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是指以政府为会计核算主体,对政府的资产负债情况和收支情况进行记录、计量、核算和报告,以提供政府运行的宏观经济信息,并反映政府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会计系统。 政府会计制度缺失的负面影响 第一,不能全面反映政府的收支情况,不便于进行科学决策。目前政府的核算,只是通过预算会计进行的,不论其核算的范围、内容,还是核算方法都不能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工作的需要。从核算内容来看主要是预算收支,而对其他收支未进行核算,也未对政府资产和政府负债进行核算。从核算范围来看,未能将政府所有和控制的经济实体以及项目纳入核算。从核算方法上看,主要是使用收付实现制,未将应计的收支纳入核算,也不能合理反映期末结转事项,不能真实地核算成本费用,造成会计信息不准确。从报告体系来看目前还只是一个总预算收支报表,还没有提供对外的报告。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目前不能全面反映政府的收支情况,不利于政府进行宏观经济决策。 第二,不对资产和负债进行核算和报告,不利于政府进行有效的管理。由于目前政府的核算体系还只限于预算收支的范围,而对大量的政府资产和政府负债,还没有进行有效的会计核算。这样政府不能全面把握其资产和负债,也就很难有效管理和使用其资产,不能合理安排其负债,形成财政风险。政府资产流失而不能得以反映,就是由于政府会计制度缺失而导致的。 第三,没有完整的对外报告体系,不利于外部监督。目前由于没有实行政府会计制度,外部不能了解政府的财务情况,也就无法对其实施有效的监督。人大不了解政府的资产和负债情况,也就无法对政府管理和使用国有资产情况及政府的负债情况进行监督。社会公众也无法通过政府的对外报告来了解政府的财务收支,也就不能对其管理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审计机关要积极推动政府会计制度的建立 审计机关在政府会计制度的建立中能从以下几个方面发挥作用:首先,对政府进行会计核算,其目的是为了提供有关政府经济活动的信息,而审计机关作为一个对政府经济活动进行监督的机关,其所需的信息是政府会计应当提供的。这样审计机关就要积极地提出自己的信息需求,以便在制定政府会计制度时考虑这些需求。其次,审计机关在审计过程中能够发现政府经济活动的管理控制措施、相关会计核算和信息提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将这些问题进行汇总和反映,就能为制定政府会计制度提供参考。再次,审计机关在长期的审计实践中积累了政府经济运行和会计核算的经验,而且有了一支专业队伍,能够为政府会计制度的建立提出专业建议,并可直接参与这项工作。最后,政府会计制度出台后,审计机关可以利用其独特的地位,在具体的审计工作中查处不遵守或者对政府会计制度使用不当的行为,以促进这一制度的落实,并为完善制度及时反馈信息。 推动这项制度的建立,审计机关应着重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总结审计中遇到的与政府会计制度缺失相关的问题。审计机关在过去的审计中所遇到的一些问题,如地方政府负债过大,寅吃卯粮,而在预算报告中不能进行反映,形成财政风险;政府部门不能提供全面反映其收支的综合会计报表;地方政府的收支不能真实反映,开展了一系列与其财力不相符合的投资活动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没有政府会计制度而引起的。审计机关应结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认真研究哪些问题需要通过建立政府会计制度来解决,为这一制度的建立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第二,向政府和人大报告政府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建议实行政府会计制度。针对政府会计缺失而引起的问题,审计机关应积极地向政府反映情况,并向人大提出建议。建议人大和政府推动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 第三,在审计中收集政府会计所需要的信息,为实行政府会计制度积累经验。审计机关要在财政审计和预算执行审计中注意收集政府会计核算方面的信息,研究政府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如哪些问题是由于会计核算不完整造成的,政府哪些事项需要纳入统一会计核算,哪些事项在政府的相关报告中应予以反映,哪些现有的核算和报告制度应进行改革等。将这些信息资料进行汇总研究,并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为制定政府会计制度提供参考。 第四,在审计中关注政府会计缺失的风险领域。在尚未建立政府会计制度之前,审计机关应在财政审计和预算执行审计中关注那些由于政府会计缺失而形成的风险领域。如政府负债,国有资产出让的收入(如土地出让收入),国家财产的收益分配和使用,政府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政府通过下属机构筹集资金的情况,提供对外担保形成或有负债的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