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七点四控“法

作 者:
张强 

作者简介:

原文出处:
中国内部审计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4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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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货币资金控制要点(“一关”、“七点”)

      1、“一关”。即把好货币资金支出关。企业每天都有若干笔资金的支付,如何判定哪笔支出合法、合理,而哪笔支出有问题、有“猫腻”呢?关键一点,是看支出程序是否合法、合理。说具体一点,就是要搞清楚这笔钱为什么要出去,又是怎么出去。为此,要做“四审四看”。即:一是审支付申请,看是否有理有据;二是审支付程序,看审批程序、权限是否正确,审批手续是否完备;三是审支付复核,看复核工作是否到位;四是审支付办理,看是否按审批意见和规定程序、途径办理,出纳人员是否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2、“七点”。(1)管住货币资金的流入点。简单地说,就是要搞清楚钱是从哪儿来的,以什么形式来的,来了多少,还缺多少,没来的钱怎么办。同时,对已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2)管住银行开户点。一些单位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以各种理由在同一银行的不同营业网点开立账户,或者同时跨行开户、多头开户、随意开户。更有甚者,近年来,将单位公款以职工个人名义私存银行现象也较普遍。究其原因,不外乎一是为了防止银行扣款而“改头换面”、“狡兔三窟”;二是搞“小金库”,方便支出。因此,按照有关规定,应及时、定期对银行开户点进行认真清理和检查。(3)管住现金盘存点。保证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不出纰漏。(4)管住银行、客户对账点。一般而言,单位与银行之间的对账较有规律,按照有关规定,每月至少要核对一次。相比之下,单位与客户之间的对账难度要大得多。一是因为社会信用危机的普遍存在,使得逃债的行为时有发生。二是客户分布天南地北,相隔遥远,比较复杂,客观上也增加了对账的实际困难。因此,需要加强与异地和同城单位之间往来款项的核对,确保资金支付合理,回收及时、足额。(5)管住票据及印章保管点。因此,各单位要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备查簿登记,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并且备查簿需作会计档案管理。同时,单位必须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并且,严禁由一个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6)管住督促、检查点。加强对与货币资金有关的人员和制度的督促检查很有必要。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7)管住财会人员的任用点。要建立定期换岗、轮岗制度,防止一个人在财会部门长期做同一个工作,因多年不“挪窝”易滋生的懒散习气、小团体势力和违法犯罪活动。

      二、货币资金会计控制方法(“四控”)

      1、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合理设计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以货币资金会计控制环节为例,货币资金支付的授权批准、实际办理、会计记录、稽核检查及与该项货币资金支付直接有关的业务经办等岗位必须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不能一人多岗,身兼数职。也就是说,任何单位不能由一个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2、授权批准控制。单位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授权又分为一般授权和特殊授权。一般授权是指日常状况下对正常经济业务事项的授权,具有一定规律性和稳定性。特殊授权是指特殊、紧急情况下对正常或非正常经济业务事项的特别授权,常为应急所用。这种授权方式具有一定灵活性,但也常常蕴含较大的风险,一般都较谨慎。此外,对于重要的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有效防范货币资金被贪污、侵占、挪用。

      3、会计信息系统控制。在运用会计系统控制方法时,对有关凭证的稽核和审查,要引起高度注意。以货币资金业务审核为例,应注意以下方面:

      原始凭证。对外来原始凭证应审核是否符合国家票证管理要求;数量、单价、金额是否正确,凡金额有误的,要退回到出票单位重新开具;接受单位名称是否正确;大小写是否相符;经办人、验收人、批准人手续是否齐全,有无涂改、伪造和虚报冒领等现象;对于进入成本费用项目的发票,还要审查有无含增值税发票。审查现金开支是否符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凡违法开支,要拒绝办理。

      记账凭证审核。内容包括现金凭证审核、银行凭证稽核、转账凭证稽核。现金凭证审核,一是审核外来原始凭证,二是审核自制原始凭证,三是审核现金记账凭证。在审核时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现金支付范围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有无用于发职工工资、津贴、奖金、个人劳务报酬、个人劳保福利开支、出差人员差旅费、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及其他需要支付现金的零星支出等之外的现金,职工工资及奖金的发放是否登记工资基金手册;现金凭证收、付讫章、主管、审核、出纳和制单等印章是否齐全,交款人、领款人是否签字;已审核的现金原始凭证是否填写附件张数并加盖附件注销,以免重复报销。

      银行凭证稽核。审核时应注意:是否符合《支付结算办法》、《票据法》、票据实施管理办法》的规定,有无签发空头支票、出借银行账号;是否以合法的和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为依据填制银行记账凭证;从银行支付的材料采购款、工程款等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有无预算、合同,资金是否落实;领用转账支票是否填列《支票领用申请单》,并经部门主管和财务主管批准;作废的支票及其存根是否加盖“作废”戳记并与银行对账单一并妥善保存;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各种印章,是否由财务主管和银行出纳分别保管;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是否设立登记簿严格管理,有无办理购买、领用登记和交回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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