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24年孙中山改组国民党,仿效苏俄实行委员制以后,国民党党章规定,党的最高权力机关为全国代表大会,大会闭会期间为中央执行委员会。依此,中央委员便在法理上成为全党的最高权力精英。国民党执掌全国政权后,在一党专政体制下,党的中央委员亦顺理成为政界核心人物。中央委员的尊崇地位,势必成为国民党内各派觊觎的目标。每次全国代表大会往往成为党内各派系角逐权力和较量实力的大舞台。由于全代会具有党统象征意义,自开全代会便一度成了党内各派争夺党统的一大要着。中央委员的职位成为各派政治分赃与讨价还价的筹码。3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蒋介石个人权威的日益强化,全代会召开的间隔时间越来越长,其实际地位也愈益无足轻重。抗战开始后,党内反蒋势力相继淡出政治舞台,蒋介石的党魁地位不再受到强势对手的挑战。国民党全代会和中央全会逐渐蜕变为替蒋介石个人独裁提供合法性依据的橡皮图章。但在战时国民党中央局促西南一隅,政治资源相对紧缩的情况下,名义上崇隆的中委仍成为党内各派竞逐的目标。在此过程中,中央委员的权力和地位在名额的不断涨溢和党魁威权笼罩下进一步贬损和虚化。 本文首先探讨国民党中央委员(注:本文所称国民党中央委员,除特别说明者外,一般包括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候补中央执行委员、中央监察委员和候补中央监察委员。)的权力蜕变过程,再以六大前后党内各派竞逐中委为个案,试图“再现”国民党派系纷争的一个历史场面。由于派系的存在和活动在国民党法理上是不允许的(“党外无党,党内无派”),故派系纷争虽然凸显和激烈,然其幕后之纵横捭阖,局外人往往难窥其堂奥,所留下的原始文字记录亦十分有限。既有关于国民党派系斗争史的研究,主要利用1949年以后各级政协文史资料。这些文史资料的作者虽自称所述为亲历、亲见或亲闻,但其忆述时的外在环境和内在心境均难免影响其表述之可信性。本文主要依据时人日记、原始情报资料以及国民党体制内人士的当下观察记录,在以往相关研究的基础上,期能对国民党派系斗争史的研究有所深化和细化(注:据笔者有限的阅读所见,相关研究成果主要有:陈存恭:《中国国民党六全大会中委会及中常会初探》,收入《国父建党革命一百周年学术讨论集》第4册,台北:近代中国出版社,1995年;王良卿:《派系政治与国民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以第六届中央执行、监察委员选举为中心的探讨》,《国史馆馆刊》(台北)复刊第21期(1996年);邵铭煌:《为抗战胜利而绸缪:中国国民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之召开与时代意义》,《近代中国》(台北)第149期(2002年)。)。 一 1924年至1949年间,国民党总共召开过6次正式的全国代表大会,1次临时全国代表大会。除了第一次和第二次分别由孙中山和汪精卫主持外,其余各次均掌控在蒋介石之手。由于全代会具有党统的象征意义,自开全代会便一度成了前期党内务派争夺党统的一个重要手段。继西山会议之后,诸如改组会议、扩大会议、非常会议、粤二大、沪二大、粤四大、沪四大等,先后出笼。全代会的重复召开,势必产生多个中央委员会。当各派达成妥协时,中央委员的职位又成为各派政治分赃的对象与讨价还价的筹码,最终衍为“中央执行委员愈多,则党的纠纷愈增加;党的纠纷愈增加,则中央执行委员愈多”的恶性循环局面(注:程瑞霖:《再论党的领袖问题》,载常乃德编《文武之时代性》,人民评论社印行,[出版时间不详],第61页。)。1924年国民党一大选举中央执监委员(含候补)51人,1926年二大和1929年三大增至80人,1931年四大猛增至178人,1935年五大更增至260人。在中委人数加增的同时,中委的崇隆地位亦逐渐流失。北伐时期,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执行委员会曾肩负最高政治权力机构的职能。但自30年代中期以后,全代会和中央全会逐渐沦为替蒋介石军事独裁提供合法性依据的橡皮图章。国民党党章最初规定全代会每年举行一次,后修改为两年举行一次。实际上1927-1949年间,国民党总共只召开过4次正式的全国代表大会,1次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大会之间最短间隔2年,最长间隔10年。随着蒋介石个人权威的日益强化,全代会召开的间隔时间越来越长,其实际地位也愈益虚化。特别是1938年当选为国民党总裁后,蒋在党内的地位不再受到强劲对手的挑战,其个人意志完全主宰一切。蒋遂视全代会若敝屣,这与苏(联)共斯大林时期的情形极为相似(注:大约从1923年以后,定期召开的俄共(联共)党代会不再是一个审议党的政策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能变为对领导人的决策表示赞同的工具。其后随着斯大林在苏共党内地位的日趋稳固,党代会召开的间隔时间也越来越长,特别是1941年联共十八大以后,相隔11年才召开十九大。(参见伦纳德·夏皮罗《一个英国学者笔下的苏共党史》,东方出版社,1991年,第348、658页))。 在全代会职能日趋虚化的同时,中央委员会的权力亦逐渐低落。30年代前期,国民党规定全体中央执监委员为中政会的当然委员,候补执监委员可以列席中政会;同时规定中央执监委员和候补委员均可列席中常会。值得注意的是,是时中央委员对列席中政会比较积极,对列席中常会则兴趣不大。时任国民党中央党部秘书的王子壮在日记中慨叹:“近日政治会议人多而常会寥寥,是注重政治之趋势,亦党逐渐没落之象也。”(注:王子壮(1901-1948),山东济南人,1923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同年加入中国国民党,大革命时期,曾任国民党山东省执委会常委兼青年部长,1927年4月以后,出任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直至1939年辞职,任职长达12年,此外,还先后兼任监察院监察委员、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中央监察委员会秘书长、铨叙部政务次长、考试院副秘书长、国民党山东省党部主委等职。(见《王子壮日记》,[1933年8月23日]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编印,2001年,第1册,第418页))1934年1月11日,王子壮又记曰:“今日常会无甚要案,且出席人数不多,一般委员因注意政治之故,多赴政治会议而常会寥寥,相沿如此,已成习惯,偶有重要问题,始觉出席踊跃也。”(注:《王子壮日记》(1934年1月11日)第2册,第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