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沟桥事变前汪精卫对日态度述论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殿兴 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洛阳师范学院副教授(邮编:300071)。

原文出处:
民国档案

内容提要:

卢沟桥事变爆发前,基于对中日双方力量对比悬殊的认识,在“和”“战”问题上,作为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长的汪精卫对抵抗日本的侵略始终缺乏信心,“一面抵抗,一面交涉”是其基本立场。本文认为,在长城抗战失利之前,尽管汪精卫主张“抵抗”与“交涉”并重,但他更强调“抵抗”的重要性;此后的汪精卫不仅很少提到“抵抗”,就连理直气壮的“交涉”也从未出现。一味的妥协退让成为其对日态度的基本特征。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04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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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全面抗战之前南京国民政府要人对日态度问题,史学界把更多的关注目光投向蒋介石,而对这一时期直接负责行政事务和对日交涉的汪精卫则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作为“党国”的实权人物,蒋介石的抗日态度固然对国民政府的内政外交方针的制定产生决定性的影响,但一个不可否认的历史事实是,在蒋汪二度合作期间,“抵抗”与“交涉”的闹剧是由蒋汪联袂主演的,“攘外必先安内”是其共同的主张。因此,作为主角之一的汪精卫也理应受到重视。本文仅就卢沟桥事变爆发前汪精卫的抗日态度问题略述管见,以求教于方家。

      一

      尽管“九一八”事变前,日本关东军频频制造事端,媒体也多次提请当局注意,但包括蒋介石在内的国民党主要当权者对日本此时发动侵略战争,武装占领东北的野心缺乏认识,他们或忙于“剿共”事宜,或从事政治纷争,因而有蒋介石在事变前夕的“不抵抗”电令、张学良在事变中的“不抵抗”行为和南京国民政府在事变后诉求国联制裁日本现象的出现。

      由约法之争引起的宁粤对立,面对民族矛盾的不断加剧而逐渐趋于缓和,在“团结一致,共纾国难”的一片呼声中,成为众矢之的的蒋介石被迫宣布下野,粤方也同意取消广州国民政府。宁粤双方“和平统一”的完成,也算是“九一八”事变带来的一件“副产品”。

      汪精卫自1927年12月17日发表通电宣布“引退”而沦为在野之身后,一直从事反蒋活动,力图恢复失去的权位。宁粤的“和平统一”为汪精卫重返中枢提供了契机。“一二八”事变爆发的当天,汪精卫入主行政院,形成蒋主军事、汪主行政的再度合作局面。

      还在汪精卫上台前夕,在对日的问题上,他提出了“一面抵抗,一面交涉”的方针。出长行政院后,汪精卫本此方针来行事。其实,抵抗也好,交涉也罢,在汪精卫看来,都不过是为了达到“鸣钲求援”的目的罢了。

      1933年初的长城抗战前后,汪精卫的对日态度呈现出明显的差异。在此之前,虽然汪精卫在对日的问题上主张“一面抵抗,一面交涉”,即抵抗与交涉并重,但他更强调抵抗的重要性,即通过强有力的抵抗,以取得外交上的最后胜利。

