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以财政财务收支为基础的审计,核实其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性。 一是经费支出是否合规合法,有无将救济、科研、农业、教育、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基金)挪作他用的问题;债权债务和往来款项业务是否真实,有无通过应付款为其他单位办理不正当业务或截留应当上交国家收入、出借单位资金牟取私利等问题;预算外收入是否合法,有无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收入不入账或账外设账等问题;预算外支出是否符合规定范围,有无大吃大喝、请客送礼、乱发钱物和铺张浪费等行为。 二是固定资产是否入账建卡,安全完整;增减变动手续是否齐备,有无管理不善造成流失问题;有无未经批准擅自处置固定资产,或通过降低转让价格获取好处的问题;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是否全部入账、专款专用。 三是单位的对外投资活动是否严格遵循财务制度规定的对外投资的基本要求,有无对所创办实体占用单位的房屋、设备等有形资产和技术、专利等无形资产不进行有效评估计价、不收取占用费、无偿使用、所有权变相转移等造成国有资产在创办经济实体中流失的问题。 四是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在国家有关政策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部门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要求,是否建立了现审计金出纳制度、报销制度、借款制度、一支笔审批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有无因内部控制制度不严或领导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以及其他经济事故问题。 通过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资产和财务状况的认定.合理划分离任与继任领导的责任界限。 查清即将离任领导到任与上届领导交接时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以及即将离任领导与下届领导交接时或此项审计时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从而做出鉴定,分清前后两届领导经济责任,这是前后两届领导极为关注的一项内容。因为资产和财务状况如何,在一定程度上不仅能够体现离任领导的业绩情况,通过经济责任审计为其自身的经济责任提供服务,而且能使新任领导掌握单位的基本财力和其他财务信息,了解接任的是个什么摊子,便于加强管理和正确决策。同时为审计评价对比分析提供基础数据。审计的方法通常是在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采取审查核对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的办法。主要认定固定资产金额及种类,财政拨款和预算外收入账面余额,应收款和应付款余额及明细,实有货币金额,并作为审计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予以简要说明。固定资产的金额要以实地盘点的固定资产原价为准,重点注明房屋建筑物、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和其他贵重物品,以及作为贷款抵押的资产实有数;认定往来账款时,对数额大、时间长的款项要进行实地调查,对合同应收未收款项或应付未付款项和呆死账要特殊说明,以体现债权债务的真实性。资产和财务状况的认定结果,除在审计报告中重点阐明外,最好以表格形式,如固定资产明细表、应收款明细表、应付款明细表等,作为审计报告的附件,这样便于有关部门全面了解财务情况。 通过经济责任目标、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对比分析,考核评价领导干部的业绩。 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不仅仅是对其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性的审计和评价,还要运用与其相关的经济指标的考核情况来充实评价内容,使审计评价具体翔实、有理有据、公证力强。一般说来,经济责任审计综合评价运用的经济指标主要有:本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各项财政、财务指标。主要包括:资产负债率、资产增长率、资产保值增值率等,如固定资产增加额,离任时比到任时增减差额;预算外收入累计额,任职期间组织预算外收入累计数;抵支收入完成率,实际完成与财政核定的抵支收入额之比率;自行抵补行政经费率,抵支收入和预算外支出中补充行政事业经费数额之和(预算外支出中除用于招待、奖金、补助、赞助等非正常支出以外的各项支出合计)与预算外收入累计数的比率;债权(债务)差额及任期内新增债权债务;资产负债率,债务与资金来源的比率;违纪资金率,违纪金额与资金来源的比率。通过对实际指标同计划(预算)指标比较,本期指标和上期(上年同期或历史最高水平)的实际指标比较,对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及经济决策、管理决策等进行全面量化考核和综合分析比较,以便客观地评价其经济责任。 通过对重大经济事项的审计,全面掌握领导干部在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及实施过程中发挥作用的程度及责任。 主要包括重大的对外投资、基本建设、招商引资等出台的宏观经济管理措施及制度建设情况。要对任期内具有重大影响的经济决策事项进行重点抽查。从最初的可行性调查开始,到决策过程、决策形成、决策实施、决策效益等情况进行审计或调查。通过审查决策资料,查阅相关会议纪要原件及相关记录,同参与有关经济决策及具体执行人座谈等形式,掌握领导干部重大的经济决策项目及内容,梳理出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相关的重点审计项目和具体执行的各个环节及其执行结果,全面搞清重点问题的每个环节和细节,查明领导干部有无超越职权决策、盲目决策和个人武断等问题,客观评价经济责任。 通过被审计领导干部执行廉政规定情况的审计与调查,考核其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情况。 对领导干部本人遵守廉政规定情况的审查,首先要通过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财政财务资料的审计,从账面上收集证据,看其收入来源的合规合法性是否如实申报,有无非法收入等。其次,利用群众举报线索进行核查,也是审查领导干部个人经济问题的一个重要方式。对群众举报与财政财务收支、特别是与领导干部本人经济责任直接相关又可以通过审计手段能够核实的问题,应全面加以调查核实。查实领导干部决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落实经济责任,防范审计风险;对群众举报反映不实的问题,通过审计也可予以澄清,也有利于解脱领导干部的责任。在方法上,要把调查核实群众举报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紧密结合审查核实。同时,对群众反映的一些不能直接从财政财务收支资料中查清的问题,应采取专项审计调查的方法,组织专门力量沿着项目和资金走向,向上追溯决策过程、报批程序和领导批示,向下延伸资金流向、项目实施过程及其效果,重点加以核实。第三,对单位违纪违规问题,应在查明违纪事实的基础上逐项分析产生问题的背景原因,分清是个人经济问题,还是财政财务收支的违纪违规问题,力求准确把握问题的性质和实质,如实客观地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