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王股份利用关联方交易虚构利润的方法主要有: 1.收取资金占用费,虚构利润。1997年,根据猴王股份与猴王集团的协议,双方以其各自每月平均占用对方资金的数额按12.5%的月利率相互计收资金占用费。从1995年到1999年,猴王集团共付给猴王股份总额达1.9亿的资金占用费。 2.收取租赁费,虚构利润。从1998年起,猴王股份将11个子公司租给猴王集团经营,向猴王集团计收租赁费。事实上,猴王股份一直没有一块明确属于自己的资产,它不过是用一堆“垃圾资产”冲抵巨额应收账款,套取上市公司巨额现金。 3.利用收取土地使用、房屋租金方式虚构利润。在猴王股份经营急剧下降的1997年,为了能够挤上增发B股的班车,猴王股份把自己原值不过3500万元的两处房屋以高达2000万元的年租金租给猴王集团。 然而,深圳TR注册会计师1998、1999年带解释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于猴王股份存在的资产质量问题和产权问题并没有披露。近3年的审计报告非但没有对猴王股份造假予以说明,反而认定猴王股份年报:“在所有重大方面都公允地反映了财务状况和年度 经营成果、现金流动情况,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从这个案例我们可以发现以下几点: 1.利用关联方交易是上市公司常用的造假手段。猴王股份就是利用与猴王集团的关联方交易,虚增利润,将1994年和1995年的每股税后利润由实际的0.28元和0.16元虚增到0.61元和0.92元,出具虚假财务报表。 关联方关系及关联方交易是现代市场经济活动中经常发生和普遍存在的现象。关联方交易通常能使参与双方受益,但关联方交易中,由于一方能够对交易的另一方的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因此交易往往是建立在非公平、合理的基础上的。关联方交易通常不会在无关联者之间发生,所以,关联方交易不能代表企业在正常条件下的生产经营能力和创利水平。很多上市公司为了保证净资产收益率而大肆利用关联方交易作假,钻法规政策的空子,尤其是年度报告净资产收益率在10%-11%之间、每股净收益在0.05以下,或发生了控股收购中小盘股的上市公司尤为突出。 2.关联方交易的隐蔽性给注册会计师审计带来风险。对于猴王股份的造假,注册会计师非但没有予以说明,反而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这样的报告构成了虚假审计报告,给注册会计师和事所所都带来了很大的风险。 事实上,由于关联方之间存在控制与被控制,影响与被影响的关系,双方在法律上平等,而在事实上不平等,不公平的交易价格才可以在合法的外衣下产生。这种合法的不公平的交易价格往往蒙骗了注册会计师,使其难以查出给财务报告造成重大错误影响的关联方交易。此外,现有的法律、法规对关联方及其交易的披露规定也不尽完善,这大大影响了对关联方交易的监控力度,增加了审计的固有风险。由于关联方交易的复杂性、多样性,加大了获取审计证据的难度,而加之内部控制、审计测试的固有限制,注册会计师并不能保证发现关联方及其交易的所有错报、漏报,因而增高了审计的检查风险。 3.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关联方交易时需要重点注意的方面。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专门审计程序以识别关联方,识别有关交易是否为关联方交易,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可信性。注册会计师应当特别注意以下几方面:(1)询证关联方交易的条件及金额,并检查关联方拥有的相关证据。这主要是为了核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的真实性;(2)向有关中介机构询证或与其讨论关联方交易的相关重要信息。这有助于注册会计师对已识别的关联方及其交易进行复核,还可能有助于注册会计师发现未知的关联方及其交易;(3)就重大应收款项及提保,获取关联方偿债能力的信息。若该关联方偿债能力较弱,而被审计单位却仍与其进行数额较大 的购销活动或为其担保,通常意味着被审计单位可能另有目的,这就要求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与这类关联方所进行的交易做重点审核,以查明这类关联方交易在会计报表中的披露是否真实与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