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部门未将行政性收费和政府基金纳入预算 在一些经济非发达地区,财政部门只重视对收款单位收费、基金的财政管理,忽视了自身的预算管理,其通常采取挂账、纳入预算外或转作其他财政收入的方式将上述资金入账,而非纳入预算管理。分其原因,主要是按照现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未纳入预算的行政性收费、政府基金多数是属于地方政府和上级政府共享的财政收入,财政部门在当年任务数额完成的情况下留存一些,以解地方政府的不时之需。 财政部门挂账和转作其他财政收入的上述资金金额相对较大,在银行进账单上一般未注明行政性收费或政府基金,转账原因称为“上交财政款项”,单单从银行结算中是看不出端倪的,应根据收费单位职能、性质,主要从票据领、用、销入手,核查开票金额与入库金额的相关性,以财政资金重要性为原则进行审计分析和调查。 二、财政部门违规返还执法部门罚没款项 一些经济欠发达和经济不发达地区,财政资金周转十分困难、入不敷出,地方政府为保证执法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的经费,出台一些财政返还政策(主要为公、检、法部门)。正常财政资金支出必须编制预算(包括执法部门的人员工资和正常办公经费),返还执法部门罚没款项等财政支出是非正常的,存在很大的偶然性,不进行预算编制,而在其返还罚没款资金的同时,往往伴随相关执法部门罚没款项收入。 三、财税部门虚增地方财政收入 1、虚增农业税收。财政部门主要采取以拨付有关单位专项资金的名义,列财政资金支出后,又以“农业税”等入库;甚至将纳入财政部门管理的教委和学校收取的学杂费和代办费垫付入库“农业税”。而征收的农业税作挂账处理或直接用于其他项目开支。 2、虚增地方税收。财政部门主要采取以扶持企业发展和奖励等为名从预算内、外拨给地方政府所属的企业,然后由这些企业以“税款”的形式缴纳入库;或在财政部门账上以虚假列支工程款套取现金,再作为税款入库。主要表现在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上。产生的原因主要有①地方农业税征收任务是按序时入库进度考核的,在农村只有到了收获季节农民相对富裕,缴税有积极性的时候开展征收工作比较顺利,因此农业税征收也有季节性,通常集中在夏、秋两季特别是每年7月、11月份进行,但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序时进度目标,在没有征收农业税的情况下,用其他资金垫付入库。②税收任务大幅度增长,地方税源没有较大增加,为了获取上级嘉奖、骗取荣誉,帮助地税部门虚假入库,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这样做的最终结果,地方政府的可用财力非但不能增加,因地税部门提各种手续费,反而更少了。③目前我国的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处于日臻完善和发展的过程,这个过程中由于经济和政治体制的不完善而衍生出来的弊陋是问题产生的内因,这种弊陋也是造成财政审计查出的问题屡查屡犯、延绵不绝的主要原因。 财政资金的收支是以国库业务为载体进行的,因此,以国库资金收付划分为财政拨款审查法和国库资金审查法。财政拨款审查法是审计财政部门的财政拨款,查看是否无预算拨付关系的单位(企业),财政部门却拨付了财政资金;或虽有预算拨付关系但拨付金额突然增大,结合地税部门税收征管台账及金库报表,检查税款入库的金额、时间,确定与其拨付财政资金的相关性,延伸核实这些财政资金的去向,核查这些单位(企业)入库税款金额是否与其纳税申报表上应纳税款金额一致,财政拨款审查法适用于垫付入库资金为财政资金,其前提是账务意义上的支付即是银行存款和现金的转移。国库资金审查法是虚增地方财政收入的资金入库,通过国库支付过程重点追踪财政资金的去向,审查资金最终到位的合法性,即遵循“单位(企业)→财政收入征收机关→国库(财政资金)→财政部门拨付→单位(企业)”资金复位规律,国库资金审查法适用于垫付入库资金为借款,其依据是银行存款和现金的转移而不是账务意义上的支付。 四、财政部门虚列财政支出 1、虚列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专项资金支出。财政部门采用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专项资金支出冲销以前年度挂账的行政经费支出,或转给所属水利部门、农技部门等有关单位,然后由这些单位以“上缴财政”的形式全额缴纳到同级财政。 2、虚开发票用于其他支出。地方政府采用虚假列支“修路、修下水道”、“湖田开发工程款”等套取现金,用于协调关系、看病人、外出参观考察及经贸洽谈费用等。其主要原因是:①地方政府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是用农业特产税和耕地占用税的地方留成部分安排的,当年必须完成一定的支出进度,否则就要扣减相应指标。在些地方政府财力吃紧,各项消费性支出不断增长的情况下,无力安排农业资金支出。②为达到掩盖其不正当财务支出的目的。 审查财政部门资金拨款,是否存有短期内大量拨付给地方政府所属单位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专项资金,延伸核查资金支出去向,即审核所属单位支出的大额发票项目、连续号码发票的开票时间、内容等逻辑对应关系,并结合工程预决算和其他情况,查看发票上的领款、审批和稽核手续,通常情况下还要注意进行相关线索的收集。 针对虚假支出发票,应建立发票录入数据库,用来鉴别发票的真伪。具体做法:首先审计部门的各职能科室在被审计单位审计时,对被审计单位支出的发票作出分类:财政类如结算凭证、收费收据等;税务类如服务业发票、餐饮业发票、特种业发票和建筑业发票等。然后按发票种类在计算机上逐一录入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填写内容、收款单位等等内容,形成一个发票支出的数据库。使用时将被审计单位新的发票支出录入计算机,并与发票支出数据库核对,充分利用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填写内容和收款单位的逻辑关系,鉴别发票的真伪。例如发票号码连续而开票日期提前或滞后违反逻辑关系;开票日期时的季节与填写内容的事件违反常理等。这样,有问题的发票暴露无遗,继续审查往往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样,审计的单位愈多、审计的行业愈多,发票支出数据库的种类和项目愈全面,最终会在审计区域内形成一个鉴别发票支出真伪的“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