      “一二八”事变后,汪主张“一面抵抗,一面交涉”,通过抵抗,在交涉中争取主动。2月7日,汪精卫发表《对日问题之谈话》,在谈到对日军事外交方针时称:余自去冬在沪,即发表对日主张,一面抵抗,一面交涉,此主张至今无变。盖军事上若不积极抵抗,则外交无进行可言,若外交进行得力,亦可使军事胜利更有把握。(注:《中央日报》1932年2月8日。)2月15日,汪精卫在徐州警备司令部扩大纪念周上发表讲演:“以我国现有军备与日本较,等于弓箭与机枪,若贸然与之宣战,将必演成义和团之第二。我们此时应卧薪尝胆,一致努力。在野的勿唱高调,在台的勿存畏缩。”在汪看来,“以日本国富兵强,二百五十万常备后备兵,随时可以向我进攻,且海运灵敏,二日可到沪,我国领土辽阔,交通迟滞,南北调兵,须半月期间。但日本武力只能攻我一处或两处,未能将战线展至全国,我们必须统一抵抗,共作长期之奋斗,使日兵不足分配,迨其精疲力尽,各国调停,我们自然得到外交最后胜利。”(注:汪精卫:《全国团结共赴国难》,《中央周报》第194期,第21页。)因此,对日的方针应该是“一面抵抗,一面交涉,同时并行”。“军事上要抵抗,外交上要交涉。不失领土,不丧主权。在最低限度之下,我们不让步;最低限度之上,我们不唱高调。”(注:汪精卫:《政府对日方针》,《中央周报》第195期,第55页。)

      2月29日,汪精卫在洛阳中央党部扩大纪念周发表讲演时再次指出:“我们为民族生存起见,应该抵抗。而且必要(的)抵抗,对内可以提起中华民族的意识,对外可以抑制日本的野心,增加中国在国际上的信用。”(注:汪精卫:《惟抵抗始能自存》,《中央党务月刊》第32-34期合刊,第347页。)3月20日,汪精卫在中央纪念周演讲时又说:“时至今日,除了抵抗二字,更无话说。固然抵抗与交涉并行,但应付时局之根本原则,须先有抵抗,然后有交涉。……抵抗愈得力,交涉愈有希望,否则无交涉可言。所以今日我们唯一的出路,就是抵抗。”(注:汪精卫:《中华民族的生存惟有抵抗求出路》,《中央党务月刊》第56期,第86页。)

      尽管汪精卫主张抵抗,并一再声称“我们绝对不肯签字于丧权辱国的条约”(注:汪精卫:《实现遗教打破国难》,《中央党务月刊》第42-44合刊,第351页。),但这并不意味着汪精卫对抵抗充满信心。基于对中日双方力量悬殊的认识,汪精卫认为,要进行有效的抵抗,必须充实国力。要进行建设,充实国力,就必须争取稳定的国内环境。他将中共的“工农武装割据”看作是造成国内局势动荡不安的最主要的因素。汪精卫在各种场合发表演说,对中共进行恶毒攻击,称“日本单独侵略中国,为祸固烈,然若共匪得意,蔓延长江,势必至于各国共管,为祸尤烈”。他还从历史上寻找不先“安内”的“危害”和优先“安内”的“先例,为“攘外必先安内”国策的实施提供依据:明末的李自成、张献忠在明朝军队与满洲军队大战之时,“不但不知回心转意,帮助中国,攻打满洲,反而趁着这个机会,在中原各省,肆意纵横,弄得赤地数千里,血流成河,卒之北京沦陷”;而“诸葛武侯要出兵中原,必先底定南蛮,岳武穆要收复(黄)河南北,必先肃清两湖积匪”。(注:汪精卫:《抗日剿共不能分开》,《中央党务月刊》第58期,第292页。)他对蒋介石的“剿共”努力自始至终给予全力的赞扬与支持。“剿共”是汪念念不忘的“头等大事”,暂时的抵抗是为了达到较为有利条件下的停战,以便集中力量,进行“剿共”。《上海停战协定》就是在这样一种指导思想支配下签订的。这既是汪精卫“抵抗”的目的,也是其与蒋介石合作的基础。

      二

      1932年8月5日,身为行政院长的汪精卫突然夜走上海,次日分别致电国民政府主席林森、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及行政院各部会长官和在汉口指挥“剿共”的蒋介石等,称他自“忝长行政以来,原期竭尽心力以救国难,乃荏苒数月,事与愿违,再四思维,惟有呈请辞职,以让贤能”,并要蒋“大驾回京”,主持政务。汪声称其辞职的理由“具详于致张主任学良(鱼)电”。(注:《中央日报》1932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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