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F2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4952(2003)05-0034-12 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中国学习和实施了苏联式的计划经济制度。但是,受中国自身条件的制约,事实上,“理想的”计划经济制度在中国难以实现,受计划管理制约的那一部分经济活动也多少“走了样”。其中一个典型的现象是:1953~1980年计划经济时期,中国制定和实施的5个五年计划中有4个没有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形成正式版本公开颁布;惟一形成正式版本的第一个五年计划也在制定的过程中不断修改,在实施了两年多以后才正式颁布。情况表明,相对于苏联曾将计划当做“法律”一般要求严格实施(注:高度集权的经济管理体制和过分集中的指令性计划制度是苏联在20世纪30年代工业化时期形成的。它的特点是:国家机关是全部经济生活的主体,企业的经营活动完全受制于上级下达的指令性计划;实现计划主要靠行政手段,否定价值规律和市场调节作用;计划无所不包,指标繁多。20世纪60年代以后,苏联对计划工作做了一些改革。90年代以后,随着苏联解体,计划经济体制被全面放弃。),在计划经济时期,中国的五年计划则是多变的计划,受制于政治与意识形态斗争。 在各级计划干部艰辛地、不遗余力地、不懈地努力之下,计划部门对于拟订经济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制定产业政策和价格政策、监测和调节国民经济运行、搞好经济总量平衡、优化重大经济结构、安排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同时也实施了大量行政审批职能和微观管理事务。计划经济发挥了集中全国力量办工业的作用,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初步建立了国民经济的工业体系。但是,计划管理的失误也层出不穷,做了不少“无用功”。全面地、历史地了解这一情况,对于客观地认识中国改革开放的背景和渐进式改革道路的选择,都是有意义的。 一、五个五年计划中四个未曾面世 1953~1980年,我国实施了5个五年计划,中间夹了1963~1965年的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其中除1953~1957年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外以外,其余4个五年计划均未曾正式公布。 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1957年)。自1951年2月开始,中财委根据中共中央提出的“三年准备,十年计划经济建设”的方针试编,历时5年,4易其稿,于实施了两年以后的1955年3月中旬,编成了第一个五年计划草案,3月21日,中共中央全国代表会议原则通过,同年7月5日,第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一致通过后正式颁布执行。 第二个五年计划(1958~1962年)。这个时期由于指导思想的变化和对高速度、高指标的追求,导致正式的国民经济计划并未形成,只是提出了计划建议和编制了计划草案。这些建议和草案通过中共中央文件的形式一度对经济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大致过程为:1955年8月,“一五”计划刚刚颁布,国家计委就开始了关于15年远景计划和第二个五年计划草案的研究。1956年9月27日中共八大通过了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此后正当“二五”计划紧张有序地编制时,从1957年秋冬开始,毛泽东对1956年经济工作中的反冒进提出了批评,改变了中共八大一次会议确认的既反保守又反冒进的经济建设方针。按照八大一次会议精神进行的“二五”计划编制工作,难以沿着原有的轨道进行。1958年3月成都会议以后,为了跟上“大跃进”的步伐,国家计委对“二五”计划草案的原定指标做了调整,提出了“两本账”的初步设想。按照这个设想,八大建议的绝大部分指标要提前三年实现。原有的二五计划《建议》被搁置。1958年8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召开扩大会议批准了国家计划委员会和国家经济委员会两个党组提出的1959年计划草案和第二个五年计划的意见书。会议于1958年8月28日做出《中共中央关于1959年计划和第二个五年计划问题的决定》,要求对“二五”计划草案全面修正。(注:此次修正的指标系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党组1958年8月23日提出的《关于1959年计划和第二个五年计划问题的意见》中的第一方案提出的。)但是1958年8月以后,各地方和各部门都集中主要力量抓当年工业生产和编制1959年计划,将编制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工作推迟到1959年4、5月间进行。[1]而1959年形势发生变化,编制工作不再进行。于是,第二个五年计划既无正式文本,也始终未能面世。 第三个五年计划(1966~1970年)。1963年,以李富春为首的中央计划领导小组开始编制第三个五年计划,1964年5月,国家计委提交中央讨论《第三个五年计划的初步设想》,将大力发展农业、基本解决人民吃穿用问题放在第一位。1964年,国际形势变化使得三线建设被提到优先地位。1965年9月12日,国家计委制定出《关于第三个五年计划安排情况的汇报提纲(草案)》,是一个以国防建设为中心的备战计划。中央工作会议通过了这个提纲。此后由于“文化大革命”爆发,这个提纲没有形成正式的“三五”计划。因此,第三个五年计划也没有正式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