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主导论”强调内部审计是一项独立、客观的保证和咨询活动。它通过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和改进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其目的在于增加价值和改进组织的管理。“服务主导论”将经济评价作为内部审计的首要职能。而现阶段我国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的首要职能是经济评价。 从动因上看,民营企业内部审计是基于解决委托代理关系的代理问题,出于建立企业内部激励机制的需要而做出的一种主动选择。 民营企业的组织形式无外乎独资、合伙和公司三种。对于民营独资企业而言,所有者直接从事企业的经营管理,不存在所有者与经营者层面上的委托代理关系,自然也就不存在代理问题;而对于民营合伙企业及民营公司而言,由于部分所有者并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必然就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相应地也就必然存在着代理问题。近年来,我国民营企业中的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份额不断减少,有限责任公司的份额逐渐增多并占据了主导地位,少数股份有限公司也开始出现。这表明:公司制是我国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现实选择。而民营企业的公司化必然要面临委托代理关系中代理问题的解决。 代理问题的解决方案之一就是建立起激励机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委托代理理论的中心问题就是激励问题。在民营企业的委托代理关系中,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事实。这种不对称产生的道德风险及逆向选择问题的解决都属于管理中的激励问题。激励机制设计的基本原则是“激励兼容”,即委托人设计的激励机制能够使代理人不会因为隐瞒私人信息或显示虚假(或错误)信息而获利,甚至会有所损失,代理人以行动效用最大化原则行事,最终也保证了委托人的利益。 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的本质实际上就是“激励兼容”这一原则的具体体现。首先,激励包括激发和约束两方面的含义。无论是激发还是约束都是激励机制中的关键。激发需要合理、适当、一贯的制度,而约束需要这些制度和必要的机构,其有效性的保证依赖于内部、外部的监督。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的管理监督职能可以在这其中得到充分的体现。其次,激励的实现需要结构和形式的保证。要保证激励有效果、低成本地实现,就需要相应的治理结构和激励形式,不同的治理结构决定了内部审计的地位和作用不同;激励的形式不同,在一定程度上也决定了内部审计的范围和内容。第三,激励贯穿于代理责任履行的全过程。代理责任履行的关键在于人,而人的工作又可以说就是激励,它包括对人的需要的了解、对人的个性的把握、对人的行为过程的控制和行为结果的评价,其中行为过程的控制和行为结果的评价在很大程度上需要靠内部审计来实现。第四,信息沟通贯穿于激励的始末。对激励制度的宣传、行为过程的控制、对行为结果的评价、激励制度的实施及实施后的效果反馈等都依赖于信息沟通。信息沟通是否通畅、及时、准确、全面直接影响着激励的运用效果和激励工作的成本,而内部审计在信息沟通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信息沟通的有效保障。 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目标的两重性(既体现企业组织目标又融合政府行政目标)不同,民营企业的内部审计目标是单一的。民营企业的内部审计目标就在于为组织增加价值和提高组织的运作效率。它通过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和改进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在我国目前的制度环境中,民营企业的内部审计没有受到政府的行政干预。政府对民营企业合法合规性经营的监督是通过财务、税务、金融、工商和民间审计等方式进行,所以民营企业的内部审计目标不会留下政府行政职能的烙印。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目标就是反映民营企业最本质的内生变量的产权属性和公司治理属性。民营企业的股东的终极目标是实现自身财富的不断增长,而在有效的公司治理构架下,经营者与股东的目标函数趋于一致,他所努力的方向也是股东要实现的目标,就是不断增加企业价值和股东财富。在这个组织目标统辖下,内部审计目标就是在于协助组织成员实现组织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