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1597(2003)06-0046-07 现有资料表明,刘少奇在中共党内最早提出了“人民内部的矛盾”概念。一般认为,他是在1951年思考如何认识和处理新中国成立后在国营工厂内部出现的管理机关和工人群众之间的矛盾时提出这一概念的。(注:参见张宝山:《刘少奇对国营工厂内部矛盾和工会工作的理论建树》,《〈刘少奇选集〉下卷学习研究文集》,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5年版,第72-88页。)但刘少奇究竟何时开始对这一问题进行思考、为什么已形成“人民内部的矛盾”的概念却又中断了有关探讨的问题,尚少有人论及。本文试图对此进行一些梳理和回答。 刘少奇对“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理论的探讨源于新中国成立前后关于国营工厂内部“公私兼顾”、“公私矛盾”的争论 “公私兼顾”的概念,我们党早在1942年底就已使用,但那时其含义是指公家和个人的两方面兼顾。(注:《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3卷,第894、895页。)1947年,我们党将“公私兼顾”规定为新民主主义国民经济总目标的内容之一,这时,其含义主要是指公营企业和私营企业间两方面的兼顾。(注:《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4卷,第1255-1256页。)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公私兼顾”、“公私矛盾”是常用的概念。最初,一般使用前者,主要指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国家管理机关同私营企业之间的矛盾。但是,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以及对相关问题的探讨,不久,就有人认为,它还应包括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公营企业中工人和行政管理机关之间的矛盾,并且对这一问题的表述,由“公私兼顾”发展到“公私矛盾”。当时,对前者,党内的认识比较一致;而对后者,则有分歧。 根据有关资料,这个问题首先表现在人民政权建立较早的东北和华北大城市的国营企业中。如1949年1月,在陈云和李立三主持的由沈阳市军管会和市职工总会筹委会联合召开的当地16个最大的国营企业工人代表座谈会上,一些代表就对当时国营工厂管理机关和工人群众之间的矛盾,主要是工人与职员的关系问题提出了意见。(注:《人民日报》1949年2月4日第3版。)其后不久,在石家庄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上,也有人对该市一些公营企业领导上的官僚主义提出了批评。(注:《人民日报》1949年3月27日第2版。)同年4月,石家庄市委在关于该市一年来职工运动的报告中更明确地提出:“公营企业中党政工关系,是历来不易解决的问题”,解决的办法是:“党政工只要集中力量领导生产是关系搞好的基本环节,但同时必须认真实行企业管理民主化,认真走群众路线及切实解决工人切身利益问题,才能比较圆满的解决”。(注:《人民日报》1949年4月15日第1版。)这样,随着公营企业的发展,有关“公私矛盾”、“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出现了,期待着人们去认识和解决。 1949年6月,李立三和陈伯达为公营企业中是否存在公私矛盾和公营企业在实践中如何贯彻公私兼顾政策的问题、发生了争论。李立三明确主张:“在公营企业中公私利益之间还是存在有一定的矛盾的,这也是不宜否认的(否则就谈不上要兼顾)。这种矛盾的性质就是工人阶级的整体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长远利益与日常利益之间的矛盾。”他主张,这种矛盾应当用“调协”的办法,即“公私兼顾的办法来解决”。(注:李立三:《在公营企业中贯彻公私兼顾政策的几点意见》,见《李立三赖若愚论工会》,档案出版社1987年版,第16-17页。)陈伯达反对李立三的观点。由于这时关于这一问题还没有更多的实践和经验,这些争论没有形成定论。 这些争论和探讨,反映了当时我们党工作重心从夺取政权转移到进行国家经济建设后所面临的新问题。它自然引起了当时党中央负责经济建设和工会工作的刘少奇的注意。但是这时他正忙于筹建新中国,尚未顾及认识和解决这些矛盾及其相关理论问题。 1950年夏天,邓子恢在中南区恢复生产、发展经济的实践中,也发现公营企业中的管理机关同工人群众之间存在着矛盾,但工会工作者大多没有认识到这个问题,因此引起了工人群众的不满,影响了生产。为此,他在中南总工会筹委会上的报告中提出:在公营企业中,工会工作同志的立场和态度,不应与企业行政管理人员混同起来,彼此的具体立场也应该有所不同。他在报告中还论证了为什么应该这样认识和处理这一问题。虽然邓子恢在报告中没有明确使用“公私兼顾”、“矛盾”等概念,但他的中心思想是赞同在公营企业中行政管理机关同工人之间有矛盾,公私兼顾的政策也适用于公营企业这一观点的。7月29日,邓子恢将他在中南总工会筹委会上所讲的这些问题作为中南区给中央报告的内容之一,上报中央。 刘少奇对邓子恢的报告十分重视,8月4日为中央起草了转发邓子恢报告的通知,要求各地党委照邓子恢的做法,在最近三个月内认真地检讨一次工会工作并向中央作一次报告,以便加强各级党委对工会的注意,改善工会工作。这个批语表明刘少奇是赞成邓子恢的观点的。邓子恢的报告和刘少奇起草的批语曾经毛泽东等人审阅。 邓子恢报告中的有关思想,同李立三的前述观点不谋而合。8月4日,全总机关报《工人日报》全文转载了邓子恢在中南总工会筹委会上的报告,并在编者按中说:邓子恢报告中所提出的关于工会工作的立场等三个问题“非常重要”,“不仅仅是中南地区各级工会组织与工会干部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全国各地工会组织与工会干部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三个问题,也是有关工会工作的基本原则与基本理论问题。每一个工会工作干部都需要真正懂得这些基本理论。”按语最后要求“全国各级工会组织和全国一切工会干部,都要好好地学习这个报告,改进自己的工作”。9月4日,《人民日报》也全文转载了这一报告,并在编者按中说:邓子恢的这个报告“对于工会干部的整风有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