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44,K2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766(2003)06-0106-07 我国上古时代,巫兼行医职,巫就是医,医、巫不分,自然就无所谓信巫或信医之别。春秋战国以来,由于古代医学的形成和专职医者的出现,医、巫一体的关系逐渐演变为巫、医对立,“信巫不信医”(注:按司马迁《史记·扁鹊仓公列传》云:“信巫不信医,六不治也。”所谓“信巫不信医”,主要指人们相信巫师以巫术等神秘手段治病,而不相信医生以医药治病的疾病求治观念和方式。)的问题由此产生。按理说,随着时代的发展、文明的进步和医疗水平的提高,巫风自当日渐消弭,可令人不解的是,有关信巫不信医的记载却大量见诸于宋代文献,问题似乎比前代还严重。对于宋代的巫术问题,以往学者尽管多有论述,但重点一般在两宋政府禁巫兴医的层面,而对当时民间信巫不信医的各种表现、产生原因和严重后果尚缺乏较为系统的论述,与前代也缺乏比较研究。有鉴于此,本文在较为广泛地考察有关史料的基础上,拟对宋代“信巫不信医”问题作出进一步的研究,不当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一、宋代民间的“信巫不信医”之风 宋代素以文教兴盛、科技发达和思想深邃而享誉后世,但这并不能掩盖其迷信落后的一面。正如鲁迅先生所说:“宋代虽云崇儒,并容释道,而信仰本根,夙在巫鬼。”[1](65页)考之宋代民间信巫不信医之风的盛行,此言有一定道理。 在宋代民间,活跃着一支人数极众的巫医队伍,北宋仁宗朝官员李觏对此曾发出“今也巫医、卜相之类,肩相摩、毂相击也”[2](119页)的感叹。其数字多少,因文献记载阙如,难以作出准确的估量,但史料中亦透露出不少信息。据《宋史·刘彝传》载:北宋神宗时刘彝知虔州(今江西赣州),“斥淫巫三千七百家”。考同书《地理志四》“虔州”条,虔州辖赣、虔化等10县,在北宋人口最盛的崇宁年间(1102-1106年)计有主客户272432。以此推算,平均每70户就有1户“巫家”(注:按宋代对巫觋或巫医一般称“家”或“户”,而不称“口”。如,《宋史·陈希亮传》载:“(陈希亮知长沙县)毁淫祠数百区,勒巫为农者七十余家。”《续资治通鉴长编》天圣元年十一月戌戌条载:“当州(按:指洪州)师巫一千九百余户,已勒改业归农及攻习针灸方脉。”)。巫医的生存,有赖于民众的信从,因而宋代民众对巫医的态度,从虔州巫医大量存在的史实可窥其一端。 宋代民间信巫不信医之风,在广南东西路、川峡四路等地处偏远、经济文化落后的地区尤为炽盛。据南宋初年学者曾敏行所著《独醒杂志》卷三载:“广南风土不佳,人多死于瘴疠。其俗又好巫尚鬼,疾病不进药饵,惟与巫祝从事,至死而后已,方书药材未始见也。”川峡四路的情况与广南大体类似。广安军(今四川广安)“俗信巫,疾病不加医药”[3](36页);巴州(今四川巴中)“俗尚鬼而废医,唯巫言是用”[4](13406页)。《宋史·地理五》云:在川峡四路中,“涪陵之民尤尚鬼俗”。其下的乐温县(今重庆长寿),民“有疾则谢医却药,召巫师刲羊豕以请于神,甚者用人为牲以为祭”[5](277页)。直到南宋宁宗嘉泰二年(1202年),权知万州(今重庆万县)赵师作在上奏中还说:“峡路民居险远,……凡遇疾病,不事医药,听命于巫,决卜求神,杀牲为祭。”[6](6562页)荆楚之地,历史上便是巫风最为盛行的地区之一,在宋代似乎也不让前代,《宋史·地理四》就有“归、峡信巫鬼,重淫祀”的记载。其实不仅归、峡,该地区其他州县的情况也差不多。如同书《刘清之传》称;在鄂州(今湖北武汉)“病者不药而听于巫”。又,在江陵府(今湖北江陵)“病者先巫后药”[7](558页)。为此,南宋高宗时知长沙县(今湖南长沙)王师愈上奏朝廷:“荆楚之俗自古信师巫,然而近世为尤盛。……有疾病,不敢求医药,专信其下禁。”[8](2809页)在他看来,该地信巫不信医之风到宋代非但没有减弱,反而呈现出愈演愈烈之势。即使在经济文化较为富庶发达的两浙路、江南东西路、福建路,也不乏信巫不信医的现象。在两浙地区,北宋时润州(今江苏镇江)百姓生病后,往往“不先医而先巫”[9](卷六四)。