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H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979(2004)03-0007-06 0 引言 0.1 从配价语法的角度看,在一个句法结构中,动核动词同它所联系的名词性必有成分——论元间的语义关系是多种多样的,这种不同的语义关系,我们用不同语义角色的论元予以表述。如,“施事论元”(动作行为的发出者)、“受事论元”(动作行为的承受者)、“当事论元”(性质、状态的领有者或动作传递、指向的对象)、“系事论元”(判断说明或描写的内容)等。在这多种论元角色中,有一种论元在同它所联系的动核构成句子时,往往同受事论元一样可以出现在宾语的句法位置上,但它却不是动作的承受者,而是动作行为实施后产生的结果。例如: Aa.他家拆了两间房子 Ba.他家盖了两间房子 b.妈妈吃了一些水饺 b.妈妈包了一些水饺 c.老赵卖了几幅画儿 c.老赵画了几幅画儿 d.李老师读了一篇论文 d.李老师写了一篇论文 其中,“两间房子”“一些水饺”“几幅画儿”和“一篇论文”分别处在各句的宾语位置上,但他们在A组句子中分别是述语动词“拆”“吃”“卖”和“读”动作行为的承受者,是在动作行为实施之前就存在着的事物,当是动核动词的受事论元。在B组句子中,这些宾语所指称的事物则分别是述语动词“盖”“包”“画”和“写”所表述的动作行为实施后才产生的结果,我们将其称之为动核动词的成事论元。 0.2 同受事论元一样,成事论元也可以用介词“把”将其置于动词之前而构成“把”字句。但带有成事论元的“把”字句同带有受事论元的“把”字句所表述的语义却是有差异的。试比较:
中的“把”字句均是受事“把”字句,
中的“把”字句则都是成事“把”字句。在
、
分别对应的“把”字句中,除述语动词不同外,其他词语和语序是完全相同的,但补语“完”的语义指向却是不同的。
中“完”的语义一律指向“把”所介引的对象,
中“完”的语义则一律指向述语动词。在
受事“把”字句中,“完”表示“无”的意思,整个句子表述的是述语动词的受事因其动作行为的作用而随之从原来的存在状态中消失掉了,或者说完全脱离了原来的存在状态而转变为另一种状态。如
a、b中的“那两间房子”和“那些水饺”,分别随着“拆”和“吃”动作行为的实施而不复存在;
c中的“那几幅画儿”虽没有消失,但它的所有权或存在的处所却随着“卖”之行为的实现而作了变更;而
d中的“那篇论文”,虽然客观存在的状态并无任何改变,但从被“读”的施事者认知的状态看,随着“读”这一动作行为的实施和完成,它由未被“李老师”感知的状态最终转变成已被“李老师”全部感知的状态,因而也脱离了原来的存在状态而转变成为另一种存在状态。 在
组成事“把”字句中,“完”表示“完结”的意义,整个句子所表述的语义是随着动作行为的实施和完成最终生成了成事论元所指称的结果。这样,
各句所表述的语义分别是:随着“盖”“包”“画”和“写”动作行为的实施和完成,相应的“那两间房子”已经落成,“那些水饺”已成了待煮食的食品,“那几幅画儿”已成了艺术品,“那篇论文”则已经杀青。 0.3 可见,成事“把”字句是有别于受事“把”字句的,值得我们专门研究。但从目前的情况看,人们对“把”字句的关注和研究主要是受事“把”字句,而对成事“把”字句则缺少专门的研讨和系统地论述。鉴此,本文拟对成事“把”字句作一系统的考察和分析,梳理出这种“把”字句的基本句法形式,并对其基本的语义作出客观的阐释。 1 基本句法形式 1.1 从配价语法理论的角度看,一个陈述性结构,其语义中心乃是它的动核;由于动核的不同,它所联系的论元数量及论元语义角色也不同,从而生成了不同的句法结构。然而,这一动核既可以是单个的动词,也可以是个动词性述补结构,这样,当动核为述补结构时,它所联系的论元同该动核中动词所联系的论元就可能存在有差异。如在“萍萍哭红了鼻子”“萍萍把眼睛哭红了”中,“哭红”是个述补式二价动核,联系有施事和当事两个论元,而其中的动词“哭”却原是个一价动词,在“萍萍哭了/萍萍哭了半天了/萍萍哭得眼睛都红了”中,它仅联系有“萍萍”一个施事论元。因此,我们只有在确定了某一动核及其论元后,方可考察和归纳出这一动核所构成的句法结构形式。 同样,我们要考察成事“把”字句的基本句式,就必须首先确定其动核是单个的动词还是动词性述补结构,由此才能确定其所联系的动元,进而归纳整理出它的有序句法结构形式。根据这一指导思想,我们应首先确定最小的语义自足的成事“把”字句,然后根据这一句法形式中出现的不同动核,再推衍出这一句法形式的不同变体,最后方能确定其成事“把”字句的基本句法结构形式。 事实上,成事“把”字句是由联系有成事论元的动词所构成的最小的语义自足的主谓陈述结构推衍出来的,在这一主谓结构中,其动词V应是个二价动词,它所联系的论元除了成事论元
外,还有施事论元
,其语义结构及其原型“把”字结构可以描写为: