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费不足的主要表现及其带来的问题 在现行体制下,目前多数地方解决审计经费的方式,不可避免地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刚性的约束不够。据初步调查,审计机关中经费保障情况较好的约占30%,一般的约占40%,较差的约占30%。各级、各地审计机关经费不足是普遍现象,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经费困难的程度和表现方式也不同。一些欠发达地区表现为一种显性的困难,而一些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则表现为一种隐性的困难。在不够规范的分配体制下,这是一种必然会出现的现象。不同程度的经费困难,都会不同程度地影响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这种影响突出地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制约了依法审计的力度。由于财政部门具有编制预算、安排各部门经费的职能,所以一些地方的审计机关以为,经费能否得到较好解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审计机关同财政部门的“关系”。这种认识上的误区,导致一些地方的审计机关为了能够顺利解决自身经费而不愿得罪财政部门,不愿因审计而影响与财政部门的关系。因而往往在一些问题的定性、反映和处理方面作出不适当的退让。有的甚至利用审计发现的一些问题与财政部门讨价还价,把审计的成果作为争取自身经费的一种筹码。这种行为,必然会影响到审计的质量和审计执法的力度。审计机关争取自身经费的“成本”大为提高,审计监督的效果大为降低。 (二)制约了审计工作的效率。由于经费不足,审计机关正常的审计项目只能“量力而行”,这种“量力而行”既包括人力,又包括财力。实际上,人力不足的问题也可以归结为财力不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请具有 与审计事项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参加审计工作”。如果具有充分的经费保障,人力不足的问题可以通过“聘请”来解决。目前情况下大量聘请相关专业人员最大的障碍是经费不足,因而“聘请”的办法在实际工作中远未得到充分运用,根源还在经费不足。由于顾及力量不足的现状,审计工作覆盖面、审计的周期都受到了影响。有的单位和项目长期得不到审计监督,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得到发现和纠正,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损害。 (三)制约了审计方法的创新。“交叉审”、“上审下”是已被实践证明有利于加大审计执法力度、提高审计质量的行之有效的方法,但在实际工作中,难以得到充分推广运用。主要原因,不外是“交叉审”、“上审下”都要比同级审需要更多的经费,需要适当加大审计成本。但目前情况下,多数审计项目因经费不足的制约只能采取“同级审”,审计质量所受到的影响不言而喻。 (四)制约了审计信息化建设。目前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审计机关由于财政的困难,审计信息化建设投入明显不足,发展严重滞后,未能与审计署“金审工程”同步。以某县为例,全县独立核算的120个行政事业单位中,有97个单位已实行了会计电算化,而审计局因经费困难至今连用于审计的计算机都未能配备。这种落后所导致的严重后果将在今后的实践中日渐显现出来。审计信息化建设是一个战略性问题,因经费不足影响了发展,错失了机遇,将是战略性的失误。 (五)制约了审计人员教育培训的广度和深度。因经费的制约,我们教育培训的深度和广度都受到极大的限制,培训的内容、规模都还远不适应审计实践的要求。因经费的制约,面对一些培训费用较高的计算机、英语培训和出国培训,我们望而生畏,无力安排,只得放弃。即使偶尔安排个别人参加,也因达不到一定的量而难以形成规模效应。这种状况无疑严重制约着审计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我们拥有一支什么水平的审计队伍,将决定审计事业的未来。而经费的不足,威胁着我们的未来。 (六)制约着人才的引进和补充。在目前人事编制管理体制下,队伍的充实和更新极为困难,需要的人进不来,不需要的人出不去。在经费许可的前提下,以较为有吸引力的待遇通过多种渠道聘请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急需的专家型人才,不失为解决人才问题的一种办法。但是,关键还在于经费,没有经费就难以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 (七)制约着审计机关的廉政建设。由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审计机关经费缺乏稳定可靠的保障,至今难以实现“八不准”的要求,执行审计任务时在食住行等方面还难以完全摆脱对被审计单位的依赖,不同程度地制约着审计执法的力度和廉政建设的深度。 在经费不足的大环境下,一些审计机关的行为失范。有的将审计执法行为与自身经费挂钩,到处开“小块地”,为自身“口粮”而打算;有的甚至巧取豪夺,采取违法违纪的手段获取经费,将审计执法行为变为一种交易,为了换取经费,不惜以放弃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放弃国家经济监督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有的原则为代价;还有的假公济私,以解决经费为名中饱私囊。当审计执法行为掺杂了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动机,必然会影响执法的公正性、权威性。研究和探索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审计机关经费保障法制化的路子,是新世纪、新阶段、新形势下实现我国审计工作创新应当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势在必行。 二、保障审计机关经费的根本出路在于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