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组织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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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中国内部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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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4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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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原则

      1、独立性原则。这是设立内部审计组织机构最重要的原则。内部审计组织机构在组织人员、工作和经费等方面应独立于被审计单位,独立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他职能部门和个人的干涉,以体现审计的客观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2、权威性原则。这是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作用的另一个关键因素。主要体现在内部审计组织机构的地位和设置层次上。内部审计组织机构的组织地位和设置层次越高,权威性越大,内部审计的作用就发挥得越充分。内部审计要有一定的处罚权,这样才能充分体现内部审计的权威性。

      3、精炼高效原则。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要有一批合格的、高素质的内部审计人员。高素质的内部审计人员除应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高度的责任心,具有敏锐的洞察力和判断力,还须有过硬的业务能力。

      二、内部审计机构的组织模式

      目前,我国公司制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组织模式,按隶属关系划分,主要有以下几种:

      ———董事会领导的组织模式。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职责是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策略等重大事项以及任免总经理等。在这种组织模式下,内部审计能够保持较高的独立性、权威性和组织地位。

      ———监事会领导的组织模式。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它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监事会的职权主要是对董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和章程进行监督,对公司财务进行检查。监事会关注内部审计作用的发挥,也期望从内部审计揭示的问题作出其职权范围内的判断。但是由于监事会属于公司高层制衡机制组成部分,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没有经营管理权,而内部审计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审计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因此,监事会领导的组织模式有利于对公司财务的检查和对下属单位管理人员的监控,但它不能直接服务于经营决策,也就难于实现通过内部审计,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总经理领导的组织模式。这种组织模式使内部审计更接近经营管理层,能直接为日常经营决策服务,随时可以发挥内部审计作为一个管理过程的作用,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中更好的发挥监督、评价、咨询、控制职能,有利于实现内部审计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同时,也保持了审计的独立性和较高的组织地位。然而,总经理领导的组织模式履行职责有其局限性,主要实行下审一级的管理体制,难以对公司总部财务和总经理的经济责任进行监督和评价,还需要社会审计的帮助。

      ———隶属于职能部门的形式。内部审计机构只是开展部分日常性的审计工作,不能直接为经营决策者服务,不能很好地实现审计的根本目的。这种组织模式无论从层次、地位和独立性来讲,都是较差的。

      比较而言,董事会领导的组织模式,由于它的领导层次较少,地位超脱,相对独立性最强。因此,这种模式应是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模式的最佳选择。但是,由于董事会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制,这会影响内部审计的正常进行。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可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直接隶属于董事会,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具体可采取以下形式:

      1、审计委员会由执行董事组成,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它既可以受所有者委托,对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同时,亦可对高层管理者与其下属之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这样的设置既能做到机构精简,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能最大限度地体现内部审计的相对独立性。目前对于大型但经营模式较单一、且专业化经营程度较高的公司,因其一般具有内部管理层次较少,管理结构较为集中,管理幅度较小等特点,也即高层管理部门与下属各职能部门之间的经济责任关系较为简单,这种内部审计设置模式比较容易实现,审计工作效果也较好。

      2、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和非执行董事组成,主要对总经理的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控;在总经理层下设审计机构直接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由总经理授权,主要对总经理以下各管理层次的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控;而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可以进行业务指导,必要时可给予特殊授权,使其对总经理层可进行监控、评价和服务等。对于实行多元化经营的大型公司而言,其内部组织结构较为细化和复杂化,管理层次较多,管理的幅度和难度也较大,一般都建立了由股东会、监事会、董事会等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由监事会对董事会和总经理层进行监督和宏观方面的监控。因此,这种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能对总经理与下属各管理层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使整个经济责任链条上对各方的监控得到有效的保障。

      从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的原则上看,这种模式最为科学、有效,是现代企业制度下内部审计组织机构的最佳模式,其理由如下:(1)能够最大限度地体现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现代企业制度强调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而独立性和权威性的强弱取决于内部审计机构的隶属关系和领导层次的高低。领导层次越高,独立性和权威性越高,反之越弱。董事会和总经理层是企业的主要领导机构,故在其领导下的内部审计机构,能够较好地体现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从而为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这种双向负责、双轨报告,保持双重关系的组织形式,与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的《内部审计实务准则》的要求相一致。该准则指出:“内部审计的目的是协助该组织的管理成员有效地履行他们的职责”,而内部审计所要协助的本组织的“管理成员”,是“包括管理人员和董事会成员”两方面的成员的;内部审计机构是“根据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所规定的政策来执行其职能”的,其宗旨、权力和责任的说明(章程),是“由高级管理层批准并得到董事会认可的”。(3)这种内部审计组织机构模式,有利于保证现代企业制度下内部审计职能的发挥。传统的审计理论多强调和偏重于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忽视了内部审计的评价和服务职能。从西方现代内部审计工作的发展来看,其重心已转移到评价和建设性功能的发挥,这同样也是我国内部审计的发展趋势。在这种组织模式下,内部审计机构作为审计业务,主要发挥监督职能;作为行政内容,则承担评价、服务等职能,更好地实现内部审计促进“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作用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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