评价。对财政收入增长情况,我们重点分析财政收入的结构、存量变动,增长趋势及财政收入与GDP的比率,从而反映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及发展潜力。对财政投入情况,以农业、科技、教育、交通、水利等五项投入为重点,逐项分析审计对象任期内投入的增加数,增长率和年平均增长率,以反映当地对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视程度。对社会保障资金筹集和发放情况,重点分析各年度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征收率、发放率,城镇、农村生活最低保障金发放率及财政投入各项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等。对政府负债情况、重点分析债务规模、结构、债务负责率及支付能力等。三是坚持效率分析。对财政性资金收支审计,注重效益评价,分析支出的合理性,比较支出的有效性,探索财政性资金绩效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