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主流语言学派对名词化的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国辉(1963-),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理论语言学;重庆大学外国语学院,重庆 400044 陆建茹(1981-),硕士生,研究方向:语言学 重庆大学外国语学院,重庆 400044

原文出处:
外语与外语教学

内容提要:

人们对名词化这个范畴的认知是逐渐深入的,通过国外四大主流语言学流派:结构主义语言学,转换生成语言学,系统功能语言学和认知语言学对名词化研究的考察说明了这一点。同时也看出学者对名词化现象的理解远未一致,对名词化及其相关问题的研究仍有待进一步深入。最后,该文就名词化转换的过程手段、指称、量化、限制条件进行了初步讨论,供人们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这一普遍语言现象。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04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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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H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6038(2004)09-0017-06

      1.引言

      名词化的研究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的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虽然他们没有明确提出名词化概念,但他们将词类分为了两大部分:名词性成分和动词性成分,并对它们之间的转换进行过讨论(刘国辉,2000:5),名词化就是一种名词性成分(非典型名词,即可能没有单复数或数量特征)。根据《现代语言学词典》(戴维·克里斯特尔,2000:240)的界定,名词化是“指从其他某个词类形成名词的过程或指从一个底层小句得出一个名词短语的派生过程”。Trauth & Kazzazi(2000:327-8)也认为名词化是指名词从其他词类的派生,如动词(feeling,swearing,twiddling one's thumbs)或形容词(redness,the inconceivable,the good,one's contemporaries),但也可从名词派生(womanhood)。也就是说,名词化本身是一个过程,这一过程不管是派生或是零转换,其结果都是出现或产生名词。这一现象不仅普遍存在而且具有理论意义,因为它的一些特征经常用来说明语法的自主性,词汇与句子的区别。虽然在汉语和英语中都有学者进行过探讨,但汉语这方面的研究相对较少(也许是因为汉语缺乏语法形态标记,这类研究大多归在词类兼类或活用部分处理),如王珏(2001)的《现代汉语名词研究》也未提及该术语。只有很少学者涉及该领域,如朱德熙(1983)、胡裕树、范晓(1994)、石毓智(2000)、陈宁萍(1987)、张伯江(1994)、刘顺(2003),等等。相对来说,西方各主流语言学派对此进行过较为深入的探索,如转换生成学派用它来证明语法的自主性(autonomy)以及句法和语义的相分离性(Chomsky,1970;Jackendoff,1975;Aronoff,1976;Downing,1977;Levi,1978;Liaber,1981;Selkirk,1982;Bresnan,1982;Milsark,1988)。(转引自石毓智,2000)

      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正像任何语言理论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对动词和名词的阐述一样,很多语法理论模式也必然要对名词化现象做出阐释:描写结构主义的代表布龙菲尔德虽未提出名词化的概念,但根据直接成分分析法来进行词的分类;在以乔姆斯基为首的转换生成语法中,名词化研究占有重要地位;以韩礼德为首的系统功能语法对名词化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认知语言学则从认知角度对名词化现象提出了自己独到的一些见解。由于西方,尤其是英美语言学家在这方面有较为系统的研究成果,因此我们主要分别来考察以上四个学派对名词化的研究,然后笔者就名词化的指称、量化、限制条件进行初步讨论,以便读者更好地掌握这一语言现象。

      2.国外主流学派对名词化的研究

      2.1结构主义语言学中的名词化研究——同类无别

      在谈及结构主义语言学对名词化的研究之前,我们有必要提及一下较早研究名词化现象的学者叶斯柏森(Jespersen,1924,1937)在这方面的研究。实际上在他的《分析句法》中就解释过英语中的名词化。他将名词化称为“主谓实体词”,并把主谓实体词分为两种:“动词性”,如“arrival”,和“谓词性”,如“cleverness”。显然,这种分类相当于我们通常所说的动词的名词化和形容词的名词化。尽管他的研究不甚详尽,但给予后来者的启示却很大,因为他并不是纯粹地研究名词化的形式,而是广泛地研究从句法到语义,从形式到功能等各个层次的问题。他还意识到在日常语言和科学语言的差异中,名词化所扮演的重要角色,这表明他已经初步认识到语类的区别。但是由于他的分析句法主要集中在句子层面,因而很难从语篇乃至语类的角度作进一步研究,同时他对名词化的分类也过于狭窄。(范文芳 汪明杰,2003)

      20世纪上半叶,以布龙菲尔德为代表的描写结构主义者深受行为主义的影响,并把行为主义运用于语言研究。他们认为区分具体词类和语法范畴的标准不是语义,而是它们在语法结构中的填充类别。语法范畴和词类不表达任何信息,只有进入语言结构即句法系统中它们才有意义。因此,他们并未提出名词化的概念,只是根据直接成分分析法来进行词的分类。名词化可以由派生基本词或从属向心结构即修饰语加中心词构成,但都属于名词类。如treatment和gracefulness,按层次结构可将它们分解为:

      

      它们只被当作填充语法结构的具有同一词类的名词,它们在句子中的出现只是被当作一个语法成分来分析,而且只有在句法系统中它们才有意义。再如:

      (1)a.The bomb exploded in this city.

      b.The explosion of the bomb occurred in this city.

      这两句话表达同一个意思,即“炸弹在这个城市爆炸了”。其中(1a)句中“explode”是做谓语,而(1b)句中“explosion”则做主语。这两个词只被看做不同的词类,分别为动词和名词,在句法结构中充当不同的语法项目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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