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县级审计机关内部管理模式的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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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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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4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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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县级审计机关内部机构设置没有考虑审计职权的分立和互相制约,审计业务管理从制定计划、下发通知、现场审计、处理处罚直至审计决定的执行,全过程由一个业务部门包揽。这种内部机构设置和业务管理体制模式从建立沿用至今,已经显现出诸多弊端,越来越不适应已经变化着的审计环境。因此,用“四分离”模式取而代之刻不容缓。

      A模式的假定及其理论依据

      摒弃现行的统包统揽、刻意对口、牵制失衡的模式,即一个审计项目全过程由同一个业务部门一竿子插到底、一两个人包揽,内设机构刻意与上级审计机关对口,虽有分工但相互制约监督失衡的组织体系。建立计划、查证、处理、执行“四分离”的新型模式,即审计项目的计划安排、现场审计查证、审计报告处理以及审计决定的执行,由不同的业务部门分别独立完成,形成审计机关内部分工明确、相互协作、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科学严谨、环环相扣的内部组织体系。

      “四分离”新型模式的理论依据是“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离理论。既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又遵循了审计执法的客观规律;既符合县级审计机关的实际情况,又不违反政府机构改革的原则,在不突破内设机构和编制总数的前提下,调整和变更内设机构是可行的。

      B模式的具体内容及其实施

      1.内部机构设置。审计机关内部机构是为完成审计机关任务而设置的一些相互分工、相互联系、能独立完成某项业务的部门。按照“四分离”模式的要求,一般县级审计机关可设立四类共六个业务部门。即一个综合计划部门、三个审计查证部门、一个复核审理部门、一个审计执行部门。各部门的职责分别是:

      综合计划:编制和下达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审计项目;检查考核审计质量;调配审计资源;协调其他各部门的关系;改善执法环境。

      审计查证:做好各项审前准备工作;完成审计项目的现场审计;编写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意见;负责被审计单位在审计过程中违反审计法的有关规定的处理。复核审理:对审计查证部门现场审计结果和审计报告进行复核,在审计事实、审计证据、审计定性、审计处理处罚、审计程序等方面严格把关,必要时,重新审计补证或退回查证部门补证;拟写审计决定、移送处理书等对外审计文书;必要时,组织听证、准备应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议;召集审计业务会议。

      审计执行:负责审计决定的执行;负责审计报告中要求被审计单位自行纠正事项和有关审计建议采纳情况的督办、落实;负责移送处理案件的跟踪检查;负责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的督促检查;负责依法采取审计行政强制措施;负责对外公告审计结果。

      2.一般审计项目的流程运行。按照“四分离”模式的要求,完成一般审计项目需经过计划---实施---处理---执行四个阶段。

      计划阶段:由综合计划部门对审计查证部门下达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这一阶段由综合计划部门行使计划权。

      实施阶段:由审计查证部门组成审计组、进行审前调查、编制审计方案、送达审计通知书、办理审计承诺、进行现场审计检查、调查和取证、编写审计日记和审计工作底稿、编写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征求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书面意见、将项目全部审计资料移交复核审理部门,这一阶段由审计查证部门行使审计检查权。

      处理阶段:由复核审理部门对审计项目进行全面复核、拟写相关的对外审计文书初稿、召开审计业务会议、根据审计业务会议决议或纪要修改各种审计文书、交局领导签发、将对外审计文书送交审计执行部门(其他资料退回审计查证部门整理归档),这一阶段由复核审理部门行使审计处理处罚权。

      执行阶段:由审计执行部门将本局机关对外审计文书送达被审计单位或相关部门、落实审计决定、办理强制执行事项、向主管领导和其他业务部门定期反馈执行情况,这一阶段由审计执行部门行使审计执行权。

      C应说明的几个问题

      1.审计计划问题。“四分离”模式将实行严格的部门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对各审计查证部门不固定被审计单位的范围,由综合计划部门每年安排一次,年中如需调整,须经综合计划同意。综合计划部门统一安排财政同级审等重大审计项目审计时,各审计查证部门的人员可以统一调度,但需征得其主管领导的同意。这样,既确保了审计计划的严肃性,又有利于综合计划部门对具体审计项目质量的检查和考核。

      2.审计人员问题。“四分离”模式将实行人员定期轮换交流制度,一般每三年轮换交流一次。人员的定期轮换交流既包括各审计查证部门之间的交流,又包括计划、查证、审理、执行四种不同类型部门的人员交流;既包括股长的交流,也包括其他人员的交流。边样的交流既符合党的干部管理政策,又能避免因在同一部门工作时间过长而养成不思进取或权利钝化等问题的出现,还有利于审计业务干部的锻炼和成长。

      3.审计业务会议问题。“四分离”模式将根据有关规定,所有审计项目都经过审计业务会议集体审定,对重大问题的表决实行无记名投票,少数服从多数。一般性问题实行民主集中制,先集体讨论,再由局长决策。这样,既与审计署颁布实施的审计质量体系要求相衔接,又能从根本上改变审计处理处罚由个人或某个部门说了算的局面,最大限度地避免决策失误和以审谋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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