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全面推广审计建议书制度 现实中,有时对一单位审计后, 其他执法部门又进点重复检查并出具检查结论,使被审计单位无所适从,审计决定难以落实。甚至有时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决定要求到执收部门缴款,有的部门却以种种原因拖延收缴。这些问题的存在,即直接削弱了审计机关的权威,影响了审计执法的严肃性,同时又不利于执法部门之间的团结协作。 面对这种困局,威海市审计局领导班子认识到,要有效提高审计执法效能,必须探索一条联合执法的路子,创造一个审计决定多加认可的局面。 为此,2001年,威海市审计局针对审计决定落实难问题,开始探索如何与有关部门联手落实审计决定的路子。经与财政、税务部门协商,制定了审计建议书制度,凡是审计决定中涉及应由这两个部门收缴有关款项的,市审计局在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决定书的同时,向财 政、税务部门另外发送审计建议书,由其协助落实审计决定。这项制度试行不到一年,就收到明显效果,审计决定落实率当年就上升到95%,比上年增加了9个百分点。 2002年,他们又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报请市政府同意,决定建立行政执法联席会议机制,以统一解决审计执法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审计决定的全面落实。经由市纪委出面牵头,组织、监察、财政、国资、国税、地税、审计7部门召开了首次行政执法联席会议,会议主要就如何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避免重复检查,协作落实审计决定作了认真的探讨。会议达成一致意见:通过联席会议制度,7部门要切实加强联系,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协助审计决定落实;年初,要将计划协调通气,对审计已经检查过的单位,不再搞重复检查,做到检查结果共享;对审计建议书制度的落实结果,每半年进行一次汇总,7部门通报情况; 每年召开7部门专题执法联席会,及时解决落实审计建议书制度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会后,7部门联合向全市各部门、各单位下发了文件,由此,审计建议书制度在全市正式运作。 为确保审计建议书制度的可操作性,威海市从一开始就将其一步规范到位,使操作步骤环环紧扣,以“两清”、“五定”加以细化:“两清”即审计建议书涉及范围内容清、审计决定落实责任清;“五定”即定职能科室、定专职人员、定回复方式、定回复时限、定回函格式。由此,确保了这项制度的行之有效,避免了虎头蛇尾、流于形式。 他们把落实审计决定作为发挥审计效能的主要途径和衡量审计质量的主要指标。为此,审计组所在部门要对审计决定的落实负总责,审计组长要负具体落实责任。《审计决定督办制度》,要求各科及时填列《审计决定落实情况报告单》报法制科备案,对到期未报结果的,法制科向审计组所在业务部门发送《审计决定落实催办单》,并将报告和催办情况都纳入考核,半年公布一次结果。 为增强审计监督效果,督促审计决定落实,他们还实行了审计决定落实联办制和审计结果谈话劝诫制。对需要有关执法部门配合落实审计决定的,向相关部门发送《审计建议书》,部门联手落实审计决定;对经济责任审计决定的落实,由组织部门在审计后对领导干部进行谈话,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抓紧落实审计决定的要求。对到期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通过组织部门谈话劝戒。据了解,试行该制度以来,先后有近20多人被组织部门谈话劝戒。 通过这些措施,有效地保证了审计决定的落实,维护了审计决定的严肃性。据统计,2002年至2003年底,威海市审计局共向各职能部门发送审计建议书63份,涉及应收财政资金6000多万元,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收缴应收款项,共回复审计建议书57份(个别因被审计单位已在催缴前执行了审计决定),已连续两年审计决定落实率为百分之百,达到了建局以来最高水平。 合力提升审计监督效能 威海市实行的审计建议书制度,有效地整合了现有执法力量资源,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威海的实践证明,加强部门协调、联合落实审计事项,不仅增加了财政收入,还密切了部门间的协作,避免了重复检查,提高了行政执法效率。 最近,山东省审计厅发出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威海市审计局的审计建议书制度,促进审计决定全面落实。并要求各地在实践中继续探索审计决定落实的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审计执法水平。 谈及这次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审计建议书制度,左敏厅长说,作为一个方法,这次推出的审计建议书制度,已突破了法定的审计建议书的涵义,审计建议书制度这个说法还值得探讨,有待于进一步规范。但它有利于提高审计的效率、解决重复性监督的问题。 事实上,威海市实行的审计建议书与法律文本上的建议书是两个概念,它的主体是能够落实审计决定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 审计是综合性的经济监督活动,在审计执法过程中,离不开各个专业经济监督机关的支持与配合。 “从监督角度上讲,重复性监督,部门间互相分割、不沟通导致监督成本过大。”在左厅长看来,只有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才能使审计的成效发挥更大。据了解,在今年的全省审计工作会议上左厅长提出了要加强对如何提高审计成效的研究。 “审计决定落实难的问题,跟一些职能部门如何协调,把审计查出的问题,还有审计发现的应该是相关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情,怎么通知他们,使审计的成效最大化?”左厅长说,他们在这方面一直在研究。“如果从节约行政成本的角度考虑,审计节约成本、监督部门节约行政成本,这些都是相关的。这就需要找到一个有效的方式。我们提出开展效益审计,财政资金不仅体现在项目上,诸如投资是否合理、有无浪费并带来损失,这是一个方面。但是可能财政资金特别是公共资源分配得是否合理,使用中是否存在浪费,成本是否得到有效控制,这些问题尤其是支出是否合理,都应引起我们的关注。”提高审计成效,也要降低监督成本,提高效率,面对重复性监督,需要整合监督的资源,做到一个成果,多家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