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之库存现金盘点法

作 者:
夏军 

作者简介:

原文出处:
江苏审计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4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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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库存现金盘点法就是通过对出纳员所保管的现金进行实地清查,以确定其实有数,并将实有数与账面数进行核对的一种审计方法。突击盘点库存现金应采取以下方法步骤:

      第一,做好库存现金盘点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是审计人员准备好“库存现金盘点表”等,因为是突击盘点,因此没有必要事先通知被审计单位,盘点时间可以在审计期间挑选一个出纳人员与财务主管都在财务科室的时间,进行突击盘点。

      第二,实地盘点库存现金。先由出纳人员对现有的不同地点的现金(包括备用金)同时进行清点,然后由审计人员复点;盘点时应注意除 现金外,还要注意是否有票据、证券、抵充库存现金借条、白条等;盘点结束后,审计人员应填好“库存现金盘点表”。

      第三,审阅现金日记账,并与现金收付凭证进行核对。一是检查现金日记账的记录与现金收付凭证的内容和金额是否相符;二是由出纳人员根据现金日记账加总借、贷方累计数额,计算出账面余额。如果截止到盘点日所有现金收付业务已全部入账,那么此时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与盘点日账面余额一致;否则就要进行账面余额调整。

      第四,调整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由于行政事业单位现金业务与企业相比,比较单一、简单,因此平常现金日记账并未每笔记账,往往是经过一段时间后集中补记,从而导致现金收付业务入账不及时。在现金盘点时,就会出现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日期滞后于现金盘点日期,这时就需要把日记账账面余额调整为现金盘点日时的日记账账面余额,把账面余额日与现金盘点日之间未及时入账的现金收付业务记录到现金日记账上,即在未调整的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上加上未入账的现金收入数额,减去未入账的现金支出数,从而计算出盘点日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

      第五,将清点日库存现金实存数与盘点日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要查清原因。

      库存现金盘点结束后,审计人员应对盘点中出现的问题做进一步审查,笔者认为主要会出现以下四种问题:

      一、对超限额保存现金,建议被审计单位及时送存银行。

      二、对尚未入账的符合现行财务制度规定的收付凭证,建议被审计单位及时入账,以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三、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借条,应要求被审计单位追回款项;对白条开支,应说明原因并要求其换取正式票据。

      四、对现金长、短款问题,审计人员要慎重对待:

      1、出现现金长款。审计人员应注意可能存在以下三种情况:①收支体外循环形成“小金库”;②公私不分,混合使用单位和自己的现金;③收到现金而未开具相应的票据。2、出现现金短款。审计人员也应注意可能存在以下三种情况:①收支体外循环形成“小金库”;②拆借现金(无白条);③挪用现金。

      对以上库存现金盘点中出现的问题,审计人员要在查明原因和性质的前提下,作出相应处理:

      一、属于财务管理问题,应建议被审计单位采取相应的纠正、整改措施,进行规范。

      二、属于违纪违规问题,必须依据《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单位进行处理和处罚。对涉及到相关责任人的违法乱纪行为,视情节而论,情节较轻的,给予违纪者党纪或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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