降至南宋,两浙路贵为京畿之地,仍有大臣上奏道:“近来淫祠稍行,江、淛之间此风尤炽,一有疾病,唯妖巫之言是听,……不求治于医药而屠宰牲畜以祷邪魅。”[6](6571页)毗邻的江南东、西路,宣州(今安徽宣州)“素尚巫鬼,病者不医以事祈禳”[10](623页)。在福建路,仁宗朝名臣且为闽人的蔡襄谈到:“闽俗左医右巫,疾家依巫索祟,而过医之门十才二三。”[11](519页)足见该地信巫不信医风气之盛。北方巫风虽较南方为弱,但在史书中亦有反映,如《宋史·王嗣宗传》载:至道(995-997年)初,王嗣宗知陕西路邠州(今陕西彬县),妖巫挟城东灵应公庙“为人祸福,民甚信向,水旱疾疫悉祷之”。又淮南西路的蕲州(今湖北蕲春),民“有病用巫不用医”[9](卷五八)。甚至在作为北宋统治中心的京畿路也时有所见,据《宋史·李载传》载:“(李载)知祥符县,有巫以井泉饮人,云可愈疾,趋者旁午。” 宋代民间信巫不信医之风不但流播广,而且染及众。宋人王炎“不信医方可活人,但随巫语去迎神”[12](469页)的诗句,生动地揭露了当时信巫不信医情况的普遍性和严重性。“不信医方”而信“巫语”之人,不只是普通民众,也包括不少士大夫。如在南宋湖州归安县(今浙江吴兴),女巫游仙夫人为一方所信,县令黄荦就此批评道:“信巫不信医,此愚俗之病,衣冠右族,岂宜沦胥?”[13](192页)类似事例在南宋人洪迈《夷坚志》中颇为不少(注:按洪迈《夷坚志》支庚卷三“陈秀才”条中的金华陈秀才,因为女儿患病,于是“不惜金币,招迎师巫”;支癸卷四“张知县婢崇”条中的侯官知县张德隆家,一婢“为崇所凭扰”,乃“招里巫文法师视之”;三补“花果五郎”条中的保义郎、宗室赵师炽,“招巫者道流行法”,为妾驱邪治病。)。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乙志卷一七“宣州孟郎中”条的记载,其云:“孟生乃医者。七月间阖门大疫,自二子始,婢妾死者二人,……孟氏悉集一城师巫,併力禳禳始愈。”这条材料不惟反映了以治病救人为业的医者孟生,竟然也病急乱投巫,信巫而不信自己,并且透露出作为州治的宣州城也有大量巫医活动的事实。 种种迹象表明,在宋代民间,信巫不信医之风的确相当盛行。不管南方还是北方,不论穷乡僻壤还是通都大邑,无论普通民众还是官僚士人,都不乏信巫不信医的人。 二、宋人“信巫不信医”之原因 在现代人看来,迷信巫医无疑是愚昧无知的表现。不过,从历史上看,问题就绝非如此简单了。仅就宋代而言,至少有三个方面的因素影响着人们对医、巫的选择。 第一,认识水平上的局限,使不少人对巫医深信不疑,对医药却持怀疑态度。在生产力落后的上古时代,民智未开,人们的认识水平低下,往往错误地将疾病的产生归咎为鬼神致祟,而被认为拥有沟通鬼神能力的巫觋,由此有了医疗上的职能。生病求巫的习俗由来既久,再经社会中各种关于巫医治病如何灵验故事的渲染,巫术能治病的观念于是在人们头脑中根深蒂固。对此,汉代思想家王符揭露道:“疾病之家……或弃医药,更往事神。故至于死亡,不自知为巫所欺误,乃反恨事巫之晚,故荧惑细民之甚者也。”[14]宋人龚鼎臣在论及当时巴、楚之地信巫不信医之风泛滥的原因时,作了更详细地记述和精辟地分析。他说:当地不少人患病后,“率以谓天时被是疾,非医药所能致”,故不惜钱财,求巫祷神,尽管毫无效果,甚者生命垂危,却毫不怀疑巫医的欺骗和巫术的无效,反而责怪自己“事鬼神之未至”。幸而病愈,辄以为“由祷之勤也,荐之数也。不然,乌能与天时相抗乎”?为此,他愤慨地指出:“其患非它,由觋师之胜医师耳!呜呼!觋者岂能必胜诸医哉?其所胜之者,盖世俗之人,易以邪惑也。”[15](1780页),一语道破了人们信巫不信医的根本原因。元人揭傒斯的看法与此相呼应,他说:“楚俗信巫不信医,自三代以来为然,今为甚。凡疾,不计久近浅深,药一入口不效,即屏去;至于巫,反复十数不效,不悔,且引咎痛自责。殚其财,竭其力,卒不效且死,乃交责之曰:‘是医之误,而用巫之晚也。’终不一语加咎巫,而败恒归于医。效不效,巫恒受上赏,而医辄后焉。”[16](218页)由此可见,只要人们对巫医能治病的传统观念不变,科学知识不提高,信巫不信医的现象就不能消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