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西藏地方代表参政议政活动述略

——再驳“民国时期西藏独立”论

作 者:

作者简介:
陈崇凯(1945-),男,陕西咸阳人,现为西藏民族学院民族学系、民族研究所教授,民族学硕士研究生导师,西藏地方志编委会专家组专家,院人文社科联副主席。西藏民族学院,陕西 咸阳 712082

原文出处:
青海民族学院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本文以确凿、丰富的档案史料为依据,通过对民国时期西藏地方代表在中华民国国民会议、善后会议、立法会、监察会、政治会议、协商会议中积极参政议政的历史事实,再次批驳了西方帝国主义制造的“民国时期西藏独立”论的政治谎言。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04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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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58.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5447(2004)02-0010-07

      一、民国时期西藏历史的基本特点

      中华民国时期是中国历史上大变革的时代。在这个历史大变革中,包括西藏人民在内的整个中华民族经历了血与火的严峻考验。在这种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西藏地方分裂与反分裂的斗争成为民国时期西藏历史的突出特点。

      辛亥革命后,趁着清王朝的垮台和中央政权的更迭,西方帝国主义积极扶持西藏内部的上层亲帝势力,加紧步伐策划一系列的分裂西藏活动。特别是英国和英属印度政府一直鼓动和怂恿西藏独立,企图用承认中国对西藏所谓的宗主权的办法来否定中国对西藏的主权,把西藏从中国分裂出去。而国内外分裂势力也不断编造所谓“自1912年,西藏就脱离了中国,成为独立国家”;“在1912年至1949年期间,西藏是完全独立的”等等谬论,企图歪曲纂改西藏归属中国的历史事实。不可否认,民国时期,在西方帝国主义的支持和操纵下,西藏地方当局中的分裂势力确实曾经两次提出过“西藏独立”的口号,第一次是在辛亥革命后不久,即1912-1914年由英国一手操纵的西姆拉会议上;第二次是在1942-1950年,即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至西藏和平解放前。

      然而,尽管帝国主义不遗余力地支持“西藏独立”的活动,藏独活动却始终未能成功,原因在于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持久不懈的顽强斗争。在这方面,首先是历届民国中央政府对西藏的政治地位及基本政策都是一致的,始终坚持国家统一、维护领土完整、促进民族团结和保障西藏地方主权的原则。民国历届中央政府利用宣言和立法形式,一再宣告西藏地方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强调中央政府对西藏的神圣主权;二是建立了管理西藏地方事务的机构——蒙藏局(后改称蒙藏委员会);三是连续向西藏地方派驻行政长官,进而建立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四是向西藏派遣册封专使,加封达赖与班禅,主持其灵童的转世和坐床(以上几点本人已有专文论述,此处不再赘言(注:陈崇凯.民国历届政府反对分裂、维护对西藏主权的斗争[J].西藏民族学院学报,2001,(1).));五是以法制形式保障西藏地方代表参加国家管理。与此同时,以班禅系统、三大寺、热振活佛等为代表的西藏僧俗各界人民坚持爱国主义,反对民族分裂,反对外来侵略,为维护国家统一、捍卫祖国而浴血奋战。所有这一切斗争,形成一股强大合力,终于使沦为半殖民地的西藏地方始终未被国内外分裂势力分裂出去。笔者认为最能戳穿“在1912年至1949年期间,西藏是完全独立的”谬论和谎言的,是西藏地方代表在民国时期自始至终参加国家管理这一历史事实。西藏地方代表不但参加了民国历届国会(国民大会),而且也参加了立法会、监察会、协商会等,进行了积极的参政议政活动。

      二、西藏地方代表积极参加历届国民大会

      根据五族共和的政治纲领,吸收西藏地方的各界代表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是民国历届中央政府始终坚持的一项重要的治藏政策,也是西藏地方在民国时期始终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又一证明。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成立。中华民国第一任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在《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言书 》中,强调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立国的基本原则。在孙中山主持下制定的国家根本大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也明确宣布:“中华民国领土,为二十二行省,内外蒙古、西藏、青海。”从而强调西藏是中华民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时在第一章第三条中规定:在参议院中,西藏等同其它行省一样,拥有5名参议员,直接参与国家大政方针的制定和审批。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废除前清理藩部的同时,“视蒙、藏、回、疆与内地各省平等”,并在内务部设立专门机构——蒙藏事务处。(注:陈荷夫.中国宪法类编·下编[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0.366-367.)

      1913年4月8日,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在北京正式成立。同年4月10日,根据五族共和的原则,公布了第一届国会西藏议员选举法,5月15日榜示了西藏当选参众两院及候补议员名单30人。其中,前藏当选参议院议员5名,分别为:顿珠罗布、札希土噶、王庚、噶伦夏札和孙毓筠;候补议员5名,分别为:白马认钦、于保轩、孙江东、刘文通和李安陆。后藏当选参议院议员5名,分别为:江赞桑布、付谐、厦仲阿旺益喜、龚焕辰和程克;候补议员5名,分别为:王泽彬、阿旺曲扎、汪有龄、胡钧和高鹭鼎。前藏当选众议院议员5名,分别为:一喜讬美、王弍、康士铎、薛大可和罗桑班爵;候补议员5名,分别为:萧必达、霍椿森、王庆云、饶孟任和乌勒吉。后藏当选众议院议员5名,分别为:方贞、江天铎、阿旺根敦、恩华和苏麻的;候补议员5名,分别为:江椿、汤睿、吴蜀尤、方表和罗桑工爵。(注:西藏社会科学院.西藏地方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C].拉萨:西藏人民出版社,1986.461.)

      同年6月26日,江赞桑布等部分议员谒见大总统(注:中国大事记[C].东方杂志,第十卷第二号.)。首届国会第一期常会于1913年4月至1914年1月召开,第二期常会于1916年8月至1917年6月召开,西藏地方当选议员全部参加了会议。1917年6月国会被解散以后,国会议员纷纷南下护法,8月25日复会于广州,称“护法非常国会”,出席这次国会的西藏议员共有7人。1917年11月14日,参加临时参议院会议的西藏议员有罗桑班爵等4人。同年12月29日,蒙藏院因驻京西藏议员“办事均著有劳勋”,呈请大总统奖给西藏议员巫怀清以二等嘉禾章,罗桑班爵、阿旺益喜、罗卜桑车珠尔以三等嘉禾章,以示荣誉。(注:中国大事记[C].东方杂志,第十卷第二号.)1918年至1920年,北洋政府召开“安福国会”(即第二届国会),出席这次会议的西藏参议员和众议员各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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