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问题与主义”之争前后的李大钊思想

——对争论性质的再探讨

作 者:

作者简介:
董国强 南京大学中华民国史研究中心副教授。(江苏 南京 210093)

原文出处:
社会科学研究

内容提要:

长期以来,国内学界对所谓“问题主义”之争的叙述和评价一直受到某种既定认识的误导,以至混淆了这场论争的性质。本文通过对争论当事人之一的李大钊在“五四”前后思想的细致论述认为:“问题与主义”之争发生前后的李大钊与胡适二人无论在意识形态方面还是个人关系方面都没有什么实质性分歧;李大钊的质疑辩难与胡适的积极回应实际并非针锋相对,而是实现了一个完整的认知建构;至少到1923年初为止,李大钊的思想中依然不乏可以与胡适思想共鸣的因素。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04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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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良玉教授曾发表过一篇《关于“五四”时期“问题与主义之争”的历史考辨》的长文,通过对胡适《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和后续的《三论》、《四论》写作背景的深入考察,以及对文章文本的细致剖析,指出:(一)胡适写作《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的主观动机与李大钊发表《我的马克思主义观》一文没有任何瓜葛;(二)胡适在这篇文章中所批评指责的“过激主义”不是“马克思主义”而是“无政府主义”;(三)在胡适在这次争论中并未根本反对马克思主义。(注:该文原载于《南京大学学报》1993年第1期;又见于李良玉教授文集《思想启蒙与文化重建》,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笔者完全赞同李良玉教授的上述分析和论断。(注:笔者认为,李良玉教授现有的论证体系还有可以补充的内容(详另文)。)这里,笔者着重就所谓“问题与主义”之争的另一位当事人——李大钊当时的活动和思想作一些分析与说明,以进一步论证和阐述李良玉教授的上述观点。

      一、“问题与主义”之争发生前后的李、胡关系

      要想确切地判断“问题与主义”之争的性质和意义,首先要了解争论发生前后的李、胡关系。维系李大钊与胡适关系的重要纽带是《新青年》杂志和新文化运动。

      如果我们细致地分析一下北大《新青年》群体的成员构成和活动,不难发现,这个人数庞大的阵营实际上是由许多若隐若现的小圈子构成的。而据笔者的观察,李大钊和胡适恐怕是《新青年》阵营内部各个小圈子中间人际关系和思想情感最超脱的两位。他们的超脱,既与他们敦厚随和的个人性格有关,也与他们驳杂、多元的思想形态有关。就双方当时的思想形态而言,胡适主要站在自由主义和实验主义的立场上,以一种“宽容”的和经验理性的态度去看待当时国内外的各种社会思潮和政治主张,能够自觉地把“社会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包容在需要引介、研究的“新思潮”概念当中。李大钊早年深受近代西方自由主义“民主”、“宪政”观念的影响,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以后开始热衷于对社会主义学说和苏俄布尔什维主义实践的引介。不过当时他对“社会主义”概念的理解主要以“进化论”和“互助论”为介质,将“平等”、“自由”、“博爱”看作其核心内涵;同时,他对所谓“阶级竞争”和“社会革命”的理解也被自觉地限制在“宪政”制度的框架之内。上述特点,构成他们长期合作共事和共同致力于新文化运动的基石。

      此外,联系此前李大钊的许多文论,我们不难发现胡适《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一文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他与李大钊对一些问题的共同看法。例如:

      第一,胡适在文章中说:“前几天北京《公言报》、《新民国报》、《新民报》(皆安福部的报),和日本文的《新支那报》,都极力恭维安福部首领王揖唐主张民生主义的演说,并且恭维安福部设立‘民生主义的研究会’的办法。有许多人自然嘲笑这种假充时髦的行为。但是我看了这种消息,发生一种感想。这种感想是:‘安福部也来高谈民生主义了,这不够给我们这班新舆论家一个教训吗?’”[1]与之相对应的,李大钊曾经说过:“我们谈主义罢,王揖唐也来谈主义;我们非主义罢,阎锡山又来非主义。究竟如何是好呢?”[2]

      第二,胡适在文章中说:“现在中国应该赶紧解决的问题,真多得很。从人力车夫的生计问题,到大总统的权限问题;从卖淫问题到卖官卖国问题;从解散安福部问题到加入国际联盟问题;从女子解放问题到男子解放问题……那一个不是火烧眉毛紧急问题?”[3]胡适这里所列举的一系列问题,均可见于李大钊的《可怜的人力车夫》(1917年2月10日)、《胡适〈美国的妇人〉跋》(1918年7月1日)、《新纪元》(1919年1月5日)、《政客》(1919年1月26日)、《联治主义与世界组织》(1919年2月1日)、《劳动教育问题》(1919年2月14、15日)、《战后之妇人问题》(1919年2月15日)、《唐山煤厂的工人生活》(1919年3月9日)、《统一癖》(1919年4月6日)、《混充牌号》(1919年4月6日)、《废娼问题》(1919年4月27日)等文论。而这些文论又多是不久前在同人刊物《新青年》、《新潮》和《每周评论》上发表的。

      第三,胡适在文中多次提到各种伪“主义”问题。这正是李大钊《混充牌号》一文的主题。

      据此,笔者认为,胡适《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一文不但没有暗讽李大钊的意图,相反,他或许正认为自己的文章代表着包括李大钊在内的《新青年》和《每周评论》编辑部同人的共同意见。

      那么,在所谓的争论发生前后,李大钊又是如何看待两人的关系的呢?他是否把胡适看成自己的对立面呢?在这个问题上,可能引起争议的史料主要有两个:

      第一,1919年4月李大钊致胡适的一封信中提到,《新青年》同人中“有许多主张不尽相同”,并有“《新青年》的团结,千万不可不顾”等字样。[4]人们在解读这封信时,很可能会先人为主地将文中提及的“主张不同”认做李、胡之间的主张不同。但是仔细研读李大钊《再论问题与主义》一文之后,笔者认为这里的“主张不同”是指“我们”与陶孟和之间。(注:李大钊的《再论》一文中有以下文字:“我就作了一篇《Bolshevism的胜利》的论文,登在《新青年》上。当时听说孟和先生,因为对于布尔扎维克主义不满意见,对于我的对于布尔扎维克的态度,也很不满意(孟和先生游欧归来,思想有无变动,此时不敢断定)。”(《李大钊文集》(下),人民出版社,1984年,35页)。)很显然,李大钊写这封信的目的是要胡适去做陶孟和的团结工作(李大钊之所以认为胡适可能会对陶孟和产生积极的影响,主要是因为胡、陶两人是当时《新青年》编委里仅有的两位“西洋”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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