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保密工作的特点 1.涉及国家秘密多。审计是高层次的经济监督部门,具有全面性,它涵盖社会各行各业,对党政部门、生产部门、流通部门、金融保险、合资和内联企业进行全面审计;它代表国家依法对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科技部门、军队国防等部门进行各种项目的审计,有专项审计、行业审计、财务收支审计、领导离任审计等;审计能洞悉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文化秘密,了解和掌握方方面面的秘密,因此审计涉及国家秘密多。在审计过 程中,产生大量的工作秘密,有商业秘密、人事秘密、军事秘密、科技秘密等,这些审计秘密事关国家秘密,因此,严守审计秘密就是保守国家秘密。这就要求审计人员要管好嘴巴,不随意泄露被审计单位的内部秘密和审计结果情况,殊不知一句话、一份资料会造成一个单位、一个国家难以挽回的经济、政治损失;不能公开的审计结论公开化,不仅损害被审计单位的经济利益和经济地位,损害国家宏观经济效益和长远经济利益,而且容易为敌对势力所利用,造成社会混乱。 2.涉密人员的广泛性。审计秘密与其它部门的秘密不一样,它不只是限于某些领导人或某些技术人员、研究人员知晓,而是每一个审计人员都能知晓审计秘密。只要是审计人员,只要参与审计事项,就必然涉及到审计秘密,并参与审计秘密的产生、传递、使用、储存和保管。因此,在审计工作规范和审计人员职业道德中严格规定审计人员必须保守审计秘密,并把它明确写入《审计法》和《中国审计规范》。 3.秘密产生自下而上。审计秘密的产生是先由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审计,产生了该被审计单位有关经济活动、领导任职期间政绩情况的秘密,以及政府对社会宏观、微观经济领域实施的经济政策、人事政策的秘密,然后由审计人员把这些秘密传递给审计部门的领导,再由审计部门的领导把这些秘密传递给上级主管机关和同级政府首长及有关部门领导,比如纪检、监察、司法部门的领导等,是自下而上产生了审计秘密。因此,审计秘密的产生具有自下而上性。审计人员是涉及审计国家秘密的第一者,如果不注意保密,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4.对外经济秘密性。由于审计具有对外贸部门、亚洲银行和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进行审计的职责,因此审计部门掌握大量国家对外贸易进出口、规划数字、主要外销商品产量、库存、计划执行情况、敏感性商品进出口情况和成交价格、外贸亏损的具体情况,以及内部规定的各项政策、措施等秘密事项;掌握着属于内部掌握的对外援助或接受外援的具体政策、计划以及与有关国家商定的文件等秘密事项;掌握着技术引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外汇估价和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和海外企业的方针、政策计划、经营成本、盈亏情况等秘密事项。因此,审计在对外交往中或在公布审计结果报告时,要注意掌握一定的度,既要让世界了解中国良好的经济秩序、深厚的经济潜力、广阔的经济市场,又要让世界了解中国政府有信心有能力有勇气面对和改进经济市场上的舞弊行为,增强世界各国同中国建立经济贸易往来的信心和力度;也就是说,审计部门或审计人员在对外参观、交流、考察过程中要做到既有充分交流,又内外有别,做到不利于党和国家利益的话不说,不利于党和国家利益的事不做,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如果在外事活动中不加区别地“审计什么就交流什么”,把属于内部掌握的方针、政策和计划、措施等秘密事项泄露出去,不但给国家带来经济损失,而且会造成政治上的不良影响,甚至危及国与国之间的关系。 二、如何做好审计保密工作 1.建立健全审计保密工作的规章制度。一是确定分管领导和专门机构、人员,建立审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机关以及下级机关、单位定密工作的管理和指导,以对国家秘密的定密为重点,切实做好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工作秘密的工作。二是确定保密范围和密级。依据《保密法》和《审计保密范围》,开展审计定密工作,确定审计工作中国家秘密范围、密级划分、变更密级、解密程序及涉密载体的监督管理办法。三是建立审计保密工作定期检查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并纳入审计人员岗位职责和工作程序里,作为机关的一项工作制度予以执行。 2.加强审计保密宣传和培训,增强全员保密意织。由于审计秘密涉密人员的广泛性,因此要经常开展审计保密宣传,潜移默化审计保密意识;搞好经常性、群众性保密教育,克服麻痹情绪和滞后意识,提高审计人员的保密观念。其次是要经常对审计人员进行保密技术培训,增强保密、防泄密技能。在日常业务培训中,须把审计保密作为一项内容进行培训;在年终工作考核中,也必须把审计保密作为一项考核内容。审计秘密涉及到政府的经济政策秘密、企业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的长短期经济发展策略,因此审计保密要纳入目标管理,审计人员要有较强的保密意识和较高的防泄密技术,管好嘴巴、守好文件、用好现代化办公设备,严守审计秘密。 3.加强审计保密的管理工作。一是在审计过程中,接触到被审计单位已经确定为国家秘密的事项及相应文件、资料或其他物品,必须依法承担保密义务。二是对审计工作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要严格依照有关法规予以保护,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或披露;在通报或公布审计结果时,不得涉及有关法规予以保护的商业秘密内容。三是强化对秘密载体的使用和管理。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的文件、资料或其他物品,须按规定做出相应标志;做好日常审计文书的送达、传递保密工作。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在未公布之前,一定要亲自送达被审计单位经办人员和领导手中,并让他们签名验收,不可以使用传真、普通邮寄或让第三者转交。在审计机关内部,在对某一事项审计结束后,从文稿草拟到审核签发再到打印输出,都必须实行单线传递,不可多方传播和扩散,不可上网,要严守审计秘密;定期对各业务部门的非现行文件材料、重份文件材料、存盘的审计材料进行销毁;对多余的打印材料、复印材料,及时进行销毁,确保审计中国家秘密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