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固定资产审计的目标、对象和内容。韩国政府十分重视公共性建设项目的综合效益实现程度,监查院为公共性建设项目的审计确定了以合理性为主的基本审计目标,特别重视建设项目计划审计、设计审计、招标投标审计、工程合同审计以及工程质量审计等相关内容。 重视投资设计的合理性程度。具体体现为检查设计部门的设计计划、设计方法、任务范围以及设计应遵循的设计原则等内容;同时注意审计设计方案的质量,包括设计的适用性、经济性、选址分析、土地利用的有效性和设施配置的完整性等;在此基础上深入审计设计过程的合规性和设计合同的公正性。通过设计的合理性审计,韩国审计人员依据审计时点的不同,出具不同的审计建议:如果审计工作开展在施工开始之前,则要求设计部门修正不适当的设计方案及相关内容;如果审计工作发生在建期或竣工后,则向有关部门通报此事,并建议有关部门在今后的设计及设计管理工作中注意减少此类问题发生的可能性;对于影响工程质量或潜在构成劣质工程隐患的项目,政府审计机构有权要求其拆除重建。 重视对与建设有关的各项合同的审计工作,包括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定货合同等。其审计的主要内容体现在合同报价审计、合同签订方式审计、招标投标过程审计以及合同履行情况审计等相关部分。合同审计的直接依据便是与之有关的法律和法规,重点检查其公正性和合法合规性。通过审计,政府审计机构有能力对违法、违规的合同条款或招标投标过程中确定的不适当标准提出修正建议并要求被审单位遵照执行。审计机构具有较高的权威性。 将建设项目审计的重点放在施工质量审计方面。这具体表现在如下方面:在项目的建设期通过对工程进行跟踪检查和比较分析审计工程的建设质量;对建设过程中的各种签证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资料的真实性和合理性程度进行审计;对竣工交接手续的合法性和竣工程序的合规性进行审计;对施工监理工作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在项目建设结束后使用期中对事后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并注意进行对伪劣工程的鉴别。在韩国,从事公共性建设项目审计的人员特别重视对伪劣工程的鉴别与审计工作,主要关注施工内容与设计图要求是否一致、施工方法是否与施工说明书规定相吻合、设计内容是否安全以及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等相关内容,并通过工程检查的方法确认建设过程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