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中国社会转型问题笔谈

——20世纪中国社会转型的制约因素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云峰(1942-),男,陕西西安人,西北大学历史系教授,主要从事中国近现代史、文化与文明比较研究。西北大学 历史系,陕西 西安 710069

原文出处:
史学月刊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04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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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关于中国社会转型的问题,学术界见仁见智,发表了许多不同的见解。根据我的认识,所谓社会的转型,就不只是“社会性质”、“社会制度”的改变,更是指社会文明形态由低层次向高层次的转变。这种转型既是社会有机体(结构)各个子系统相关互动的、整体性的发展过程,也是一个复杂的、长期的、呈现阶段性的变革过程。就20世纪的中国而言,社会转型就是整体性地由传统的农业文明向现代工业文明转型,亦即由农耕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其基本内涵不外乎经济上的工业化、社会化(包括多元所有、市场调节、公平分配),政治上的民主化、法制化,文化上的多元化、大众化,社会生活上的公民化、个性化,以及城市化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可以说,中国社会转型基本实现之时,也就是现代化成功之日。这个过程从19世纪中叶“洋务运动”起步,贯穿整个20世纪,直到21世纪中叶,大体经历两个世纪。在20世纪,西方各国已先后完成了现代化,并开始由“工业社会”(以商品经济为轴心)向“后工业社会”(以服务经济为轴心)过渡。与西方相比,由于中国走的是一条被迫的外源后发型逐渐朝自觉的自主探索型转变的现代化之路,因而其转型过程就颇为艰难,颇多曲折,总体变化速率显得相对“缓慢”(如前80年),广度与深度也不足,但其烈度及所付出的代价则更为突出。下面,我仅就20世纪中国社会转型的制约因素谈几点看法。

      第一,制约中国社会转型的外部因素,当然首先应提到20世纪前半期资本主义的殖民侵略。这个问题十分复杂,需要认真冷静地加以辨析。从总体上看,外因势力的入侵损害了中华民族的尊严,侵犯了中国的主权,掠夺了中国的财富,给中华民族带来了深重的灾难,阻碍了中国社会转型的进程,因而反对侵略和谋求民族独立成为近代以来中国的历史主题。与此同时,外部资本主义作为消解封建专制主义的力量,又在客观上破坏了中国传统的社会结构和自然经济,刺激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展示了高于农业文明层次的先进生产方式、社会制度和精神文化,加快了中国社会裂变和新陈代谢的步伐,因而学习西方和追求现代化又成为当时中国的另一个历史主题。其实,这两个历史主题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犹如一枚银币的两面。换言之,正义与非正义的斗争、先进与落后的斗争,以及“救亡”与“启蒙”的呼声,往往错综交织在一起,很难截然区分。面对这种既要反对西方(侵略)又要学习西方(先进生产方式、制度和思想)、既要反对封建传统又要维护民族尊严的价值交错,中国人尤其是有知识的中国人在情感与理智的双重纠缠中,在“道德判断”(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与“事实判断”(好与坏,先进与落后)的思维困境中,便不易做出正确的选择。其情绪之波动,心灵之痛苦,行动之瞻前顾后,在所难免。

