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设小金库手段翻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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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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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4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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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实施手法

      从收入不入账转向虚列支出套取现金,少数单位甚至违反财务管理规定,采用更加隐蔽的方式虚列开支,虚开正规发票,套取资金,这样的做法常规审计、财务检查等都难以发现。以往是一些行政执法部门及事业单位对各种规费收入、罚没收入不入账,使之成为“小金库”资金的主要来源。国有企业销售处理的边角料、固定资产变价收入、机器设备及房屋租赁收入、产品(商品)销售收入、企业对职工的各种罚款等不入账,使它们成为企业“小金库”资金的主要来源。现在改为虚列支出,套取资金,具体有:

      1、虚列支出、虚报冒领收入、虚报工资、虚报用工指标、虚报招待费、虚报劳务及工程等套取现金。这种违纪问题多发生在用临时工多的建筑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2、加大成本采购、虚构材料耗费,倒出材料变卖使之成为现金。

      3、虚列管理经费、销售费用,如捏造差旅费、广告费等。

      二、单位主体

      以往经济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特别是有收费项目和行政审批权力的部门是清理检查“小金库”的重点,但现在却是一些被认为没有条件设立“小金库”的小单位或部门在蠢蠢欲动,如该市某印刷制品厂,就是将出售废料、代开发票套现等所得设为“小金库”,用于支付回扣、劳务等费用。

      三、违纪主体

      多为单位主管财务的主要负责人。基本上都表现为主要负责人默许纵容或者授意指使,有的是领导班子成员共同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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