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境外上市的中国人寿麻烦缠身的“审计风波”近日将有结果。3月25日,审计署发言人称,他们已完成对原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法定审计,即将下达正式审计决定。 2003年4月以来,审计署对原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含四千余家分支机构)2002年及以前年度财务收支进行审计。1月30日,审计署披露,原中国人寿涉嫌各类违规资金约54亿元人民币。 虽然在香港和美国上市的中国人寿一再强调,母公司的事情与自己无关,但仍麻烦不断。3月16日,中国人寿被告上了美国法庭,受到“集体诉讼”。 审计署新闻发言人说,原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是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改制前的国有独资保险企业,审计署对其进行审计的依据适用于国有金融保险企业的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 此外,这位发言人还说,审计标准遵照的是中国国家审计准则。这些审计依据、审计标准与社会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依据、标准是不同的,在某些方面与境外对上市公司的审计依据、标准差别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