      第二,苏俄(及其后苏联)和共产国际的参与是影响中国社会转型的另一个重要的外部因素。这个问题也非常复杂,仍需要认真冷静地加以辨析。20世纪90年代的苏东剧变自有其深刻的原因,另当别论,但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对中国产生了巨大影响,则是不争的事实。从总体上看,一方面,十月革命为中国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促进了中国人民的新觉醒,使一部分中国人由学习欧美转向学习苏俄,而苏俄(及其后苏联)直接或间接(通过共产国际)的参与指导也促成了中国共产党的建立及两次国共合作,加快了中国社会的革命性变革;此后,苏联又帮助新中国完成了“一五”建设计划,因而被中国人民视为“忠实的朋友”和“老大哥”。但在另一方面,苏俄(及其后苏联)(或通过共产国际)鼓吹所谓“民族利益隶属于国际革命利益”(实际是苏利益中心)的观念,将苏俄的革命模式和建设模式教条化、绝对化,并在中国人面前颐指气使地挥舞“指挥棒”,又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中国人全面理解马克思主义和认识西方的视野,阻碍了中国人走向世界的进程。加之赫鲁晓夫时代既实行“土豆烧牛肉”式的国内改革,又推行“老子党主义”、“大国沙文主义”和霸权主义的对华政策,因而被中国人称之为“苏修”和“社会帝国主义”。就这样,十月革命以来,中国人民便在“以俄为师”与“以苏为鉴”、争取苏俄(及其后苏联)援助与坚持独立自主(即反对苏俄(及其后苏联)控制的矛盾中进行着长期而艰难的探索。可以说,这依然是情感与理智的双重纠缠,涉及到民族问题上的利害之争,革命和建设问题上的义理之辨,其中的酸甜与苦涩,恐怕只能用“说不清,道不明”来表述。

      第三,就中国自身的内部因素而言,从根本上制约20世纪社会转型的因素就是“大一统,定于一”的封建专制主义传统的根深蒂固。这种“封建专制主义传统”,不是指一般意义上的具体的传统文化形态,而是指秦并吞六国以来一以贯之的、支配一切的大文化核心。作为具体的传统文化,当然有好有坏、有优有劣,或者两者兼而有之。譬如,“父母在,不远游”,在传统的农耕社会,可能是一种美德,但在今天显然是极为愚昧、落后的观念;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品性,任何时代都应予以提倡;至于“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之类,则是一柄双刃剑。不过从不同文明层次的角度考虑,这种“大一统,定于一”的封建专制主义传统,固然在农业文明时代起过积极作用,但却是阻碍中国社会向工业文明转型、实现现代化的惰性力量。其主要表现,一是经济上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不存在纯粹的“私有”产权,一切在私人名义下的动产和不动产都是皇帝的家产,国家(皇帝)可以予取予夺;二是政治上的“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全国下至平民百姓,上至官吏后妃,都是皇帝的“子民”,没有独立人格,生杀大权全操之于国家(皇帝)之手(这也就是马克思所深刻揭示过的东方专制制度下臣民对专制君主的“普遍奴隶制”);三是文化上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大倡“夷夏之防”,大树君主绝对正确的皇权意识和民众的“子民”人格。概括言之,两千年来的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高度中央集权的政治(伦理)一体化的社会;在社会结构的三个子系统中,政治是涵盖一切、充斥一切、决定一切的;经济是政治化的经济,文化是政治化的文化,政治乃至主宰了人们的生活方式、思想方式和情感方式。经过时代变迁、社会震荡的持续冲刷和进步思潮的不断扬弃,特别是经过中国革命的猛烈批判,这种封建专制主义传统已经遭到了致命打击,但其残余阴魂不散,一直影响到新中国成立以后的一段时期。譬如,在政治上我们虽然有了《共同纲领》、《宪法》和一些单行法规,“人民当家作主”和“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得到普及,各方面民主的成分增多,但不久却形成另一种苏联式的高度集权体制和“官本位”,集中大于民主,人治大于法治,顶多来个“大权独揽,小权分散”;在经济上起初实行多种所有制成分并存,承认私有经济和个体经济,但很快又转向计划经济模式和清一色的公有制(在某些当权者的心目中,“公有”就是“全民”所有,“全民”所有就是“国家”所有,“国家”所有就是“政府”所有,“政府”所有就是“长官”所有),私人产权无法保障,国计民生任凭“全能政府”安排;在文化上我们虽然有了“双百”方针,但学术争论及是非对错仍由领导者裁决,仍视创新和异域文化为“异端”,提倡“政治挂帅”、“舆论一律”、“兴无灭资”、“破私立公”、“斗私批修”,妨碍了文化艺术的正常发展,曾一度造成“一花独放,百花凋零”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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