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议会制是辛亥革命以后中国政治制度“承百代之流,而会乎当今之变”的主要创新之一。民国议会的建立及其运行不仅标示着民国时期中国人在建立现代国家的努力中民主政治发展的程度和水平,而且构成了民国政治统治和管理合法性的重要基础。关于民国议会的研究可以追溯到民国初年,但是,到目前为止研究民国议会政治和制度的形成、演变及其成败利钝的历史依然是史学界一项重要而迫切的任务。这里不揣谫陋,对民国议会的研究情况做一述评。 (一) 现代国家的议会名称繁多,制度不一。不过,能够称之为议会的国家民意机关大致应具备两项基本的要素:一是议员依法定期由选民选举产生,组成议会;二是议会在国家政权体系中掌握立法权力,从而至少在形式上能够将人民的意志升为国家的意志。(注:参见张友渔主编《世界议会辞典》,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87年版,第2页。) 众所周知,由于种种原因,民国时期的议会制度,曾屡屡被毁弃、搁置或虚化。因而在1911-1949年的民国历史中有着前缀名称繁多的“院”、“会”、“会议”、“大会”等组织。具体说来先后主要有(注:国民党去台以后的“国民大会”、“立法院”等机构,不在本文述评范围之内。):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1911年11月—1912年1月);临时参议院(1912年1月—1913年4月,分南京和北京两个时期);第一届国会(设众议院和参议院两院,存在期为1913年4月—1913年11月,1916年8月—1917年6月,1917年9月—1922年6月(注:因不足法定人数,称“非常国会”。),1922年8月—1924年10月);政治会议(1913年12月—1914年5月);约法会议(1914年2月—1914年5月);参政院(曾代行立法权,存在期为1914年5月—1916年6月);第二届国会(设众议院和参议院两院,存在期为1918年8月—1920年8月);临时参政院(1925年7月—1926年4月);国民大会(1931年5月5日—1931年5月17日);国防参议会(1937年8月—1938年7月);国民参政会(1938年7月—1948年3月);政治协商会议(1946年1月10日—1946年1月31日);国民大会(“制宪国大”1946年11月—1947年12月,“行宪国大”1948年3月—1948年5月);国民政府时期的立法院(1928年12月—1948年5月,1948年5月—1949年10月)及国民政府时期的监察院(1925年8月—1948年6月(注:1926年12月—1931年2月曾停止活动。),1948年6月—1949年10月)等15个中央机关或全国性组织。其中,有民选的中央代议机关,有官选中央咨议机关,有官任的中央行政机关,还有民众团体或党派的代表会议。根据前述关于议会性质的判断基准,能够符合议会性质成为本文述评对象的应为民初,特别是北京临时政府时期的临时参议院,第一届国会、第二届国会、国民大会及“行宪”以后的立法院和监察院。另外,在“民主宪政”的范畴内,从曾经行使过一定程度的议会权力及与议会制发展演变的关联度看,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国民参政会、政治协商会议等亦可适当涉及。因此,本文的述评范围主要是以这些组织机关为研究对象的著述。省及省以下的地方议会和议会性组织,因考虑到议题的集中和篇幅等问题,对其研究情况在此不加述评。 尽管涵容议会制的政治史一直是民国史研究的中心之一,但大陆学界对议会问题的研究却曾经长期处于边缘地位。当然,鉴于民国议会,如临时参议院、国会、国民大会等等在民国史上是无法绕开的问题,在通史和专史的撰著中大多有一些叙述和评论,总体来说对民初临时参议院基本肯定,对1913年4月至11月的国会肯定成分多于否定成分;对1916年8月以后的国会和国民党统治后期的“制宪国大”和“行宪国大”等多做否定性简化处理。 (二) 民国议会历史的研究,以研究的视角和对象区分可大致分如下两个方面述评。 1.民国议会专史的研究 这方面的研究主要是考察和分析议会的重大活动、基本结构、党派斗争、基本制度及其内外各种重要因素互动的发展演变的历史。1949年以前重要的著述有林长民的文章《参议院一年史》(《庸言》杂志第1卷第4号,1913年)、谷锺秀著《中华民国开国史》(上海泰东书局1914年版)、刘楚湘著《癸亥政变纪略》(上海泰东书局1924年版)、谢彬著《民国政党史》(学术研究总会1926年版)、顾敦鍒著《中国议会史》(苏州木渎心正堂1931年版)等。1949年以后台湾地区有李守孔著《民初之国会》(台北,正中书局1977年版);胡象贤著《民初国会之渊源与演进及其失败原因的分析研究》(台北,学海出版社1983年版);张玉法著《民国初年的国会》〔(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13期,1984年〕、《民国初年的政党》〔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专刊(49),1985年〕及有关论文;张朋园关于民国议会选举的系列论文,如《从民初国会选举看政治参与》(《台湾师范大学历史学报》第7期,1979年)、《安福国会的选举——论腐化为民主政治的绊脚石》〔(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30期,1998年〕、《国民党控制下的国会选举(1947-1948)》〔(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35期,2001年〕等。大陆方面在沉寂多年后,在1981年纪念辛亥革命70周年时,周衍发发表《略论临时约法的历史意义》,刘望龄发表《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注:两篇文章分别刊于《南京大学学报》1981年第4期和《华中师院学报》1981年第4期。),此后,越来越多的研究者投入对民初议会的研究。1980年代中期以前,开风气之先的一些论文有曾业英、徐辉琪的《民初政党概述》(《贵州社会科学》1982年第1-6期),印红标的《临时政府北迁后的民主宪政实验》(《史学集刊》1982年第3期),郑志廷的《试谈曹锟贿选》(《河北大学学报》1982年第2期),张亦工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起草人辨正》(《历史研究》1983年第3期)、《第一届国会的建立及阶级结构》(《历史研究》1984年第6期),宝成关的《民初国会论述》(《社会科学战线》1985年第4期)等。20多年来有关的研究论文约有140多篇。(注:此数字由《近代史研究》每年所公布的有关论文目录和中国学术期刊网收录的有关论文统计而成。)至目前为止,关于民国议会研究的专著尚未见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